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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介绍了浙江省奉化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10周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以及所采取的主要措施:(1)编制分户清册;(2)建立管护网络;(3)补偿制度落实;(4)抓好资料归档。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的工作重点:继续完善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将补偿资金真正落实到户;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关键词:公益林;生态补偿;管理机制;奉化市
中图分类号 S72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24-85-02
生态公益林是指为人类生存、生活和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创造优良生态环境为目的的森林,它具有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能够为人们提供多种社会产品和服务[1]。近10a来,奉化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由于贯彻执行了“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科学经营,严格管护”的方针,逐步走上正常轨道,全市38 316.8hm2重点公益林已全面实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其它相关制度也已基本完善,管护队伍健全,管护措施有力,林业生态效益逐步显现。
1 奉化市自然概况
奉化市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宁波市区南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1°24′、北纬29°39′,东濒象山港,南连宁海县,西接新昌、嵊州和余姚三县(市),北与宁波鄞州区毗邻。全市年平均气温16.3℃,年平均降水量1 500mm。全市陆域土地总面积125 375.54hm2,其中林业用地80 140.27hm2,占土地总面积的63.9%;耕地22 800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8.2%;其他包括滩涂、难利用地等22 435.27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7.9%。在奉化市的两大水系中,源于四明山脉与天台山脉的剡江、县江、东江汇集于”三江口”,流经甬江入海,称奉化江水系,源于莼湖地区天台山脉的小溪流,流入象山港,称莼湖水系。两大水系是宁波地区人们赖以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两大水系流域的人口、资源和经济等总量在宁波市占有重要比例[2]。
2 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10周年成绩
2001年11月至2002年1月,奉化市根据省林业分类经营领导小组的要求,界定生态公益林34 478.2hm2。2004年7月,在2001年区划界定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新规定,又进行了重点公益林的区划调整。通过调整,全市列入重点公益林面积共26 865.267hm2,其中国家级为2 631.53hm2,省级为24 233.73hm2,按镇(街道)分,溪口13 562.73hm2、岳林45.8hm2、江口239hm2、萧王庙418.6hm2、西坞465.67hm2、尚田4 719.4hm2、大堰3 066.6hm2、莼湖1 096。6hm2、裘村1 459.6hm2、松岙464.93hm2、奉化市林场622.26hm2、亭下水库林场704.067hm2。
该市从2003年开始实行重点公益林补助试点,当年试点面积为8 154.13hm2,区划在横山水库周围、亭下水库周围及上游和奉化江一级支流源头汇水区。2004年试点面积又扩大5 386.67hm2,试点范围扩大到横山水库上游。2005年起,该市26 865.267hm2重点公益林全面实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补助标准2003和2004年为每hm275元,2005和2006年为每hm2120元,2007年为每hm2180元,2008年为每hm2225元,2009年和2010年为每hm2255元,2011年为每hm2300元。
从2003年开始,我们实行了补助政策延伸到那里工作就做到那里的办法,签订护林合同,落实管护人员,编制分户清册,及时发放损失性补助款,设立公益林保护标志牌,培训护林人员。
根据2007年的区划界定,宁波市级公益林从2008年开始就实行补助试点,试点面积为3 527.4hm2,区域在溪口镇内奉化江源头未列入重点公益林的林地。2010年新增宁波市级公益林5 974.47hm2,区域主要分布在大堰镇内县江源头汇水区未列入重点公益林的林地。奉化市(县)级公益林则根据2007年的区划界定,从2011年开始就实行补助试点,试点面积为1 949.67hm2,区域在溪口镇内奉化江二级支流未列入重点公益林的林地。
