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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我们有一个漫长的百转千回的故事,牵扯着现实和理想、人心和制度、庶民和统治者。互联网,是这个老故事里的新角色。
商周时的井田制,在康有为的《大同书》里,被描绘成和傅里叶的“农村协同合作”差不多的东西,固然是康有为的误解。考虑到“托古改制”的路径设想,误解几乎一定会发生。井田制在数千年后仍受到热议,无非因为它是调和“公”与“私”的著名尝试。但它绝不是西方傅里叶思想的先声,而是用“王拥有土地”的外衣包裹“实际控制者拥有土地”内核的一种制度安排。由于它实在过于理想化,在1920年代胡适还发起井田制有无的辩论,廖仲恺和胡汉民都参与其中。
比康有为早了近两千年,另一位意图“托古改制”的王莽,延续了井田制不切实际的特点,将天下土地收归国有,并严禁买卖。他的土地改革三年即告失败。
真正取得决定性变革效果的古代土地制度,是“均田制”,在王莽的“王田制”之后约五百年,由北魏孝文帝开始推行。北魏均田塑造了遍及全国的小自耕农向中央政府直接纳税的社会形态,影响所及直到今天。黄仁宇曾着重论及均田,此外也有学者留意,如张文木说,中国在北魏孝文帝改革后便进入程度越来越高的国家统一。
目前的土地制度,则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几次变革发展而来。1950年土地改革,把土地分到了农民手里;1953年开始的农村合作化运动,把农民手里的土地收归集体(高级合作社和公社);1978年开始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使用权重新回到农民家庭,“包产到户”。今天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村),使用权则属于农民家庭(或个人)。
介入
此时发生的,是活着的历史。2001年开始试点的土地流转,在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之后开始大量实施——“新土改”正在进行;在今年提倡“互联网+”的氛围中,互联网作为一个角色正式登场。
互联网介入土地流转目前出现的主要模式有四种:地方政府自营或支持的互联网交易平台,土地交易网上商城,涉及土地流转的互联网众筹,互联网金融企业参与的土地信托。
2008年重庆筹建了中国第一家农村土地交易所,希望打破城乡二元土地阻隔,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盘活农村土地市场。2014年底,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消息,重庆云阳县一块2700亩14年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成功通过互联网交易系统公开流转。这是重庆利用互联网交易系统实现农地流转的首次尝试。交易所说,通过网络公开竞价的方式可以更好地发现农村土地价值,找到投资者,增加土地流转效益,还能防止暗箱操作,促进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农民的利益。
土地交易网上商城比较知名的案例是土流网。这个网站自己定位为“国内土地流转的大型门户网站”,联络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种植户或者土地投资者(希望求租土地的人)、土地经纪人(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收取中介费的人)。打开土流网,可以看到很多土地求租,如“邵阳市新宁县1405亩山地出租,30年使用权,一口价35万元”。
“耕地宝”由阿里巴巴投资推动,目前是涉及土地流转的互联网众筹模式中最被看好的项目。“耕地宝”已经运作一年,目标是把农民中的“散地”、投资者中的“散钱”集中起来;投资者认购农民耕地有限使用权,获得土地上的收益,包括农产品、当地旅游的门票和住宿等。
土地信托则是信托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农民的委托,通过一定程序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有偿转让给公司或个人的流转方式。中信信托投资公司的土地信托业务是一个互联网化的典型例子。中信信托自称,要“利用大数据原理,建立一种‘金融互联网’平台”,而土地是其中“最合适的标的”;当流转的土地达到数百万亩,这一平台会形成“巨大的集中采购优势、市场规模优势和金融服务优势”。中信信托还正在积极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合作,开展土地流转信托服务。
风险
土地问题直接涉及政权,因此非常敏感。“新土改”面临的风险包括几个方面,每一方面都关涉重大,这就决定了“新土改”只可能是“小步舞曲”。
首先是就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亿人。其中第二产业(制造业和建筑业)约占六成,第三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约占四成。全国超过2.7亿的来自农村的新工人大军,承担了大量工厂里、工地上和城市中的工作。由于他们亦工亦农,岗位缩减时可以回乡,失业问题几乎不存在。但如果他们的宅基地和耕地被流转,使用权不保,失业问题就会凸显。可以说,国家的稳定有赖于新工人不惧失业。
