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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出口:一路狂飙
很少有人会把这前者与后者联系在一起,似乎用两者中的任意一方作为另外一方的修饰词都不太合适。但是,事实告诉人们它们的结合,不仅能对该事实进行最真实的反映,也最能渲染由这一事实所产生的影响。因为在2004年私营企业所呈现的迅猛增长的事实,在外贸出口领域的发展速度,只有用“狂飙”一词才最为贴切:2004年我国私营企业出口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全年出口额达到693亿美元,增长比例分别超过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随着私营企业大量涌入外贸领域,以国有外贸公司、大型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为主体的传统外贸格局正在被打破。
随着总体经济实力的增强,私营企业在广东外贸进出口中的地位逐步提高。1999年以前,受政策限制,大多私营企业只能借助国有外贸公司开展外贸进出口,导致私营企业进出口大多变通成为隐性或间接进出口,局限在一定范围以内。规模也限于数百万美元以内,缺乏外贸超千万美元的大型私营企业。
1999年以后,大量广东私营企业获得了自营进出口权,并实现了外贸的成倍增加。出口额三年翻两番,这样的成绩即使是国企和外企也难以达到,因而有足够的理由让私企自我感觉良好。这样的骄人成果,除了由私企自己的作为而直接产生外,还有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的作为,是内因和外因的成功结合成就了私企的狂飙。
国家作为:从“基本国策”到有形政策
长期以来,中国各级政府都采取了积极鼓励出口的发展战略,从中央到地方都实施了一系列对外贸易促进措施与政策,这也极大地推动了外向型经济的成长。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进出口市场准入方面,按照入世承诺全面放开经营权,使外贸主体迅速多元化,私营企业正在成为促进出口的新生力量。
在2004年3月14日通过的国家宪法修正案中,第二十一条: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这就把发展私营经济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以最高法律形式确定了下来。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正是依据这一基本国策对私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对私营企业的产品生产、流通、出口,在政策、信息、服务等方方面面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与帮助。这些支持与帮助所体现的大范围、多层次、深程度的特点,清晰地表明国家把私企出口列为出口促进体系建设重要内容的决心。
领航政策
国家在建设出口促进体系时对私企出口工作的支持是坚定不移的,其中外贸经营权的逐步放开实际上就是国家为支持私企出口在政策方面作出的努力:1979年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可以经营外贸进出口的只有14家全国性企业,而到了2004年,有外贸经营权的内资企业达到近12万家。从1992年《关于赋予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有关意见的通知》,到1999年《关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到2001年《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再到2003年《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经营进出口的门槛一降再降,对生产企业注册资金的要求从850万元,降到300万元,又降到50万元,这对于国内企业,特别是私企无疑是发展外贸出口的良好契机,私企的外贸出口业务也随之以跳跃式速度激增。
除此之外,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与2004年4月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国务院2005年1月通过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经济36条”)等相关法规也都为私企出口提供了很好的政策环境,更为国家在促进私企出口其他方面的努力创造了条件。
多元服务
过去私企想要获取外贸信息,难;想要获取及时有效的外贸信息,更是难上加难。信息源的分散、信息流通渠道的不畅、信息内容的延误缺失,使得私企未能在信息方面掌握先机,在与其他企业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也失去了很多外贸出口的机会。国家政府发布的文件、法规经过多重的烦琐环节才下落到私企手中,私企往往从媒体上更快地了解到同等内容的信息,但是有些时候它从媒体获取的信息也不够全面,而且这种获取信息的方法缺少主动性,私企是被动接收信息,在接收信息后产生了疑问又不能得到反馈,对国家和私企而言都造成了影响。但是随着“民营企业出口促进网”(pep.mofcom.gov.cn)的建立和投入运营,困扰私企的信息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这个由商务部规划司主管的网站设有八大栏目,自从2003年6月建站以来,为私营企业提供了大量的有效信息,同时汇集企业信息,帮助政府决策,成为政府与企业间一座沟通的桥梁。同样为私企提供信息的,还有由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和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联合设立的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www.cacs.gov.cn),它为私企提供的,更多的是倾向于贸易保护、救济的信息。
国家为私企出口提供便利的服务是国家作为的最直观表现,国家在外汇、税务上给出口私企以实惠,扩大了出口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贷款额度和保险门类,降低贷款和保险的准入门槛,让企业能享受金融服务,对中小型出口企业更给予一定扶持。对于政局不稳或汇率变动较为频繁的出口对象国及某些特殊出口商品更加强了贷款和投保力度,确保了出口企业的利益。
广东作为:地方特色,贴近贴心
论私企出口,当然不能少了广东。2004年,广东省私企出口达187.8亿美元,占全国私企出口总额的27.1%,对广东外贸贡献良多,并且逐步成为广东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
与国内其他私企一样,一个个在国际市场上牌子叫得响当当的广东私企同样是依靠自身作为和国家作为为自己的外贸出口提速。同时,广东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作为是另一股推动广东私企出口发展的新动力,它的全情投入,使得广东私企的狂飙更有冲击力、更富持久力,在国内私企中脱颖而出,傲视群雄。
与其他省份地区的作为不同,广东作为在政策和服务等方面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紧贴当地民企。
