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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现行的账务处理方法会导致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和收入虚增。作者结合实际工作提出通过控制用款计划的编制、改进现行账务处理方法等,可以真实准确地反映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单位资产和收入情况。
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账务处理;改进方法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种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商品和 劳务供应者,以及用款单位账户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财政性资金拨付程序和流向发生了变化,会计核算内容和会计核算方法也因此发生相应变化。下面以事业单位为例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账务处理作出分析。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要求,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增设“单位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预算内/外)”和“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内/外)”会计科目。“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外)”用于记录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批复下达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内/外)用款计划的核算;“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内/外)” 用于记录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预算内/外)用款计划的核算。这两个科目借方记录财政下达预算单位的授权和直接支付用款计划,贷方记录授权和直接支付冲销数,余额为尚未使用的计划结余数。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时点财务状况的报表,其项目应按会计要素的类别分别列示。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部类增设“单位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和“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会计科目。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一般账务处理
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核算分为收缴业务的核算和支付业务的核算,即对资金收付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一)收缴业务的核算
单位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代理银行缴款,并根据银行加盖收讫章的缴款通知书入账。会计处理如下:
例1:收到相应的事业收入300万元,直接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辅助账反映,假设年初余额为零)
借:应收财政专户 3000000元
贷:已缴财政专户——事业收入3000000元
(二)支付业务的核算
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即财政支付资金额度到帐通知书,不论是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还是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均在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支付资金额度到帐通知书时确认收入,并在此范围内安排支出。
例2-1: 2009年1月1日,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支付资金额度到账通知书
高中教育 500000元直接预算内
高中教育4000000元 直接预算外
高中教育 100000元 授权预算内
高中教育 1000000元 授权预算外
借:单位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预算内)100000元
单位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预算外) 1000000元
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外)4000000元
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内) 500000元
贷:教育经费拨款600000元
事业收入 5000000元
例2-2:2009年1月15日,单位购入办公设备一批 (手续齐全),价格为350000元,预算单位根据支出原始凭证和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入账:
借:事业支出——预算外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支出 350000元
贷: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外) 350000元
同时借:固定资产 350000元
贷:固定基金350000元
三、国库集中支付的账务处理方法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增设的“单位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和“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会计科目虽然只是资产类科目,但由于遵循“有借必有贷”的原则,在确认资产时也确认了对应的收入。但是,增设的两个资产类会计科目反映的是计划资金,而非实际到账资金,因此虚增了资产,对应的收入科目反映的收入为虚增收入,使得相关的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和收入出现虚增现象,影响会计报表的使用。
资产负债表中的事业收入数、收入明细表中的可使用收入数、辅助报表中的本年返单位数均为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数,并且应不大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累计数。
由例1、例2来看,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事业收入为500万元,事业收入明细表反映的可使用收入为500万元,辅助报表反映的当年返单位使用的资金也为500万元,但在辅助报表反映的尚存财政专户资金只有300万元,比实际收入虚增200万元。也就是说,当预算单位根据下达的用款计划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时,并不能真实地反映收入数,同时资产部类(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外))也比实际资金增加200万元。
四、改进国库集中支付的账务处理方法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一般账务处理方法,会给使用者提供了一种虚假的信息:当年资金实际短缺,报表却反映出收入可观。通过改进账务处理方法,可以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
(一)控制用款计划的编制
用款计划的编制不能简单地根据预算来执行,应结合当年预算、本单位用款安排、本单位资金情况编制,原则上单位零余额用款额度(预算外)与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外)之和不得超出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结余数。
(二)改进账务处理方法
1、改变收入的确认时间,使账户反映的收入为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预算单位在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支付资金额度到帐通知书时,仅在辅助账中记录、核算该用款额度(预算外),而不确认相应的收入。待实际发生支出时,预算单位根据支出原始凭证和代理银行转来的支付凭证确认收入,并进行相应地列支;同时,在辅助账中根据实际支出数做一笔冲销用款额度的凭证。
如例2:(1)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支付资金额度到帐通知书 ,仅在辅助账中记录财政授权用款额度(预算外)100万元和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外)400万元;(2)发生支出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同时,在辅助账中,冲销用款额度35万元。
借:事业支出——预算外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支出 350000元
贷:事业收入 350000元
2、收入确认的时间不变,期末将“单位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和“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会计科目余额用负数冲销为零,使其通过对用款计划的记录核算回归到对实际资金支付的记录核算,将虚增的收入减为零,给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
