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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已经被很多人认为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首要问题。很多人认为,诚信是电子商务这个“巨人”的“半边天”,缺少了诚信就相当于“残废”。诚信的确是电子商务最基本的条件,本期我们就诚信的话题组织了一组稿件,来自民间、商界和政府三方对诚信问题的探讨或许更能使我们对诚信问题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理清问题的脉络是为了找到解决问题更好的办法。但是,诚信问题具有复杂的社会成因,并不是几篇文章就能说清楚的,解决诚信问题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合力,本刊欢迎大家继续和我们一起来探讨这个话题。
在全球经济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我国的电子商务也步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但不容忽视的是,缺乏完善的诚信机制是影响我国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问题。
据有关部门对部分大中型企业的调查,制约我国企业互联网应用及电子商务发展的列于网络安全问题之后的第二个问题就是社会商业信用问题。有59.6%的管理者认为这个问题对电子商务发展非常重要。鉴于当前的信用状况,一些企业为了保证财务的稳健已经基本上取消了对客户的信用额度。网上交易中的恶意欺诈、假冒、虚假广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有发生。一个沉痛的例子是,在2001年底,my8848网拖欠供货企业和消费者货款600多万元,人去网空,使供货企业和消费者损失惨重,从而引发了电子商务的信用危机,也使得人们在网上购物时心存戒备。因此可以说,缺乏完善的诚信机制是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瓶颈。
笔者认为,要使我国的电子商务继续发展,必须建立起完善的诚信机制,使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各方都能减少信用风险。建立完善的诚信机制至少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应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二是培养全社会的诚实守信的意识(习惯)和信用消费习惯。
一、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活动模式,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进作用,给企业带来了商机,同时,对社会生产和管理、人们的生活和就业、政府职能、法律制度以及教育都会带来巨大的影响。电子商务的每一次交易活动都要涉及到多方参与者,包括参与交易的双方、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银行、税务部门以及其他机构,每个参与者都要承担一定的信用责任。他们需要在一个完善的诚信环境下进行交易,但建设这种环境不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某一参与者具有诚信意识就能解决的问题,这种诚信环境需要社会各方共同长期努力才能营造出来。构建诚信机制首先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
1. 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机构
采用电子商务模式进行商品交易和提供服务与利用其他贸易方式一样,进行交易或涉及到交易行为的各方参与者会遇到下列风险:交易各方的资信风险;产品风险,包括产品质量是否可靠、产品品牌、产品是否假冒伪劣等问题;物权转移中的风险,包括先付款还是货到付款问题,产品如果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配送还涉及到物流企业的信用问题;支付风险,这里不是指网上支付过程中的支付安全性风险,而是指交易中付款方是否付款的问题;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风险,在交易完成后,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方能否履行其义务的问题。
这些风险不仅仅在电子商务模式中出现,在任何一种贸易方式中都会存在。要防范这些风险,必须建立起以政府为背景跨部门的,包括银行、工商管理、公安、税务等部门协同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企业的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应能实现如下功能:
(1)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从企业登记、经营、监管和奖惩等方面采集企业信用信息。特别是将企业的违章违法行为,以及历次的警告、警示、处罚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动态内容,及时准确地录入到数据库中。
(2)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整合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构,制定出公平的考核标准,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做出权威性评价。
(3)对公众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和公示服务。公众可以登录到该系统中方便地查询相关企业的信用状况,而且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信用好的企业行为或失信企业的不良行为通过网络和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唤起社会广泛的监督。目前中国社会中关于某个企业、某个人的信用信息是不完全公开的,在一个主体市场里没有办法完全查询到别人的信用信息,各单位和部门都把这些当作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加以保护。这使得许多商业活动的交易者是在不了解对方的信用情况下进行的,这大大增加了电子商务的风险。
