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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比较不同来源狼毒药材及醋炙前后的质量差异。方法:以岩大戟内酯B为参照物,采用UPLC法,使用Waters ODS色谱柱(100 mm×2.1 mm,1.8μm),乙腈-水梯度洗脱,流速0.4 m L/min,柱温30℃,检测波长210 nm,建立了月腺大戟来源的狼毒药材、醋炙饮片及狼毒大戟来源的狼毒药材的UPLC指纹图谱,分析时间不超过20 min。结果:药材或饮片的批次间的相似度均大于0.90,质量稳定;同一来源狼毒醋炙后共有峰减少,且个别成分相对含量有不同程度的升高或降低;狼毒大戟与月腺大戟来源的狼毒药材之间相似度小于0.72,差异显著。结论:该研究为完善狼毒的质量控制与阐述其醋炙机理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