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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经过改革开放,扩大了企业自主权,使责、权、利密切结合,调动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企业法”的颁布,又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提供了必要条件。特别是随着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大破三铁(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以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又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但离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营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还有一段路程,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当前应着重解决好下述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