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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中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化社会转变的高速转型期,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社会关系与社会生活方式均随之发生剧烈的变化,与之相应的家庭伦理道德规范也必然会作出相应的反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利己主义思潮的冲击,传统孝道观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同,时代呼唤着对传统孝道观的继承和弘扬。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孝道观;家庭伦理道德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24-0097-02
尊老爱幼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德,这一传统美德,可简约地归结为“孝”与“慈”两种思想。“孝”指孝敬父母,“慈”即父母长者对子女晚辈的慈爱(本篇着重论述“孝”)。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传统的孝慈观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如何在当今形势下重拾美好道德观,是我们这一代不可推卸的责任。孔子在《礼记·大学》中说道:“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1]10即我们所说的“父慈子孝”。子孝即子女对父母的敬顺与赡养,是作为子女理所当然的责任与义务。
一、传统孝道观在社会转型期受到的冲击
21世纪以来,随着整个世界经济与文化的交融发展,中国的家庭伦理道德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目前新一代的青年人在工业化、城市化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下,在遗弃传统道德的糟粕之时,也对其精华置之不理了。即孝道在社会转型期呈现出式微的倾向
首先,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市场经济注重效率、讲求实利的理念开始流入家庭领域,“孝悌”文化在一些人当中已开始淡化和衰落,年轻人中已经有相当数量者不愿意赡养老人。对老人来说,如果他们尚有劳动能力,能够帮助小家庭照看孩子、料理一些家务还能受到年轻人的欢迎,而一旦年老体衰,丧失了自理能力需要人照顾的时候,有些子女便开始嫌弃父母,把他们当成累赘,即使在一起生活也常常免不了呼来唤去,很难做到和颜以对,甚至加以虐待。
其次,在现代化、城市化过程中,人员流动频繁,很多子女与父母不可避免地相隔两地,彼此间的沟通交流慢慢在减少。在平时的生活中,或是由于时间的原因,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繁忙;或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已婚子女回家探望老人的次数是越来越少,这都反映了现如今父母在子女生活中的重要性已日渐趋下。
再次,代沟的存在及不断扩大加大了两代人沟通和交流的难度。年轻人对社会的变化反应迅速,接受能力强,已不再把父母的指导和建议看成是自己行动的准则,甚至有意与父母反其道而行。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年轻人不愿努力在理解的基础上和老人融洽相处,不愿承受任何委屈,更别谈什么敬孝之心了。
二、传统孝道观的基本内容及其当代价值分析
在传统家庭伦理中,追溯儒家“孝”的内涵可谓源远流长,在这里只对其主要的含义做一个简单的概括:
第一,祭祀。祭祀就是指最初的孝,就是指对祖先的“追思”、“孝祀”。如我们现在逢年过节都要祭拜祖先,就是从古延续至今的传统。
第二,赡养、敬养。“赡养”即指的是儿女对父母应尽赡养之责。“敬”养即指真正的孝,不仅从物质、经济层次上,更从精神、情感层面上要做到尊敬。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2]15传统儒家的这一“敬养”思想对我们当今时代的孝道观是很有一些启发的。
第三,无违、惜生与继志。“无违”也就是不违背礼节,要求子女从生到死,都要严格按照礼的规定和道德的通行标准来孝敬父母;“惜生”指孝的起点是爱护、保全、敬慎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不使父母担忧,如《孝经·开宗明义章》里所说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等等,都与现代社会生活要求不相符,自然也都在谈化之列;“继志”即子女必须继承父母的志向,绍述先人的事业。这与现代人崇尚自我,追求个性化的价值观明显不符,这些旧社会的种种体现孝的礼节,已经失去了积极意义。
第四,劝谏与尊老。“劝谏”是指如果父母的心志不合乎正義的话,那么,子女就应当向父母提出规劝和谏诤。“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2]43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尊老”则是指以赡养父母、孝敬父母为基点,还必须尊敬所有的亲属长辈;扩而大之,还要以善心对待邻里以及天下的所有老人。“尊老”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值得我们继续发扬光大的。
三、传统孝道观与现代家庭伦理的构建
孝的思想作为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核心,它的积极面发展到今天仍然为许多人所遵守,仍然发挥着重要的社会作用。要构建现代家庭伦理,必须有新的孝内容,从现代社会和现代文明的建设出发,现代家庭的孝慈思想应该与传统的孝道观相结合:
