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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地方立法已经跨越了大量立法,粗放立法的数量型发展阶段,走向科学立法,精细立法的质量型发展阶段的时代拐点。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作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重要途径的地方立法评估无论在概念区分,标准细化还是在制度建设上都存在着瑕疵。本文结合立法学理论,通过分析我国现行的15省市地方立法评估制度,借鉴域外有益经验提出相应举措,以期解决现行地方立法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地方立法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