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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障基本上仍处于低保障状态,其原因主要在于没有形成全国统一层面的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安排,致使各地政策之间缺乏衔接,制度运行绩效较低。因此,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的构建应该坚持灵活性原则,同时兼顾效率与公平。应建立全国层面的可转移、可持续、完全积累且富有弹性的新型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为今后实现城乡养老保障的对接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