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4年1月,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某单位的环境生态监控系统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因该项目技术相对复杂且预算金额较大,收到采购需求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就其采购需求进行了事前论证。在论证中,专家对需求中的技术部分、资格要求、评分标准等方面给予了一定建议,但并未发现其它问题。然而,在准备上网公告时,中心负责文件编制的工作人员却对采购需求中的“移动查询办公终端”(106台)的技术参数产生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