第一,提倡父母与子女权利义务的双向性。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儿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女赡养父母.不仅在于反哺的良心,而且也是做儿女的责任。儒家认为:孝敬父母是人类最基本、最自然的德行,对父母的爱是人类一切爱的源泉。羊有跪乳之恩,鸟有反哺之义,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更加应该孝敬自己的父母。
在我们现代社会,就像子女要赡养自己的父母是应尽的义务一样,教养好自己的子女也是做父母应尽的义务,若父母不教养子女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古代,人们也早就把教养子女看做是父母应尽的职责,《三字经》上就说:“子不教,父之过。”《管子·形势解》中说:“为人父而不明父子之义以教其子而整齐之,则子不知为人子之道以事其父矣。故曰:父不父,则子不子。”[3]173
这样看来,孝与慈实际上是一对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体现了义务双向的原则,长辈尽了“慈”之责,他便可以收获“孝”之利。父母行慈,便有权威,父母之所以能够得到子女的“孝”,是因为他们履行了慈的义务,慈与孝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我们现代家庭道德应该提倡的,它体现了文明进步的道德观念,也体现了伦理平等的和谐统一。
第二,注重父母与子女人格的平等性。
父母与子女之间需尊重各自人格的平等。儿女对父母的赡养,是可以通过经济方法来体现的,但是,仅仅给老人几个钱,不等于就算尽了儿女的义务。还必须爱自己的父母,并敬重他们,敬重父母,是要对父母有礼貌。无论如何,父母是自己的长辈,不管地位高低,贫贱与否,都是值得儿女尊敬的。
当然,父母在对待子女的一些问题上也不能家长制、一言堂,如同子女尊重父母一样,做父母的也要尊重子女的独立人格,尊重他们的选择。在这一点上,我们就需向美国学习了,在美国,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很平等,老的不会以老卖老,小的也不以小耍小。子女从小追求的是公平、倒了初中阶段就要对一些事情自己做决定。而做父母的也大多是对子女的这些诉求引导为主,很少以父母的尊严强迫子女做一些他们不愿做的事。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仿佛像朋友一样,父与子会成为很好的“哥们儿”。
第三,重视父母子女双向交流的感情性。
父母和子女是两代人,价值观人生观难免有不同、有摩擦,这时父母子女之间的感情则需要两代人双向交流和沟通。父母年龄大了,心理也随之产生变化,易生惆怅、烦躁之心,且变得唠唠叨叨,从而让年轻人觉得不易相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儿女常与父母沟通交流,只有理解了父母才能真正设身处地从他们的角度着想,更体贴父母。
诚然,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父为子纲”的家长制一度限定了父子间训诫与遵从的关系,阻碍了感情交流。到了现时代的父母,早已把“父为子纲”颠覆为“子为父纲”了,这两种极端都不能走,而是应明白关爱子女不仅是为其提供优越的生活条件,更重要的要真正了解自己的子女,了解他们真正的生活目标是什么。在这里,平等很重要,尊重很重要,一个能和儿子成为“好哥们儿”的父亲,将有机会走进子女真正的内心世界之中去,从而营造幸福和谐的家庭亲子关系。
第四,呼吁父母子女相互容忍的宽容性。
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加快,生活方式的多样性与差异性也都呈现在日常生活中。经由代沟等带来观念上的差异所导致的一些矛盾,这时候父母和子女两方都不能心生厌烦与埋怨,而是应当互相尊重彼此的个性,容忍个体的差异性,采用对话沟通交流的方式来协调因为道德观念不同而产生的冲突。
作为父母应该体谅儿女工作繁忙,或是有的儿女与老人两地居住,时间、精力、财力等客观主观原因都对照顾老人的行为设置了障碍,但作为子女也不能因为有这样那样的障碍就忽略了关心照顾老人,距离近的平时多走走,距离远则多打电话交流问候等,不管怎样,我们做儿女的应当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尽量照顾好父母。对父母来说,儿女的关心与照顾是他们晚年的最大的温情、最大的安慰,最大的幸福,它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对子女来说,父母的理解与身心健康的支持,无疑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与新家庭中。如果家庭成员都能具有这种宽容性,,那就可以保证我们的现代家庭往健康的方向发展。
总的来说,我们不光需提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双向性、平等性、感情性和宽容性,随着社会文明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我们还应将慈与孝的范围推广,其对象不仅仅是有血缘关系的人,而且也包括没有血缘关系的收养及被收养老人和孩子,甚至更广义上的人群,即古人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3]16的道德,便是广义上的孝与慈,这也正是我们所大力提倡的家庭伦理道德社会化现代化的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凤娟.大学·中庸·礼记[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
[2]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 简体字本[M].北京:中华书局,2006.
