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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8个字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的精辟概括充分表明: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与法治密不可分。新的世纪,作为一支特殊的法治力量的律师,通过其职能的实现,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制约公权、保障人权、平衡利益、协调关系的重要作用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