目前,该市已实行补助的38 316.8hm2生态公益林都有专职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已设立永久性标志牌21块、乡级上墙牌11块、村级公示牌98块;档案内容齐全,数据更新及时,护林合同已全面签订;公益林区域内165名专职护林员经过系统培训,落实了人手一本护林员手册,一套服装,一本巡山记录,考核办法在护林合同中已经体现。补偿资金到位及时,发放及时,2011年全市9 152 533元损失性补助资金全部通过邮政储蓄打卡到户,涉及户数为24 193户,其中26 865.27hm2重点公益林涉及12 122户,9 501.87hm2市级公益林涉及10 416户,1 949.67hm2县级公益林涉及1 655户。资金使用规范,已经完成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建设,2010年前已实行补助的30 392.67hm2生态公益林已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奉化支公司签订了林木火灾保险合约。
3 主要措施
3.1 编制分户清册 鉴于该市3 8316.8hm2重点公益林80%为农户承包山,生态公益林的实行使部分森林采伐受到限制,减少了林农收入,因此,必须把补偿资金发到农户手中。通过逐步调整增补,张榜公布公示,为该市实施补偿制度打下基础。
3.2 建立管护网络 签订了护林合同,落实了专职管护人员,建立了重点公益林管护网络[3]。
3.3 落实补偿制度 2005年,该市共到位补偿资金322.383 2万元,其中宁波市财政补助241.787 4万元,奉化市财政配套80.595 8万元,通过把资金及时拨给有关镇(街道),由镇(街道)及时拨到各村,再由村分到户的途径及时下发。2006年起,采取了财政局进行清册审查,审查无误后将资金划入邮政银行,邮政银行按分户清册开设存折,将补助资金及时打入存折卡的办法发放补偿资金,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到户。
3.4 抓好资料归档 落实公益林补偿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有关资料的及时归档是顺利开展这项工作的保障,因此抓好资料整理归档,是公益林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目前,该市已整理归档公益林档案资料86卷。
4 目前存在的问题
根据2007年区划界定,该市县级公益林为6 674.93hm2,目前仅实施1 949.67hm2,还有公益林中部分插花山补偿未到位,原因是公益林界定是按行政区划确定的,权属尚未搞清,需要逐步理清确权。
5 今后工作重点
首先是继续做好和逐步完善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其次是充实、完善分户清册,将补偿资金准确、及时、足额落实到户,从而提高广大林农的公益林保护意识和积极性。此外,还要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培训管护人员,提高护林员的执法水平[4]。
参考文献
[1]林文星.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和经营管理对策[J].农业与技术,2013,33(6):60,61.
[2]王明霞.宁波奉化公益林生态补偿问题的研究[J].江苏林业科技,30(2):51-53.
[3]李贤.德钦县生态公益林管理现状与对策[J].林业调查规划,2013,38(2):42-45.
[4]高源.辽宁省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成就及经验分析[J].辽宁林业科技,2013,(4):57,59. (责编:陶学军)
关键词:公益林;生态补偿;管理机制;奉化市
中图分类号 S72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24-85-02
生态公益林是指为人类生存、生活和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创造优良生态环境为目的的森林,它具有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能够为人们提供多种社会产品和服务[1]。近10a来,奉化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由于贯彻执行了“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科学经营,严格管护”的方针,逐步走上正常轨道,全市38 316.8hm2重点公益林已全面实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其它相关制度也已基本完善,管护队伍健全,管护措施有力,林业生态效益逐步显现。
1 奉化市自然概况
奉化市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宁波市区南面,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1°24′、北纬29°39′,东濒象山港,南连宁海县,西接新昌、嵊州和余姚三县(市),北与宁波鄞州区毗邻。全市年平均气温16.3℃,年平均降水量1 500mm。全市陆域土地总面积125 375.54hm2,其中林业用地80 140.27hm2,占土地总面积的63.9%;耕地22 800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8.2%;其他包括滩涂、难利用地等22 435.27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7.9%。在奉化市的两大水系中,源于四明山脉与天台山脉的剡江、县江、东江汇集于”三江口”,流经甬江入海,称奉化江水系,源于莼湖地区天台山脉的小溪流,流入象山港,称莼湖水系。两大水系是宁波地区人们赖以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两大水系流域的人口、资源和经济等总量在宁波市占有重要比例[2]。
2 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10周年成绩