其次是农民社会地位。历史上的土地兼并带来豪强和普通农民的地位悬殊,今天的土地流转也可能造成农民社会地位下降,被边缘化和劳工化,而大企业主、互联网巨头们通过土地流转控制大片土地,成为新豪强。
再次是农民的代际冲突。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代,通过土地权利让渡,获得了金钱及其他利益补偿,但他们的子女未必做好了转换角色的准备,而原本可以继承的土地使用权,已被上一代人处置。
另有农业本身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在互联网行业赔本赚吆喝、重视眼球超过盈利的思维定势影响下,农业生产原有的市场调节机制受到冲击。如果土地流转违规操作,导致耕地减少,还有将影响粮食安全。
红线
尽管有风险,以土地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新土改”体现了必要的政策灵活性,用来解决部分农村的空心化、土地闲置等问题,以及适应自然形成的城镇化。用来控制风险的,是“红线”或“底线”。
“新土改”在2014年和2015年出现了政策制订者明显趋谨慎的风向。2014年《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经营规模的意见》,要求区别对待“三块地”,即耕地、宅基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今年2月3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解读2015年“一号文件”时透露了各项改革目前进展,以及未来的工作安排。中央为“新土改”确立了“三条底线”——公有制性质不能改变、耕地红线不能破、农民权益不能受损。改革的试点工作目标,定在2017年年底之前完成。
根据2015年“一号文件”,2月2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要求今年全面完成106个重点城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2016年全面完成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成果完善工作。
4月,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5月,《人民日报》刊发题为《资本下乡就得有门槛》的文章,对这份《意见》进行解读,批评资本性下乡的三种倾向:对农业投资的长期性和风险性缺乏认识,盲目跟风;本身心术不正,流转的土地不种庄稼“种房子”;企业抱着投机心态,加上地方政府推波助澜,“有实力争地、没能力种地”,耕地非粮化、非农化。
互联网+农业,只要涉及土地流转,投资者需要像F1赛车手一样集中注意力,避免碰到各种界限。
商周时的井田制,在康有为的《大同书》里,被描绘成和傅里叶的“农村协同合作”差不多的东西,固然是康有为的误解。考虑到“托古改制”的路径设想,误解几乎一定会发生。井田制在数千年后仍受到热议,无非因为它是调和“公”与“私”的著名尝试。但它绝不是西方傅里叶思想的先声,而是用“王拥有土地”的外衣包裹“实际控制者拥有土地”内核的一种制度安排。由于它实在过于理想化,在1920年代胡适还发起井田制有无的辩论,廖仲恺和胡汉民都参与其中。
比康有为早了近两千年,另一位意图“托古改制”的王莽,延续了井田制不切实际的特点,将天下土地收归国有,并严禁买卖。他的土地改革三年即告失败。
真正取得决定性变革效果的古代土地制度,是“均田制”,在王莽的“王田制”之后约五百年,由北魏孝文帝开始推行。北魏均田塑造了遍及全国的小自耕农向中央政府直接纳税的社会形态,影响所及直到今天。黄仁宇曾着重论及均田,此外也有学者留意,如张文木说,中国在北魏孝文帝改革后便进入程度越来越高的国家统一。
目前的土地制度,则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几次变革发展而来。1950年土地改革,把土地分到了农民手里;1953年开始的农村合作化运动,把农民手里的土地收归集体(高级合作社和公社);1978年开始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使用权重新回到农民家庭,“包产到户”。今天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村),使用权则属于农民家庭(或个人)。
介入
此时发生的,是活着的历史。2001年开始试点的土地流转,在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之后开始大量实施——“新土改”正在进行;在今年提倡“互联网+”的氛围中,互联网作为一个角色正式登场。
互联网介入土地流转目前出现的主要模式有四种:地方政府自营或支持的互联网交易平台,土地交易网上商城,涉及土地流转的互联网众筹,互联网金融企业参与的土地信托。
2008年重庆筹建了中国第一家农村土地交易所,希望打破城乡二元土地阻隔,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盘活农村土地市场。2014年底,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消息,重庆云阳县一块2700亩14年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成功通过互联网交易系统公开流转。这是重庆利用互联网交易系统实现农地流转的首次尝试。交易所说,通过网络公开竞价的方式可以更好地发现农村土地价值,找到投资者,增加土地流转效益,还能防止暗箱操作,促进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农民的利益。
