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专家意见证据的重要性日渐显著,但因其兼具“意见性”与“专门性”的特点,导致法官很难做出评价。从美国专家意见证据的历史变迁可以看出,事实证言与意见证言的区分是相对的,常识与专门知识之间也没有不可通约的壁垒。借助“三段论结构”,法官得以在对推论基础的追问中消解“意见性”;通过“可靠性指征”,法官能够用间接评价的方式应对“专门性”。这对完善我国专家意见证据的评价制度不无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