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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消保委对市面上流通领域销售的40副儿童太阳镜开展了比较试验。其中,3副样品的交通讯号透射比存隐患,1副样品透射比均匀性偏差较大,7副样品明示的类别和分类与实测不符,14副样品未明示类别或分类。“儿童正处于视力发育期,同时奔跑、冲撞时镜架、镜片也可能对眼睛造成损伤,因此,与成人相比,儿童对太阳镜的质量、性能的要求更高。”上海市眼镜行业协会秘书长胡东芳表示,由于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儿童太阳镜的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因此此次比较试验除参照相关太阳镜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外,还参考了上海市制定的社会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