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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格调整之后,为稳定终端的运输价格,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昨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缓解成品油调价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严格控制连锁反应。
有形之手调控运输价格链
“这种调控将分两方面进行。”6月30日,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的一位研究员表示,由于目前公路货运业价格市场放开,而行业的成本利润也较低,因此成品油提价之后,公路货运业受到调价影响最大,也将凸显成本矛盾。
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相应增加了公路、水路客货运输成本。这位研究员表示,一部分调控将以财政补贴形式发放,确保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出租车运价稳定。
另一部分调控针对公路客运。三部委通知,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公路客运(不含农村道路客运),可通过建立和完善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在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兼顾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的前提下,合理疏导运价矛盾。上述研究员表示,各地方政府很可能将采取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方式来平抑成本提高。
在整个公路交通运输体系中,本次成品油提价直接受到价格链影响的是公路货运。目前,国内公路货运体系已完全放开,上述研究员认为,货运行业企业在本次成品油价较大幅度提升之后,将面临一次行业结构调整。“一些组织化程度高、燃油使用效率高的企业将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而一些空车率高、调度较差的企业会逐渐退出市场。”这位研究员说。
对此,三部委在通知中表示,企业要通过改善管理、降低成本等措施消化成本增支,严禁超过油价上调成本增支幅度搭车涨价。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水路客货运输等交通运输价格,也要加强监测监管,及时制止经营者超成本增支幅度搭车涨价。
但除了行业调整之外,目前的现实状况是,由于国内铁路运输紧张,公路货运的大部分运输品仍为低附加值的大宗商品,如原材料、煤炭、粮食等,企业利润提高空间不大,因此全行业都较难消化燃油成本上升的压力。业内有担忧认为,这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超载来转嫁成本的现象,对于公路等基础设施的负荷使用,也需要有预见和相应的对策。
与此同时,为减缓交通运输成本压力,各公路道路的收费也将受到监管。上述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大清理整顿涉及交通运输行业收费的工作力度。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给予减免收费优惠政策,努力降低运输成本,减轻经营者负担。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大清理整顿涉及交通运输行业收费的工作力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给予减免收费优惠政策,努力降低运输成本,减轻经营者负担;对定期定线运行的客运班线车辆推广实行通行费月票或年票制,实行大客户优惠。各地要认真落实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蔬菜、生猪等鲜活农产品车辆的“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对向地震灾区运送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实行免缴过路过桥费的优惠政策。
油价高企的前前后后
2007年11月份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国际市场油价继续攀升,特别是今年2月份以来涨速加快,2月19日、5月6日和5月21日先后突破每桶100美元、120美元和130美元,6月6日冲高至每桶138.54美元。
我国原油消费近一半靠进口,由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倒挂的矛盾日益突出。炼油企业生产亏损加剧,造成了部分炼厂特别是地方炼厂停产和半停产,影响成品油市场供应。
近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地区再度出现排队加油、停供限供的现象。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有利于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加国内成品油供给,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石油资源节约。
综合考虑国际市场油价上涨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这次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汽油和柴油的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分别由每吨5980元和5520元调整为6980元和6520元;上浮8%后的全国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吨7540元和7040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8元和0.92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5950元调整为7450元。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6月20日起,国内成品油价格每吨调高1000元。为确保成品油价格改革顺利实施,有效缓解成品油调价对部分困难群众和社会公益性行业的增支压力,中央财政已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当日紧急拨付补贴资金198亿元,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和种粮农民给予补贴。其中: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五类补贴对象增加补贴资金120亿元;对种粮农民再次增加农资综合直补资金78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为减少调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控制调价连锁反应,对此次成品油调价增加的支出,将对运输相关行业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如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实行财政补贴,运输价格不提高;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负担解决,价格暂不调整;液化气、天然气、铁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各项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即日下拨各地。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表示,铁路货运价格、民航燃油附加标准以及公路客运价格允许适当疏导,但必须从严控制,由企业自行消化一部分成品油提价带来的成本增支因素,防止价格水平不合理上涨。同时各地要继续加大减免政府规费、减轻经营者不合理负担的工作力度。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和水运价格,各地要加强监测,防止不合理涨价。
成品油价四年上涨情况纵览
2005年
3月23日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
5月10日
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150元
5月23日
降低汽油出厂价格每吨150元
6月25日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200元
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150元
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
7月23日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
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250元
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
2006年
3月26日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
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200元
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300元
5月24日
上调汽、柴、航空煤油每吨500元
2007年
1月14日
下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220元
下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90元
10月31日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提高500元
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500元
上调航空煤油价每吨提高500元
2008年
6月20日
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
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