对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应能做到将个人的收入、纳税、借贷、还款等情况都记录在案,当某人信用消费、借贷、求职、升迁时能被相关人员查询到该人的信用信息,以促使人们增强诚信观念。如美国的社会安全号码制度就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类诚信问题。
2. 建立企业和个人在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的第三方信用服务、认证机构
采用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各方还有与采用其他交易方式相比所具有更多的风险,这些风险时常被归纳到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中,但归根结底引起这些风险的原因还在于带来这些风险的人的失信行为。从信用的角度来分析,这些在电子商务中所特有的风险有:卖方在网站上对产品进行不实宣传、欺诈行为的风险;买方发出恶意订单的风险;交易一方对电子合同否认的风险;交易信息传送风险,如信息被窃、被修改等风险;网上支付风险,如支付用户的密码、账号的安全性问题等。
这些风险的存在,需要有一个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电子商务认证机构通过技术手段帮助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解决问题,使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电子商务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可以设立第三方商务认证中心(如CA中心),为网上交易各方交易资料的传递进行加密、验证和对交易过程进行监察。电子商务认证中心还可以对网上进行交易的企业进行资格评定和认证。只有通过资格认证的企业才能获得数字证书,这样的企业也就获得了对网络资源访问的权限,并被允许在网上开展交易活动,同时也可以得到认证中心提供的技术服务支持,从而确保客户的交易在安全、诚信的环境下进行。
3. 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建立保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完善的诚信机制,需要有信用奖惩机制做支撑。对诚实守信行为或不诚实不守信行为的奖惩机制应包含以下方面:
(1)完备的法律法规保障。目前,在电子商务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和欧盟等),都有相应的法律和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和管理,在此方面我国的法律法规建设还没有与电子商务发展的进程相适应。需要加快信用立法,包括银行信用、非银行信用的立法,商业信用与消费者信用行为的立法以及商业授信的立法等。目前,《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信用管理规范》正在由有关部门编制过程中,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营许可、信息发布、内部管理、电子交易、清算服务及消费者等管理规范。如果《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信用管理规范》正式出台,将会对我国电子商务在信用规范化管理和运作方面起很大的作用。
(2)建立奖惩机制。赋予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实施奖惩的权力。如对信誉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采取免于检查、实行信誉年检等措施予以奖励,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让其受到应有的行政或司法处罚,使他们在经济上受到损失,并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将失信企业或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广泛传播,让失信者难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生存。
二、培养全社会的诚实守信的意识(习惯)和信用消费习惯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促进完善电子商务诚信机制的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是,人们的诚实守信意识(习惯)和成熟的信用消费习惯。信用消费概念不局限于贷款消费,还应包括人们在消费过程中的互相信任和采用先进的电子信用支付手段。
应该看到,在我国信用评价和监管机制不健全的环境下,人们在交易过程中诚实守信的意识还很淡薄,因为人们的失信成本很低,或者说有时还不存在失信成本,这使得部分人越来越不诚实、不守信。电子商务相对于传统商务模式更需要人们诚实守信,没有全社会各方面的诚信支持,电子商务就是在沙滩上建大厦,信用机制也会是水中浮萍。电子商务发展技术上的差距,可以通过购买引进或独立开发来弥补,但是良好的诚信环境建设和诚信意识的培养,需要人们长期的努力才能培育出来,这是在电子商务诚信机制建设中的难题。
信用消费也是在人们诚实守信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消费者和企业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习惯于使用电子信用支付手段,如电子信用卡或电子汇款方式支付货款,电子商务的进程会大大加速。然而,由于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的消费观念的差别,中国大多数人还不会在短期内将使用电子信用支付手段购买商品的行为演变成习惯。拿消费来说,早在1926年,美国就有了信用消费,时至今日,美国人购房买车,上学求医,大都靠贷款开销。这种消费时尚,如果在中国,可能就会被老辈人骂作“败家子”。唐代李商隐诗云: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千百年来,中国人在消费时,习惯于绝不借钱消费,习惯于用现金支付。如果让人们在网上购买商品并用电子信用卡支付,就等于让国人从用现金消费跨越到了用信用卡消费的阶段,直接进入了电子支付阶段,这未免强人所难。因此,需要积极稳妥地引导消费者采用先进的信用消费手段。如果更多人接受了这种电子信用支付模式,就会逐渐将这种消费行为演化为习惯,而这种习惯会大大提高人们的诚信意识,会推进电子商务诚信机制的日益完善。
