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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白作为一种艺术表现手法,一般认为,是在艺术创作中为了更充分的表现主题而有意识的留出"空白"。留白运用到法律价值的研究中,则是指法律价值之间,行为主体所能为行为的潜在范围。它设定了行为主体在通过提出问题、评价行为等方式去权衡自己所为行为所波及的范围后的可为程度。有效的价值留白能够极大程度地调动行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缓解价值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行为主体在试图满足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会填补这些空白,会触及更多的价值评价以期待最后会获得更多的利益与发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