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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作品”并非一个全新的著作权问题,但因缺乏实际可操作的“孤儿作品”认定标准及使用规则,出现了“孤儿作品”的巨大资源浪费或不当利用。面对问题,并非只能望洋兴叹,需要首先解决“孤儿作品”的认定标准问题。针对“孤儿作品”的认定标准问题,通过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全国发行的统一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满一定期限后,如无权利人认领,再确认“孤儿作品”身份的方式,兼具合理性和实际可操作性,期待能够被立法所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