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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辖区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8月22日,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水上消防支队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局相关通知精神,对长航医院等辖区单位围绕《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组织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