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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对年轻人来说,是一个遥远的梦,但对一位老人来说,却是一场纠缠不清的劫。
如果不是因为房产,汤美英也许已经在国外颐养天年。
2002年,一场意外纠纷打乱了在澳大利亚随女儿居住的汤美英的平静生活,一系列的麻烦随即而来,至今仍未结束。
在这背后的是一段离奇曲折的有关房子的故事。
最早的买房客
1939年,汤美英出生在江苏南通一个大户人家,父亲是原南京国民政府中央饭店的一级厨师。她母亲一家是书香门第,都是有文化、读过大学的,现在大部分亲戚都在国外。
从小出生在富裕人家的她并没享到多少福,父亲在南京娶了小妾,她和母亲留在南通老家。新中国成立后,她父亲留在南通,汤美英随舅舅居上海,并在上海电缆厂工作。
“文革”中,汤美英受到不少迫害,被工厂开除,含冤入狱。
“文革”结束后,她平反昭雪,国家落实政策,政府补发以前的工资以及相关的补助,分三次发放,合计8万元。
8万元,在当时可以算一笔巨款。这8万元,在一般人看来,可以拿来好好享受一番。但是汤美英做了一个非常有“远见”的决定——买房。用她的话说,她在当时做了个梦,在梦中“老天爷让我买房”。于是,她走上了漫漫买房路。
买房成为她的一种嗜好。“上世纪80年代,孩子们还在上学,都埋怨我说,别人家里都置办各种家用电器,而我只买房子,家里一贫如洗,但老伴也不反对我买房。”
就这样,80年代初开始,她就开始不断的买房(当时买的主要是公租房,有使用权没所有权)。最让她现在津津乐道的是在80年代初,她以30元买了局门路一套房,后又以50元买了和田路上的一套房,房主由于举家搬回安徽老家,急需脱手,以30元卖出,老太觉得太便宜,最后给了房主50元。
“当时的房子没人要,大家都没钱,是他们找我买的,我就买了。现在要是拆迁的话,一套值好几百万呢!”
当时,“文革”结束不久,她心有余悸,加上当时房地产市场并不规范,因此,很多买房都是口头上的,或者手续并不齐全,甚至因为害怕再次被割“资本主义尾巴”,老伴把房产证件都烧毁了。这一切,为将来一系列的麻烦埋下了伏笔。
买房子,成为她人生的一部分。采访她时,她最大的骄傲就是买房子,谈到买房子,她总是两眼放光,一脸骄傲。
“我什么都不想要,一有钱就买房,房子太便宜了,我女儿在国外工作,经常给我汇几万美金,我都拿来买房。好几家房地产公司、中介公司一有房子就联系我,我是她们的老客户,上世纪90年代就和他们建立了关系。那个时候房子也不值几个钱,谁知道会涨价!我女儿、女婿都很佩服我,说我真会算。我说,‘不是会算,是老天爷让我买的’。”说起这些,她就会忘记眼前的烦恼,发自内心的微笑。
风雨中邂逅陷阱
到了90年代,老太已经买了好几套房子。但是,一场意外的邂逅,让她卷入了十年的官司。
据老太的叙述,2001年的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她跑到一家店面屋檐下躲雨,这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在这里,她认识一位叫王玉(化名)的女人。通过闲谈,汤美英被说服,把自己的房子委托给王玉所在的中介公司处理。
就是这一次邂逅、认识一个人,注定了她们俩绵延十年的纠纷。
2001年,她要到澳大利亚探亲,行程之前,她委托王玉修理以及出租自己的顺昌路279弄等五套房产。
其中,顺昌路279弄的房子,这套房是1998年12月30日,她向一位叫唐月珍的老人购买的48.3平方米的房子,价格为8万元。
当时,双方签订了私房买卖协议,但由于动迁使得这个房子冻结,当时她们没有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直到2002年11月她获知其他的房子被卖。汤美英得知此事后,马上回国。
回国后,汤美英才知道,她的几套房都已被王玉转手卖掉了,另外的几套也借给别人住,一时间,拥有房产好几套的她变成无家可归之人,一度住到了养老院。
没完没了的纠纷
她决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2年7月9日,汤美英的代理人从房产局查出,王玉已经在2001年11月1日通过一纸房产买卖合同,把原始产证过户到她和其他9个人的户头上。户主为王玉,另外7个人为王玉亲戚,剩下的两个就是汤美英和她的儿媳妇计月娣。
