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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行政管理的执法力度,使验换证工作更能体现其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产籍资料的准确性和完善性,我局根据浙建房[1997]310号文件精神及宁波市局要求,被列为宁波房产验换证工作试点市,自1999年12月1日起着手房产验换证工作,遵循“先易后难,试点起步,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工作方针,对全市20个镇开展验换证工作,截止2000年12月份,已完成验换证40995件,建筑面积485.12万平方米,完成应验证数的66.69%,提前完成今年的60%的工作目标,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