在全球经济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我国的电子商务也步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但不容忽视的是,缺乏完善的诚信机制是影响我国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问题。
据有关部门对部分大中型企业的调查,制约我国企业互联网应用及电子商务发展的列于网络安全问题之后的第二个问题就是社会商业信用问题。有59.6%的管理者认为这个问题对电子商务发展非常重要。鉴于当前的信用状况,一些企业为了保证财务的稳健已经基本上取消了对客户的信用额度。网上交易中的恶意欺诈、假冒、虚假广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有发生。一个沉痛的例子是,在2001年底,my8848网拖欠供货企业和消费者货款600多万元,人去网空,使供货企业和消费者损失惨重,从而引发了电子商务的信用危机,也使得人们在网上购物时心存戒备。因此可以说,缺乏完善的诚信机制是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瓶颈。
笔者认为,要使我国的电子商务继续发展,必须建立起完善的诚信机制,使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各方都能减少信用风险。建立完善的诚信机制至少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应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二是培养全社会的诚实守信的意识(习惯)和信用消费习惯。
一、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活动模式,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进作用,给企业带来了商机,同时,对社会生产和管理、人们的生活和就业、政府职能、法律制度以及教育都会带来巨大的影响。电子商务的每一次交易活动都要涉及到多方参与者,包括参与交易的双方、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银行、税务部门以及其他机构,每个参与者都要承担一定的信用责任。他们需要在一个完善的诚信环境下进行交易,但建设这种环境不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某一参与者具有诚信意识就能解决的问题,这种诚信环境需要社会各方共同长期努力才能营造出来。构建诚信机制首先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
1. 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机构
采用电子商务模式进行商品交易和提供服务与利用其他贸易方式一样,进行交易或涉及到交易行为的各方参与者会遇到下列风险:交易各方的资信风险;产品风险,包括产品质量是否可靠、产品品牌、产品是否假冒伪劣等问题;物权转移中的风险,包括先付款还是货到付款问题,产品如果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配送还涉及到物流企业的信用问题;支付风险,这里不是指网上支付过程中的支付安全性风险,而是指交易中付款方是否付款的问题;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风险,在交易完成后,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方能否履行其义务的问题。
这些风险不仅仅在电子商务模式中出现,在任何一种贸易方式中都会存在。要防范这些风险,必须建立起以政府为背景跨部门的,包括银行、工商管理、公安、税务等部门协同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企业的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应能实现如下功能:
(1)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从企业登记、经营、监管和奖惩等方面采集企业信用信息。特别是将企业的违章违法行为,以及历次的警告、警示、处罚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动态内容,及时准确地录入到数据库中。
(2)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整合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构,制定出公平的考核标准,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做出权威性评价。
(3)对公众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和公示服务。公众可以登录到该系统中方便地查询相关企业的信用状况,而且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信用好的企业行为或失信企业的不良行为通过网络和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唤起社会广泛的监督。目前中国社会中关于某个企业、某个人的信用信息是不完全公开的,在一个主体市场里没有办法完全查询到别人的信用信息,各单位和部门都把这些当作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加以保护。这使得许多商业活动的交易者是在不了解对方的信用情况下进行的,这大大增加了电子商务的风险。
对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应能做到将个人的收入、纳税、借贷、还款等情况都记录在案,当某人信用消费、借贷、求职、升迁时能被相关人员查询到该人的信用信息,以促使人们增强诚信观念。如美国的社会安全号码制度就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类诚信问题。