2002年12月30日,老人向卢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撤销权,撤销2001年11月唐月珍和王玉等人签订的《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法院认为此案应该先打民事官司,所以中止审理此案。
2003年2月9日,汤美英又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以诉讼的时间已经超出了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限为由,驳回了原告汤美英的诉讼请求。
随后,汤美英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也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最后,经过不懈的申诉,在法院的调解下,汤美英终于收回了该房,但其中之艰辛以及所花费的金钱、精力,也是无法计算的。
“一波尚未平息,一波又风起。”等待汤美英的是一场又一场的官司。
2001年8月,汤美英受小叔子王高潮(王智力低下,无民事行为能力)委托,将其丰镇路的一套动迁后的租赁房,委托给王玉,办成产权房,并与另一套房子合起来换一套新房。
汤美英回来才发现,房子是办成了产权房,但产权人却不是王高潮。2001年8月,王高潮的户口被从丰镇路迁出。
在这一过程中,这套房子曾两度变更户主。王高潮的房子之所以易主,一份内容含糊、连落款时间都没有的《住房调配单》成为关键。
王高潮得到这套房子的时间是1999年7月29日,作为动迁户,调配单位为上海市闸北区建设委员会。但房主换成许某、万某时,《住房调配单》调配单位却为“上海深通房地产开发公司”,而且没有落款时间。上海深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却也在3年前就已经注销了,于1999年3月10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按照规定,公司一旦注销,印章就应当马上被销毁或封存,不能再使用,否则就是违法,更不用说在一份关键的合同上使用了。
另外,根据汤美英、相关当事人的讲述以及相关的字面证据显示,王玉将她的几套房,有的趁她不识字骗她签字,有的假冒汤美英签字、甚至伪造她的个人印章,转手合伙他人炒房,卷入一大批人,盘根错节,引起一系列的纠纷,至今仍在打官司。
通过十年的官司与申诉,汤美英的一部分房子已经收回,但是还有一部分,至今仍在纠纷之中。
买房太合算,我还要买
如今的她,在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北京、上海等地都有房产,通过合法的单独或合伙购买、转卖,拥有十几套房,积累了今天的资产。
和汤美英相熟的刘先生认为,老太太能有今日。一方面她有着商人般敏锐的嗅觉,很有投资头脑;另一方面,又太轻信他人。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让人琢磨不透。
汤美英也对记者讲,“我打官司、上访,不是因为我缺钱、缺房子,房子我有的是,我可以送给他们一套。但是他们是坏人,骗我,我一定要讨个说法。”
她有一批合伙买房的人,其中一位姓梁的广东合伙人,记者也曾在汤美英家见到他,很神秘,也很低调。他们从90年代就开始一起买房,一起在北京等地买房、投资,光在北京就合伙买了五套高档房。
另一方面,她好几套房子都是免费送给别人住的,有一个孤老,没有房子住,她就送给她,直到去世后才退回来。
执著的打官司、上访,让她身心疲惫,在国外的女儿也劝她不要再争了,也不缺钱、不缺房子,但是她依然执著。她笑谈,“买房子和打官司是我的精神支柱,没有它们,现在的我也不会这么健康。”
因为房子,她和小女儿基本不来往,和两个儿子一家也很少来往。只有国外的大女儿一家和她来往密切。
如今的汤美英依然一个人住在已经收回来的老西门附近的顺昌路279弄,这是一套老平房,房子低矮而又潮湿。
现在的她,最大的希望就是把房子赢回来,然后办一个养老院,把那些没人照看的孤老养起来。
“那些孤老真可怜,我要把她养起来。我在南汇买了三千平方米的厂房,打算盖成敬老院。然后,出国,去澳大利亚,随女儿女婿一起住,颐养天年。当然,在那里,我仍然会买房。澳大利亚的房子真便宜,我在那里买了两套,打算还要继续买。”