(作者单位:镇江市教育会计结算中心)
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账务处理;改进方法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种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商品和 劳务供应者,以及用款单位账户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财政性资金拨付程序和流向发生了变化,会计核算内容和会计核算方法也因此发生相应变化。下面以事业单位为例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账务处理作出分析。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要求,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增设“单位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预算内/外)”和“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内/外)”会计科目。“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外)”用于记录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批复下达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内/外)用款计划的核算;“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内/外)” 用于记录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预算内/外)用款计划的核算。这两个科目借方记录财政下达预算单位的授权和直接支付用款计划,贷方记录授权和直接支付冲销数,余额为尚未使用的计划结余数。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时点财务状况的报表,其项目应按会计要素的类别分别列示。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部类增设“单位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和“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会计科目。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一般账务处理
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核算分为收缴业务的核算和支付业务的核算,即对资金收付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一)收缴业务的核算
单位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代理银行缴款,并根据银行加盖收讫章的缴款通知书入账。会计处理如下:
例1:收到相应的事业收入300万元,直接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辅助账反映,假设年初余额为零)
借:应收财政专户 3000000元
贷:已缴财政专户——事业收入3000000元
(二)支付业务的核算
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即财政支付资金额度到帐通知书,不论是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还是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均在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支付资金额度到帐通知书时确认收入,并在此范围内安排支出。
例2-1: 2009年1月1日,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支付资金额度到账通知书
高中教育 500000元直接预算内
高中教育4000000元 直接预算外
高中教育 100000元 授权预算内
高中教育 1000000元 授权预算外
借:单位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预算内)100000元
单位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预算外) 1000000元
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外)4000000元
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内) 500000元
贷:教育经费拨款600000元
事业收入 5000000元
例2-2:2009年1月15日,单位购入办公设备一批 (手续齐全),价格为350000元,预算单位根据支出原始凭证和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入账:
借:事业支出——预算外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支出 350000元
贷: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外) 350000元
同时借:固定资产 350000元
贷:固定基金350000元
三、国库集中支付的账务处理方法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增设的“单位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和“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会计科目虽然只是资产类科目,但由于遵循“有借必有贷”的原则,在确认资产时也确认了对应的收入。但是,增设的两个资产类会计科目反映的是计划资金,而非实际到账资金,因此虚增了资产,对应的收入科目反映的收入为虚增收入,使得相关的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和收入出现虚增现象,影响会计报表的使用。
资产负债表中的事业收入数、收入明细表中的可使用收入数、辅助报表中的本年返单位数均为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数,并且应不大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累计数。
由例1、例2来看,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事业收入为500万元,事业收入明细表反映的可使用收入为500万元,辅助报表反映的当年返单位使用的资金也为500万元,但在辅助报表反映的尚存财政专户资金只有300万元,比实际收入虚增200万元。也就是说,当预算单位根据下达的用款计划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时,并不能真实地反映收入数,同时资产部类(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外))也比实际资金增加200万元。
四、改进国库集中支付的账务处理方法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一般账务处理方法,会给使用者提供了一种虚假的信息:当年资金实际短缺,报表却反映出收入可观。通过改进账务处理方法,可以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
(一)控制用款计划的编制
用款计划的编制不能简单地根据预算来执行,应结合当年预算、本单位用款安排、本单位资金情况编制,原则上单位零余额用款额度(预算外)与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外)之和不得超出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结余数。
(二)改进账务处理方法
1、改变收入的确认时间,使账户反映的收入为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预算单位在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支付资金额度到帐通知书时,仅在辅助账中记录、核算该用款额度(预算外),而不确认相应的收入。待实际发生支出时,预算单位根据支出原始凭证和代理银行转来的支付凭证确认收入,并进行相应地列支;同时,在辅助账中根据实际支出数做一笔冲销用款额度的凭证。
如例2:(1)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支付资金额度到帐通知书 ,仅在辅助账中记录财政授权用款额度(预算外)100万元和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外)400万元;(2)发生支出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同时,在辅助账中,冲销用款额度35万元。
借:事业支出——预算外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支出 350000元
贷:事业收入 350000元
2、收入确认的时间不变,期末将“单位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和“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会计科目余额用负数冲销为零,使其通过对用款计划的记录核算回归到对实际资金支付的记录核算,将虚增的收入减为零,给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
(作者单位:镇江市教育会计结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