[3]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 上[M].北京:中华书局,1960.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孝道观;家庭伦理道德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24-0097-02
尊老爱幼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德,这一传统美德,可简约地归结为“孝”与“慈”两种思想。“孝”指孝敬父母,“慈”即父母长者对子女晚辈的慈爱(本篇着重论述“孝”)。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传统的孝慈观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如何在当今形势下重拾美好道德观,是我们这一代不可推卸的责任。孔子在《礼记·大学》中说道:“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1]10即我们所说的“父慈子孝”。子孝即子女对父母的敬顺与赡养,是作为子女理所当然的责任与义务。
一、传统孝道观在社会转型期受到的冲击
21世纪以来,随着整个世界经济与文化的交融发展,中国的家庭伦理道德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目前新一代的青年人在工业化、城市化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下,在遗弃传统道德的糟粕之时,也对其精华置之不理了。即孝道在社会转型期呈现出式微的倾向
首先,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市场经济注重效率、讲求实利的理念开始流入家庭领域,“孝悌”文化在一些人当中已开始淡化和衰落,年轻人中已经有相当数量者不愿意赡养老人。对老人来说,如果他们尚有劳动能力,能够帮助小家庭照看孩子、料理一些家务还能受到年轻人的欢迎,而一旦年老体衰,丧失了自理能力需要人照顾的时候,有些子女便开始嫌弃父母,把他们当成累赘,即使在一起生活也常常免不了呼来唤去,很难做到和颜以对,甚至加以虐待。
其次,在现代化、城市化过程中,人员流动频繁,很多子女与父母不可避免地相隔两地,彼此间的沟通交流慢慢在减少。在平时的生活中,或是由于时间的原因,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繁忙;或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已婚子女回家探望老人的次数是越来越少,这都反映了现如今父母在子女生活中的重要性已日渐趋下。
再次,代沟的存在及不断扩大加大了两代人沟通和交流的难度。年轻人对社会的变化反应迅速,接受能力强,已不再把父母的指导和建议看成是自己行动的准则,甚至有意与父母反其道而行。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年轻人不愿努力在理解的基础上和老人融洽相处,不愿承受任何委屈,更别谈什么敬孝之心了。
二、传统孝道观的基本内容及其当代价值分析
在传统家庭伦理中,追溯儒家“孝”的内涵可谓源远流长,在这里只对其主要的含义做一个简单的概括:
第一,祭祀。祭祀就是指最初的孝,就是指对祖先的“追思”、“孝祀”。如我们现在逢年过节都要祭拜祖先,就是从古延续至今的传统。
第二,赡养、敬养。“赡养”即指的是儿女对父母应尽赡养之责。“敬”养即指真正的孝,不仅从物质、经济层次上,更从精神、情感层面上要做到尊敬。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2]15传统儒家的这一“敬养”思想对我们当今时代的孝道观是很有一些启发的。
第三,无违、惜生与继志。“无违”也就是不违背礼节,要求子女从生到死,都要严格按照礼的规定和道德的通行标准来孝敬父母;“惜生”指孝的起点是爱护、保全、敬慎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不使父母担忧,如《孝经·开宗明义章》里所说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等等,都与现代社会生活要求不相符,自然也都在谈化之列;“继志”即子女必须继承父母的志向,绍述先人的事业。这与现代人崇尚自我,追求个性化的价值观明显不符,这些旧社会的种种体现孝的礼节,已经失去了积极意义。
第四,劝谏与尊老。“劝谏”是指如果父母的心志不合乎正義的话,那么,子女就应当向父母提出规劝和谏诤。“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2]43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尊老”则是指以赡养父母、孝敬父母为基点,还必须尊敬所有的亲属长辈;扩而大之,还要以善心对待邻里以及天下的所有老人。“尊老”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值得我们继续发扬光大的。
三、传统孝道观与现代家庭伦理的构建
孝的思想作为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核心,它的积极面发展到今天仍然为许多人所遵守,仍然发挥着重要的社会作用。要构建现代家庭伦理,必须有新的孝内容,从现代社会和现代文明的建设出发,现代家庭的孝慈思想应该与传统的孝道观相结合:
第一,提倡父母与子女权利义务的双向性。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儿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女赡养父母.不仅在于反哺的良心,而且也是做儿女的责任。儒家认为:孝敬父母是人类最基本、最自然的德行,对父母的爱是人类一切爱的源泉。羊有跪乳之恩,鸟有反哺之义,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更加应该孝敬自己的父母。