“买房太合算,我还要买。”她继续说道。
她没有去想,房子带给她的只是一个抽象的数字,却打破了她本来的宁静的生活。
如果不是因为房产,汤美英也许已经在国外颐养天年。
2002年,一场意外纠纷打乱了在澳大利亚随女儿居住的汤美英的平静生活,一系列的麻烦随即而来,至今仍未结束。
在这背后的是一段离奇曲折的有关房子的故事。
最早的买房客
1939年,汤美英出生在江苏南通一个大户人家,父亲是原南京国民政府中央饭店的一级厨师。她母亲一家是书香门第,都是有文化、读过大学的,现在大部分亲戚都在国外。
从小出生在富裕人家的她并没享到多少福,父亲在南京娶了小妾,她和母亲留在南通老家。新中国成立后,她父亲留在南通,汤美英随舅舅居上海,并在上海电缆厂工作。
“文革”中,汤美英受到不少迫害,被工厂开除,含冤入狱。
“文革”结束后,她平反昭雪,国家落实政策,政府补发以前的工资以及相关的补助,分三次发放,合计8万元。
8万元,在当时可以算一笔巨款。这8万元,在一般人看来,可以拿来好好享受一番。但是汤美英做了一个非常有“远见”的决定——买房。用她的话说,她在当时做了个梦,在梦中“老天爷让我买房”。于是,她走上了漫漫买房路。
买房成为她的一种嗜好。“上世纪80年代,孩子们还在上学,都埋怨我说,别人家里都置办各种家用电器,而我只买房子,家里一贫如洗,但老伴也不反对我买房。”
就这样,80年代初开始,她就开始不断的买房(当时买的主要是公租房,有使用权没所有权)。最让她现在津津乐道的是在80年代初,她以30元买了局门路一套房,后又以50元买了和田路上的一套房,房主由于举家搬回安徽老家,急需脱手,以30元卖出,老太觉得太便宜,最后给了房主50元。
“当时的房子没人要,大家都没钱,是他们找我买的,我就买了。现在要是拆迁的话,一套值好几百万呢!”
当时,“文革”结束不久,她心有余悸,加上当时房地产市场并不规范,因此,很多买房都是口头上的,或者手续并不齐全,甚至因为害怕再次被割“资本主义尾巴”,老伴把房产证件都烧毁了。这一切,为将来一系列的麻烦埋下了伏笔。
买房子,成为她人生的一部分。采访她时,她最大的骄傲就是买房子,谈到买房子,她总是两眼放光,一脸骄傲。
“我什么都不想要,一有钱就买房,房子太便宜了,我女儿在国外工作,经常给我汇几万美金,我都拿来买房。好几家房地产公司、中介公司一有房子就联系我,我是她们的老客户,上世纪90年代就和他们建立了关系。那个时候房子也不值几个钱,谁知道会涨价!我女儿、女婿都很佩服我,说我真会算。我说,‘不是会算,是老天爷让我买的’。”说起这些,她就会忘记眼前的烦恼,发自内心的微笑。
风雨中邂逅陷阱
到了90年代,老太已经买了好几套房子。但是,一场意外的邂逅,让她卷入了十年的官司。
据老太的叙述,2001年的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她跑到一家店面屋檐下躲雨,这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在这里,她认识一位叫王玉(化名)的女人。通过闲谈,汤美英被说服,把自己的房子委托给王玉所在的中介公司处理。
就是这一次邂逅、认识一个人,注定了她们俩绵延十年的纠纷。
2001年,她要到澳大利亚探亲,行程之前,她委托王玉修理以及出租自己的顺昌路279弄等五套房产。
其中,顺昌路279弄的房子,这套房是1998年12月30日,她向一位叫唐月珍的老人购买的48.3平方米的房子,价格为8万元。
当时,双方签订了私房买卖协议,但由于动迁使得这个房子冻结,当时她们没有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直到2002年11月她获知其他的房子被卖。汤美英得知此事后,马上回国。
回国后,汤美英才知道,她的几套房都已被王玉转手卖掉了,另外的几套也借给别人住,一时间,拥有房产好几套的她变成无家可归之人,一度住到了养老院。
没完没了的纠纷
她决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2年7月9日,汤美英的代理人从房产局查出,王玉已经在2001年11月1日通过一纸房产买卖合同,把原始产证过户到她和其他9个人的户头上。户主为王玉,另外7个人为王玉亲戚,剩下的两个就是汤美英和她的儿媳妇计月娣。
2002年12月30日,老人向卢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撤销权,撤销2001年11月唐月珍和王玉等人签订的《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法院认为此案应该先打民事官司,所以中止审理此案。
