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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书法以草书为最高境界,草书既有严格的法度,又有较大的自由度,书家若非天资出众,且积学深厚,往往不能造次。黄庭坚是继张旭、怀素之后又一个狂草书家,也是两宋时期唯一的草书大家。其草书不仅数量居多,而且在晋唐以后独树一帜,他一生学草用功,一直在创新的道路上孜孜不倦地探索,就是因为这种时间的积淀,走出了一条师古出新的道路,也使得黄庭坚在草书上最终形成了自己独有的造型和风格。黄庭坚草书,在中国书法史上,如鹤立鸡群,光彩夺目,他的草书创作对当代书法创作和书法鉴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黃庭坚;草书;创作
一、草书的特点
《现代汉语词典》对“草书”的定义为:汉字字体,特点是笔画相连,写起来快。实际上真正意义上的草书有章草、小草和大草之别。草书可以说是一种博采众长且最具有想象力和书写性的书体,其艺术性甚高。
草书除了取决于一些形式的构成、章法的排布、字形的结构和线条的丰富这些客观因素外,书者自身的精神表现和人文关怀主观条件无疑也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说,草书重于书者主体情感的抒发,结合书法的书写技巧,再加之人文情结,故而对书者而言,更需包罗万象、海纳百川的胸怀。
黄庭坚书论说道:“欲学草书,须先精真书,知下笔向背则识草法,草书不难工矣。”因此,草书在“达其性情”方面,除需要作者具有深厚的技法、扎实的基础、丰富的联想,还要具备如诗人般的浪漫情怀,这样情感的宣泄才会因浪漫而颇具神采和意趣,才会做到“出乎法度之外,又乎法度之中”。
二、黄庭坚草书的表现特征
(一)通古博学,师古不泥
黄庭坚通过对《瘗鹤铭》、张旭、怀素、颜真卿、柳公权及杨凝式的学习,博采众长。“大字无过《瘗鹤铭》”,其行书从字形的结构上看,吸收《瘗鹤铭》和柳公权的结字特点,用笔偏方,整体结构上呈现出收紧的态势,强调长线条的放射,有大收大放之感。其悟出了晋韵,超越了唐人法度,与蔡、苏、米一齐开创和发扬了宋人特有的尚“意”书风。其草书的章法大气磅礴、一泻千里,结字别具匠心、独具一格,对张旭、怀素进行了继承并创新。清人康有为这样评价道:“宋人以山谷为最,变化无端,深得《兰亭》三昧,至于神韵绝俗,出于《瘗鹤铭》而加新理,则以篆笔为之,吾目之曰‘行篆’。”
(二)参禅悟道,以禅喻书
凡艺术都是继承传统,发扬创新,传统与创新相结合,表现自我,之后自成一家。黄庭坚认为艺术的终极目标就是自我价值的体现,他的书法理论是提倡自出新意和自成一家,从社会背景和思想渊源来看,这与中唐以来盛行的狂禅之风密不可分。
江西是禅宗黄龙派的发源地,黄庭坚的家乡正是江西,他也是当地著名的禅门居士,这种浓厚的禅宗氛围促使他有了坚定的禅宗信仰。他参禅悟理,将禅宗思想融到了书法理论和创作之中,清人笪重光称“涪翁精于禅说,发于笔墨”,黄庭坚受禅宗顿悟式思维方式的影响,创造性地把禅理引入书论之中,形成以禅喻书的品评方式。
(三)“韵”味十足,清新脱俗
黄庭坚不仅主张要自出新意、自成一家,他还非常注重书法中“韵”。他在学古的同时,不一味的模仿前人,更加重视“韵”的体现。清代刘熙载《艺概·书概》中评价道:“黄山谷论述最重一‘韵’字,盖俗气未尽者,皆不足以言韵也。”从黄庭坚的提拔和所作诗词中不难看出,黄庭坚经常强调文人不能俗,书法重“韵”。他非常重视“书韵”,其作品的整体章法布局上往往会忽视具体结字的造型变化,更加强调“韵”的体现。黄庭坚认为要想在书法上有所成就,除了掌握书法的书写技巧之外,还需博览群书,聚沙成塔,培养自己豁达的情怀和高尚的情操,这样才能“清新脱俗”,书法才能自成一家。