2. 建立企业和个人在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的第三方信用服务、认证机构
采用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各方还有与采用其他交易方式相比所具有更多的风险,这些风险时常被归纳到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中,但归根结底引起这些风险的原因还在于带来这些风险的人的失信行为。从信用的角度来分析,这些在电子商务中所特有的风险有:卖方在网站上对产品进行不实宣传、欺诈行为的风险;买方发出恶意订单的风险;交易一方对电子合同否认的风险;交易信息传送风险,如信息被窃、被修改等风险;网上支付风险,如支付用户的密码、账号的安全性问题等。
这些风险的存在,需要有一个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电子商务认证机构通过技术手段帮助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解决问题,使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电子商务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可以设立第三方商务认证中心(如CA中心),为网上交易各方交易资料的传递进行加密、验证和对交易过程进行监察。电子商务认证中心还可以对网上进行交易的企业进行资格评定和认证。只有通过资格认证的企业才能获得数字证书,这样的企业也就获得了对网络资源访问的权限,并被允许在网上开展交易活动,同时也可以得到认证中心提供的技术服务支持,从而确保客户的交易在安全、诚信的环境下进行。
3. 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建立保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完善的诚信机制,需要有信用奖惩机制做支撑。对诚实守信行为或不诚实不守信行为的奖惩机制应包含以下方面:
(1)完备的法律法规保障。目前,在电子商务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和欧盟等),都有相应的法律和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和管理,在此方面我国的法律法规建设还没有与电子商务发展的进程相适应。需要加快信用立法,包括银行信用、非银行信用的立法,商业信用与消费者信用行为的立法以及商业授信的立法等。目前,《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信用管理规范》正在由有关部门编制过程中,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营许可、信息发布、内部管理、电子交易、清算服务及消费者等管理规范。如果《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信用管理规范》正式出台,将会对我国电子商务在信用规范化管理和运作方面起很大的作用。
(2)建立奖惩机制。赋予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实施奖惩的权力。如对信誉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采取免于检查、实行信誉年检等措施予以奖励,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让其受到应有的行政或司法处罚,使他们在经济上受到损失,并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将失信企业或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广泛传播,让失信者难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生存。
二、培养全社会的诚实守信的意识(习惯)和信用消费习惯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促进完善电子商务诚信机制的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是,人们的诚实守信意识(习惯)和成熟的信用消费习惯。信用消费概念不局限于贷款消费,还应包括人们在消费过程中的互相信任和采用先进的电子信用支付手段。
应该看到,在我国信用评价和监管机制不健全的环境下,人们在交易过程中诚实守信的意识还很淡薄,因为人们的失信成本很低,或者说有时还不存在失信成本,这使得部分人越来越不诚实、不守信。电子商务相对于传统商务模式更需要人们诚实守信,没有全社会各方面的诚信支持,电子商务就是在沙滩上建大厦,信用机制也会是水中浮萍。电子商务发展技术上的差距,可以通过购买引进或独立开发来弥补,但是良好的诚信环境建设和诚信意识的培养,需要人们长期的努力才能培育出来,这是在电子商务诚信机制建设中的难题。
信用消费也是在人们诚实守信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消费者和企业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习惯于使用电子信用支付手段,如电子信用卡或电子汇款方式支付货款,电子商务的进程会大大加速。然而,由于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的消费观念的差别,中国大多数人还不会在短期内将使用电子信用支付手段购买商品的行为演变成习惯。拿消费来说,早在1926年,美国就有了信用消费,时至今日,美国人购房买车,上学求医,大都靠贷款开销。这种消费时尚,如果在中国,可能就会被老辈人骂作“败家子”。唐代李商隐诗云: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千百年来,中国人在消费时,习惯于绝不借钱消费,习惯于用现金支付。如果让人们在网上购买商品并用电子信用卡支付,就等于让国人从用现金消费跨越到了用信用卡消费的阶段,直接进入了电子支付阶段,这未免强人所难。因此,需要积极稳妥地引导消费者采用先进的信用消费手段。如果更多人接受了这种电子信用支付模式,就会逐渐将这种消费行为演化为习惯,而这种习惯会大大提高人们的诚信意识,会推进电子商务诚信机制的日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