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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2008年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各地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和城市供热成本变化、居民承受能力以及对物价指数的影响等,自行调整供热价格。因为冬季供热价格的调整,关系到我国北方10多省市、数亿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该消息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也更加期待热价形成机制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