2001年11月至2002年1月,奉化市根据省林业分类经营领导小组的要求,界定生态公益林34 478.2hm2。2004年7月,在2001年区划界定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新规定,又进行了重点公益林的区划调整。通过调整,全市列入重点公益林面积共26 865.267hm2,其中国家级为2 631.53hm2,省级为24 233.73hm2,按镇(街道)分,溪口13 562.73hm2、岳林45.8hm2、江口239hm2、萧王庙418.6hm2、西坞465.67hm2、尚田4 719.4hm2、大堰3 066.6hm2、莼湖1 096。6hm2、裘村1 459.6hm2、松岙464.93hm2、奉化市林场622.26hm2、亭下水库林场704.067hm2。
该市从2003年开始实行重点公益林补助试点,当年试点面积为8 154.13hm2,区划在横山水库周围、亭下水库周围及上游和奉化江一级支流源头汇水区。2004年试点面积又扩大5 386.67hm2,试点范围扩大到横山水库上游。2005年起,该市26 865.267hm2重点公益林全面实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补助标准2003和2004年为每hm275元,2005和2006年为每hm2120元,2007年为每hm2180元,2008年为每hm2225元,2009年和2010年为每hm2255元,2011年为每hm2300元。
从2003年开始,我们实行了补助政策延伸到那里工作就做到那里的办法,签订护林合同,落实管护人员,编制分户清册,及时发放损失性补助款,设立公益林保护标志牌,培训护林人员。
根据2007年的区划界定,宁波市级公益林从2008年开始就实行补助试点,试点面积为3 527.4hm2,区域在溪口镇内奉化江源头未列入重点公益林的林地。2010年新增宁波市级公益林5 974.47hm2,区域主要分布在大堰镇内县江源头汇水区未列入重点公益林的林地。奉化市(县)级公益林则根据2007年的区划界定,从2011年开始就实行补助试点,试点面积为1 949.67hm2,区域在溪口镇内奉化江二级支流未列入重点公益林的林地。
目前,该市已实行补助的38 316.8hm2生态公益林都有专职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已设立永久性标志牌21块、乡级上墙牌11块、村级公示牌98块;档案内容齐全,数据更新及时,护林合同已全面签订;公益林区域内165名专职护林员经过系统培训,落实了人手一本护林员手册,一套服装,一本巡山记录,考核办法在护林合同中已经体现。补偿资金到位及时,发放及时,2011年全市9 152 533元损失性补助资金全部通过邮政储蓄打卡到户,涉及户数为24 193户,其中26 865.27hm2重点公益林涉及12 122户,9 501.87hm2市级公益林涉及10 416户,1 949.67hm2县级公益林涉及1 655户。资金使用规范,已经完成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建设,2010年前已实行补助的30 392.67hm2生态公益林已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奉化支公司签订了林木火灾保险合约。
3 主要措施
3.1 编制分户清册 鉴于该市3 8316.8hm2重点公益林80%为农户承包山,生态公益林的实行使部分森林采伐受到限制,减少了林农收入,因此,必须把补偿资金发到农户手中。通过逐步调整增补,张榜公布公示,为该市实施补偿制度打下基础。
3.2 建立管护网络 签订了护林合同,落实了专职管护人员,建立了重点公益林管护网络[3]。
3.3 落实补偿制度 2005年,该市共到位补偿资金322.383 2万元,其中宁波市财政补助241.787 4万元,奉化市财政配套80.595 8万元,通过把资金及时拨给有关镇(街道),由镇(街道)及时拨到各村,再由村分到户的途径及时下发。2006年起,采取了财政局进行清册审查,审查无误后将资金划入邮政银行,邮政银行按分户清册开设存折,将补助资金及时打入存折卡的办法发放补偿资金,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到户。
3.4 抓好资料归档 落实公益林补偿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有关资料的及时归档是顺利开展这项工作的保障,因此抓好资料整理归档,是公益林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目前,该市已整理归档公益林档案资料86卷。
4 目前存在的问题
根据2007年区划界定,该市县级公益林为6 674.93hm2,目前仅实施1 949.67hm2,还有公益林中部分插花山补偿未到位,原因是公益林界定是按行政区划确定的,权属尚未搞清,需要逐步理清确权。
5 今后工作重点
首先是继续做好和逐步完善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其次是充实、完善分户清册,将补偿资金准确、及时、足额落实到户,从而提高广大林农的公益林保护意识和积极性。此外,还要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培训管护人员,提高护林员的执法水平[4]。
参考文献
[1]林文星.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和经营管理对策[J].农业与技术,2013,33(6):60,61.
[2]王明霞.宁波奉化公益林生态补偿问题的研究[J].江苏林业科技,30(2):51-53.
[3]李贤.德钦县生态公益林管理现状与对策[J].林业调查规划,2013,38(2):42-45.
[4]高源.辽宁省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成就及经验分析[J].辽宁林业科技,2013,(4):57,59. (责编:陶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