2003年2月9日,汤美英又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以诉讼的时间已经超出了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限为由,驳回了原告汤美英的诉讼请求。
随后,汤美英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也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最后,经过不懈的申诉,在法院的调解下,汤美英终于收回了该房,但其中之艰辛以及所花费的金钱、精力,也是无法计算的。
“一波尚未平息,一波又风起。”等待汤美英的是一场又一场的官司。
2001年8月,汤美英受小叔子王高潮(王智力低下,无民事行为能力)委托,将其丰镇路的一套动迁后的租赁房,委托给王玉,办成产权房,并与另一套房子合起来换一套新房。
汤美英回来才发现,房子是办成了产权房,但产权人却不是王高潮。2001年8月,王高潮的户口被从丰镇路迁出。
在这一过程中,这套房子曾两度变更户主。王高潮的房子之所以易主,一份内容含糊、连落款时间都没有的《住房调配单》成为关键。
王高潮得到这套房子的时间是1999年7月29日,作为动迁户,调配单位为上海市闸北区建设委员会。但房主换成许某、万某时,《住房调配单》调配单位却为“上海深通房地产开发公司”,而且没有落款时间。上海深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却也在3年前就已经注销了,于1999年3月10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按照规定,公司一旦注销,印章就应当马上被销毁或封存,不能再使用,否则就是违法,更不用说在一份关键的合同上使用了。
另外,根据汤美英、相关当事人的讲述以及相关的字面证据显示,王玉将她的几套房,有的趁她不识字骗她签字,有的假冒汤美英签字、甚至伪造她的个人印章,转手合伙他人炒房,卷入一大批人,盘根错节,引起一系列的纠纷,至今仍在打官司。
通过十年的官司与申诉,汤美英的一部分房子已经收回,但是还有一部分,至今仍在纠纷之中。
买房太合算,我还要买
如今的她,在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北京、上海等地都有房产,通过合法的单独或合伙购买、转卖,拥有十几套房,积累了今天的资产。
和汤美英相熟的刘先生认为,老太太能有今日。一方面她有着商人般敏锐的嗅觉,很有投资头脑;另一方面,又太轻信他人。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让人琢磨不透。
汤美英也对记者讲,“我打官司、上访,不是因为我缺钱、缺房子,房子我有的是,我可以送给他们一套。但是他们是坏人,骗我,我一定要讨个说法。”
她有一批合伙买房的人,其中一位姓梁的广东合伙人,记者也曾在汤美英家见到他,很神秘,也很低调。他们从90年代就开始一起买房,一起在北京等地买房、投资,光在北京就合伙买了五套高档房。
另一方面,她好几套房子都是免费送给别人住的,有一个孤老,没有房子住,她就送给她,直到去世后才退回来。
执著的打官司、上访,让她身心疲惫,在国外的女儿也劝她不要再争了,也不缺钱、不缺房子,但是她依然执著。她笑谈,“买房子和打官司是我的精神支柱,没有它们,现在的我也不会这么健康。”
因为房子,她和小女儿基本不来往,和两个儿子一家也很少来往。只有国外的大女儿一家和她来往密切。
如今的汤美英依然一个人住在已经收回来的老西门附近的顺昌路279弄,这是一套老平房,房子低矮而又潮湿。
现在的她,最大的希望就是把房子赢回来,然后办一个养老院,把那些没人照看的孤老养起来。
“那些孤老真可怜,我要把她养起来。我在南汇买了三千平方米的厂房,打算盖成敬老院。然后,出国,去澳大利亚,随女儿女婿一起住,颐养天年。当然,在那里,我仍然会买房。澳大利亚的房子真便宜,我在那里买了两套,打算还要继续买。”
“买房太合算,我还要买。”她继续说道。
她没有去想,房子带给她的只是一个抽象的数字,却打破了她本来的宁静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