三、黄庭坚草书对当代草书创作的启示
(一)故作姿态,丢“韵”失真
在当前展览机制下,书法创作受到很大局限,一味迎合展覽审美,追求“展厅效果”,书者通过打稿、设计等方式备战展览,“制作”出近乎完美的作品,在章法布局、结字造型、线条墨法上来讲都无可挑剔,其作品处在精心设计的“光环”下,缺少了书者真正情感的表达,缺少了精神层面的书写状态,缺少了例如黄庭坚等书家书写草书时主客体相结合的真实情感的投入和表现,缺少了黄庭坚所倡导的要博览群书,清新脱俗的书法理论,导致很多书者的学术知识浅薄,这样是不可能真正到达草书创作的至高境界的。
(二)思维局限,缺乏创新
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信息化时代,书法发展的主题仍然是强调创新,表现个性,追求自我。翻看一些书者的作品,借形式的多样翻新,成为一种风尚,也成为这个时代的一个时尚。在一些书者的观念里,以为创新仅仅是在文字结体和造型上作一番夸张,这却掩饰不住技巧的牵强和自我内心精神世界的苍白,繁华的背后是萧条,雄强中蕴含着虚弱,丰富中潜在着单一。在技法尚未过关,风格尚未成熟,学术知识缺乏的情况下,便急于求成、急于变通,这样产生的作品所透露出的文化品位和艺术精神必然不高。
草书是刹那间情感与技巧的完美结合,书者精神情感的表达是草书内在的生命,创新则是书法所体现的灵魂,作者应该在赋予作品以情感的前提下,再加强创新思维与专业技巧,才能使作品呈现出丰富的精神和品味。
结语:
在书法创作走向多元化的今天,书法艺术从传统走到了现代,无疑是迈进了一大步,加之一些其他艺术门类的审美元素,经过提炼、吸收和整合,渐渐形成了多种颇具当代人艺术审美的人文时尚。
黄庭坚是两宋唯一的草书大家,主要学怀素,但在章法布局、造型结构、笔画形态上均有所创新。黄庭坚的书法理论、书法美学观和书法创作实践都表现出大胆的创新精神,他的创新既不是彻底摒弃技法、信手拈来,也不是仅仅停留在技法上的独树一帜,而是以精神思想、学识涵养为根基,以表意抒情为目的,以书写技巧为手段,既运用技法又超于技法,法为我用,尚意随性,以禅喻书,是自成一家高层次的创新。在继承中创新,这对我们后人在草书创作中具有深远的影响和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黃庭坚;草书;创作
一、草书的特点
《现代汉语词典》对“草书”的定义为:汉字字体,特点是笔画相连,写起来快。实际上真正意义上的草书有章草、小草和大草之别。草书可以说是一种博采众长且最具有想象力和书写性的书体,其艺术性甚高。
草书除了取决于一些形式的构成、章法的排布、字形的结构和线条的丰富这些客观因素外,书者自身的精神表现和人文关怀主观条件无疑也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说,草书重于书者主体情感的抒发,结合书法的书写技巧,再加之人文情结,故而对书者而言,更需包罗万象、海纳百川的胸怀。
黄庭坚书论说道:“欲学草书,须先精真书,知下笔向背则识草法,草书不难工矣。”因此,草书在“达其性情”方面,除需要作者具有深厚的技法、扎实的基础、丰富的联想,还要具备如诗人般的浪漫情怀,这样情感的宣泄才会因浪漫而颇具神采和意趣,才会做到“出乎法度之外,又乎法度之中”。
二、黄庭坚草书的表现特征
(一)通古博学,师古不泥
黄庭坚通过对《瘗鹤铭》、张旭、怀素、颜真卿、柳公权及杨凝式的学习,博采众长。“大字无过《瘗鹤铭》”,其行书从字形的结构上看,吸收《瘗鹤铭》和柳公权的结字特点,用笔偏方,整体结构上呈现出收紧的态势,强调长线条的放射,有大收大放之感。其悟出了晋韵,超越了唐人法度,与蔡、苏、米一齐开创和发扬了宋人特有的尚“意”书风。其草书的章法大气磅礴、一泻千里,结字别具匠心、独具一格,对张旭、怀素进行了继承并创新。清人康有为这样评价道:“宋人以山谷为最,变化无端,深得《兰亭》三昧,至于神韵绝俗,出于《瘗鹤铭》而加新理,则以篆笔为之,吾目之曰‘行篆’。”
