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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问题被王泽鉴先生称为“法学上之精灵”,是一个理论界存在众多争议的复杂问题。我国《合同法》第51条是对无权处分制度的规定,但对该条的理解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多数学者主张无权处分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少数亦主张为无效合同。近年来,以王轶先生为代表的一批年轻学者极力主张无权处分合同应为有效合同。该观点不仅与现有法律体系无缝衔接,而且与国际接轨,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一致,实为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