土地交易网上商城比较知名的案例是土流网。这个网站自己定位为“国内土地流转的大型门户网站”,联络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种植户或者土地投资者(希望求租土地的人)、土地经纪人(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收取中介费的人)。打开土流网,可以看到很多土地求租,如“邵阳市新宁县1405亩山地出租,30年使用权,一口价35万元”。
“耕地宝”由阿里巴巴投资推动,目前是涉及土地流转的互联网众筹模式中最被看好的项目。“耕地宝”已经运作一年,目标是把农民中的“散地”、投资者中的“散钱”集中起来;投资者认购农民耕地有限使用权,获得土地上的收益,包括农产品、当地旅游的门票和住宿等。
土地信托则是信托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农民的委托,通过一定程序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有偿转让给公司或个人的流转方式。中信信托投资公司的土地信托业务是一个互联网化的典型例子。中信信托自称,要“利用大数据原理,建立一种‘金融互联网’平台”,而土地是其中“最合适的标的”;当流转的土地达到数百万亩,这一平台会形成“巨大的集中采购优势、市场规模优势和金融服务优势”。中信信托还正在积极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合作,开展土地流转信托服务。
风险
土地问题直接涉及政权,因此非常敏感。“新土改”面临的风险包括几个方面,每一方面都关涉重大,这就决定了“新土改”只可能是“小步舞曲”。
首先是就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亿人。其中第二产业(制造业和建筑业)约占六成,第三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约占四成。全国超过2.7亿的来自农村的新工人大军,承担了大量工厂里、工地上和城市中的工作。由于他们亦工亦农,岗位缩减时可以回乡,失业问题几乎不存在。但如果他们的宅基地和耕地被流转,使用权不保,失业问题就会凸显。可以说,国家的稳定有赖于新工人不惧失业。
其次是农民社会地位。历史上的土地兼并带来豪强和普通农民的地位悬殊,今天的土地流转也可能造成农民社会地位下降,被边缘化和劳工化,而大企业主、互联网巨头们通过土地流转控制大片土地,成为新豪强。
再次是农民的代际冲突。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代,通过土地权利让渡,获得了金钱及其他利益补偿,但他们的子女未必做好了转换角色的准备,而原本可以继承的土地使用权,已被上一代人处置。
另有农业本身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在互联网行业赔本赚吆喝、重视眼球超过盈利的思维定势影响下,农业生产原有的市场调节机制受到冲击。如果土地流转违规操作,导致耕地减少,还有将影响粮食安全。
红线
尽管有风险,以土地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新土改”体现了必要的政策灵活性,用来解决部分农村的空心化、土地闲置等问题,以及适应自然形成的城镇化。用来控制风险的,是“红线”或“底线”。
“新土改”在2014年和2015年出现了政策制订者明显趋谨慎的风向。2014年《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经营规模的意见》,要求区别对待“三块地”,即耕地、宅基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今年2月3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解读2015年“一号文件”时透露了各项改革目前进展,以及未来的工作安排。中央为“新土改”确立了“三条底线”——公有制性质不能改变、耕地红线不能破、农民权益不能受损。改革的试点工作目标,定在2017年年底之前完成。
根据2015年“一号文件”,2月2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要求今年全面完成106个重点城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2016年全面完成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成果完善工作。
4月,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5月,《人民日报》刊发题为《资本下乡就得有门槛》的文章,对这份《意见》进行解读,批评资本性下乡的三种倾向:对农业投资的长期性和风险性缺乏认识,盲目跟风;本身心术不正,流转的土地不种庄稼“种房子”;企业抱着投机心态,加上地方政府推波助澜,“有实力争地、没能力种地”,耕地非粮化、非农化。
互联网+农业,只要涉及土地流转,投资者需要像F1赛车手一样集中注意力,避免碰到各种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