(二)参禅悟道,以禅喻书
凡艺术都是继承传统,发扬创新,传统与创新相结合,表现自我,之后自成一家。黄庭坚认为艺术的终极目标就是自我价值的体现,他的书法理论是提倡自出新意和自成一家,从社会背景和思想渊源来看,这与中唐以来盛行的狂禅之风密不可分。
江西是禅宗黄龙派的发源地,黄庭坚的家乡正是江西,他也是当地著名的禅门居士,这种浓厚的禅宗氛围促使他有了坚定的禅宗信仰。他参禅悟理,将禅宗思想融到了书法理论和创作之中,清人笪重光称“涪翁精于禅说,发于笔墨”,黄庭坚受禅宗顿悟式思维方式的影响,创造性地把禅理引入书论之中,形成以禅喻书的品评方式。
(三)“韵”味十足,清新脱俗
黄庭坚不仅主张要自出新意、自成一家,他还非常注重书法中“韵”。他在学古的同时,不一味的模仿前人,更加重视“韵”的体现。清代刘熙载《艺概·书概》中评价道:“黄山谷论述最重一‘韵’字,盖俗气未尽者,皆不足以言韵也。”从黄庭坚的提拔和所作诗词中不难看出,黄庭坚经常强调文人不能俗,书法重“韵”。他非常重视“书韵”,其作品的整体章法布局上往往会忽视具体结字的造型变化,更加强调“韵”的体现。黄庭坚认为要想在书法上有所成就,除了掌握书法的书写技巧之外,还需博览群书,聚沙成塔,培养自己豁达的情怀和高尚的情操,这样才能“清新脱俗”,书法才能自成一家。
三、黄庭坚草书对当代草书创作的启示
(一)故作姿态,丢“韵”失真
在当前展览机制下,书法创作受到很大局限,一味迎合展覽审美,追求“展厅效果”,书者通过打稿、设计等方式备战展览,“制作”出近乎完美的作品,在章法布局、结字造型、线条墨法上来讲都无可挑剔,其作品处在精心设计的“光环”下,缺少了书者真正情感的表达,缺少了精神层面的书写状态,缺少了例如黄庭坚等书家书写草书时主客体相结合的真实情感的投入和表现,缺少了黄庭坚所倡导的要博览群书,清新脱俗的书法理论,导致很多书者的学术知识浅薄,这样是不可能真正到达草书创作的至高境界的。
(二)思维局限,缺乏创新
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信息化时代,书法发展的主题仍然是强调创新,表现个性,追求自我。翻看一些书者的作品,借形式的多样翻新,成为一种风尚,也成为这个时代的一个时尚。在一些书者的观念里,以为创新仅仅是在文字结体和造型上作一番夸张,这却掩饰不住技巧的牵强和自我内心精神世界的苍白,繁华的背后是萧条,雄强中蕴含着虚弱,丰富中潜在着单一。在技法尚未过关,风格尚未成熟,学术知识缺乏的情况下,便急于求成、急于变通,这样产生的作品所透露出的文化品位和艺术精神必然不高。
草书是刹那间情感与技巧的完美结合,书者精神情感的表达是草书内在的生命,创新则是书法所体现的灵魂,作者应该在赋予作品以情感的前提下,再加强创新思维与专业技巧,才能使作品呈现出丰富的精神和品味。
结语:
在书法创作走向多元化的今天,书法艺术从传统走到了现代,无疑是迈进了一大步,加之一些其他艺术门类的审美元素,经过提炼、吸收和整合,渐渐形成了多种颇具当代人艺术审美的人文时尚。
黄庭坚是两宋唯一的草书大家,主要学怀素,但在章法布局、造型结构、笔画形态上均有所创新。黄庭坚的书法理论、书法美学观和书法创作实践都表现出大胆的创新精神,他的创新既不是彻底摒弃技法、信手拈来,也不是仅仅停留在技法上的独树一帜,而是以精神思想、学识涵养为根基,以表意抒情为目的,以书写技巧为手段,既运用技法又超于技法,法为我用,尚意随性,以禅喻书,是自成一家高层次的创新。在继承中创新,这对我们后人在草书创作中具有深远的影响和重要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