在我们现代社会,就像子女要赡养自己的父母是应尽的义务一样,教养好自己的子女也是做父母应尽的义务,若父母不教养子女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古代,人们也早就把教养子女看做是父母应尽的职责,《三字经》上就说:“子不教,父之过。”《管子·形势解》中说:“为人父而不明父子之义以教其子而整齐之,则子不知为人子之道以事其父矣。故曰:父不父,则子不子。”[3]173
这样看来,孝与慈实际上是一对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体现了义务双向的原则,长辈尽了“慈”之责,他便可以收获“孝”之利。父母行慈,便有权威,父母之所以能够得到子女的“孝”,是因为他们履行了慈的义务,慈与孝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我们现代家庭道德应该提倡的,它体现了文明进步的道德观念,也体现了伦理平等的和谐统一。
第二,注重父母与子女人格的平等性。
父母与子女之间需尊重各自人格的平等。儿女对父母的赡养,是可以通过经济方法来体现的,但是,仅仅给老人几个钱,不等于就算尽了儿女的义务。还必须爱自己的父母,并敬重他们,敬重父母,是要对父母有礼貌。无论如何,父母是自己的长辈,不管地位高低,贫贱与否,都是值得儿女尊敬的。
当然,父母在对待子女的一些问题上也不能家长制、一言堂,如同子女尊重父母一样,做父母的也要尊重子女的独立人格,尊重他们的选择。在这一点上,我们就需向美国学习了,在美国,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很平等,老的不会以老卖老,小的也不以小耍小。子女从小追求的是公平、倒了初中阶段就要对一些事情自己做决定。而做父母的也大多是对子女的这些诉求引导为主,很少以父母的尊严强迫子女做一些他们不愿做的事。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仿佛像朋友一样,父与子会成为很好的“哥们儿”。
第三,重视父母子女双向交流的感情性。
父母和子女是两代人,价值观人生观难免有不同、有摩擦,这时父母子女之间的感情则需要两代人双向交流和沟通。父母年龄大了,心理也随之产生变化,易生惆怅、烦躁之心,且变得唠唠叨叨,从而让年轻人觉得不易相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儿女常与父母沟通交流,只有理解了父母才能真正设身处地从他们的角度着想,更体贴父母。
诚然,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父为子纲”的家长制一度限定了父子间训诫与遵从的关系,阻碍了感情交流。到了现时代的父母,早已把“父为子纲”颠覆为“子为父纲”了,这两种极端都不能走,而是应明白关爱子女不仅是为其提供优越的生活条件,更重要的要真正了解自己的子女,了解他们真正的生活目标是什么。在这里,平等很重要,尊重很重要,一个能和儿子成为“好哥们儿”的父亲,将有机会走进子女真正的内心世界之中去,从而营造幸福和谐的家庭亲子关系。
第四,呼吁父母子女相互容忍的宽容性。
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加快,生活方式的多样性与差异性也都呈现在日常生活中。经由代沟等带来观念上的差异所导致的一些矛盾,这时候父母和子女两方都不能心生厌烦与埋怨,而是应当互相尊重彼此的个性,容忍个体的差异性,采用对话沟通交流的方式来协调因为道德观念不同而产生的冲突。
作为父母应该体谅儿女工作繁忙,或是有的儿女与老人两地居住,时间、精力、财力等客观主观原因都对照顾老人的行为设置了障碍,但作为子女也不能因为有这样那样的障碍就忽略了关心照顾老人,距离近的平时多走走,距离远则多打电话交流问候等,不管怎样,我们做儿女的应当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尽量照顾好父母。对父母来说,儿女的关心与照顾是他们晚年的最大的温情、最大的安慰,最大的幸福,它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对子女来说,父母的理解与身心健康的支持,无疑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与新家庭中。如果家庭成员都能具有这种宽容性,,那就可以保证我们的现代家庭往健康的方向发展。
总的来说,我们不光需提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双向性、平等性、感情性和宽容性,随着社会文明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我们还应将慈与孝的范围推广,其对象不仅仅是有血缘关系的人,而且也包括没有血缘关系的收养及被收养老人和孩子,甚至更广义上的人群,即古人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3]16的道德,便是广义上的孝与慈,这也正是我们所大力提倡的家庭伦理道德社会化现代化的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凤娟.大学·中庸·礼记[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
[2]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 简体字本[M].北京:中华书局,2006.
[3]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 上[M].北京:中华书局,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