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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围绕标准化、均等化、法制化,加快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开放市场并完善监管,努力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和产品供给。推动供给方式多元化,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纲要特别提出,要“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