政策作为:贴近私企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关于促进私企出口政策措施,是广东政府私企工作的首要作为,而且它还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有广东地方特色贴近私企的政策:2003年6月公布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提出民企发展“四不限”(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五个环境(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三个创新(体制、科技、管理)、重点扶持四类民企(民营科技型、出口型、就业型、农产品加工型);同年10月,又出台了12个配套政策文件,实现了包括经营领域、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人才吸纳、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对外交流、做强做大八大方面的政策突破;随后制定并实施《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与《广东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这些贴近广东私企的政策法规既有利于广东作为的出色发挥,也利于广东私企的顺利执行,因而得到广东私企的充分肯定,广东私企对政策环境的满意度也由40%迅速上升到了80%,极大地刺激了私企发展外贸出口的积极性。
服务作为:贴心私企
如果说广东政府贴近私企的政策作为为广东私企带去的是便利,那么它的服务作为带给它们的则是温暖。这份温暖使广东私企的融资困难、通关困难的坚冰逐渐融化:从2003年开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专门向商业银行下发了支持民企、解决其融资难的指导意见;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提出不搞“惟成分论、惟规模论”,对民营企业的授信以贷款回笼、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潜力为主要内容进行客观评估,在原来扶持民企的基础上,又向民企新增贷款100亿元;广东发展银行继3月底向民营企业授信150亿元外,又决定三年内向民企融资1000多亿元,其中珠三角占800亿元;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提出要把民企贷款所占比重从原来的75%提高到85%;广州市商业银行将在增量资金中拿出50%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民营企业发展;工行、中行、建行广东省分行对民企的支持也都制订了目标。
同时,海关广东分署对民营企业视同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其注册登记、货物通关、征免税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把原先办理进出口的注册、备案审批手续从三日缩减为一日。对民营企业符合有关规定的减免税货物,有特殊情况的优先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给予便利优惠。海关还将把守法经营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民营进出口企业评为A类企业,为其开通现场通关绿色通道;对符合有关条件的高新技术和大型出口企业,给予享受提前报关、联网报关、快速通关、上门验放、加急通关、担保验放等六项便捷通关措施。海关还承诺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统计数據咨询服务和专业的海关统计指标解释。
从中国外贸出口的过去,我们看到:
2004年中国私企一路狂飙,势不可挡;
2004年广东私企一路狂飙,高歌猛进;
对中国外贸出口的未来,我们期待:
2005年中国私企飙得更勇、更猛;
2005年广东私企飙得更快、更高……
很少有人会把这前者与后者联系在一起,似乎用两者中的任意一方作为另外一方的修饰词都不太合适。但是,事实告诉人们它们的结合,不仅能对该事实进行最真实的反映,也最能渲染由这一事实所产生的影响。因为在2004年私营企业所呈现的迅猛增长的事实,在外贸出口领域的发展速度,只有用“狂飙”一词才最为贴切:2004年我国私营企业出口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全年出口额达到693亿美元,增长比例分别超过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随着私营企业大量涌入外贸领域,以国有外贸公司、大型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为主体的传统外贸格局正在被打破。
随着总体经济实力的增强,私营企业在广东外贸进出口中的地位逐步提高。1999年以前,受政策限制,大多私营企业只能借助国有外贸公司开展外贸进出口,导致私营企业进出口大多变通成为隐性或间接进出口,局限在一定范围以内。规模也限于数百万美元以内,缺乏外贸超千万美元的大型私营企业。
1999年以后,大量广东私营企业获得了自营进出口权,并实现了外贸的成倍增加。出口额三年翻两番,这样的成绩即使是国企和外企也难以达到,因而有足够的理由让私企自我感觉良好。这样的骄人成果,除了由私企自己的作为而直接产生外,还有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的作为,是内因和外因的成功结合成就了私企的狂飙。
国家作为:从“基本国策”到有形政策
长期以来,中国各级政府都采取了积极鼓励出口的发展战略,从中央到地方都实施了一系列对外贸易促进措施与政策,这也极大地推动了外向型经济的成长。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进出口市场准入方面,按照入世承诺全面放开经营权,使外贸主体迅速多元化,私营企业正在成为促进出口的新生力量。
在2004年3月14日通过的国家宪法修正案中,第二十一条: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这就把发展私营经济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以最高法律形式确定了下来。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正是依据这一基本国策对私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对私营企业的产品生产、流通、出口,在政策、信息、服务等方方面面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与帮助。这些支持与帮助所体现的大范围、多层次、深程度的特点,清晰地表明国家把私企出口列为出口促进体系建设重要内容的决心。
领航政策
国家在建设出口促进体系时对私企出口工作的支持是坚定不移的,其中外贸经营权的逐步放开实际上就是国家为支持私企出口在政策方面作出的努力:1979年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可以经营外贸进出口的只有14家全国性企业,而到了2004年,有外贸经营权的内资企业达到近12万家。从1992年《关于赋予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有关意见的通知》,到1999年《关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到2001年《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再到2003年《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经营进出口的门槛一降再降,对生产企业注册资金的要求从850万元,降到300万元,又降到50万元,这对于国内企业,特别是私企无疑是发展外贸出口的良好契机,私企的外贸出口业务也随之以跳跃式速度激增。
除此之外,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与2004年4月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国务院2005年1月通过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经济36条”)等相关法规也都为私企出口提供了很好的政策环境,更为国家在促进私企出口其他方面的努力创造了条件。
多元服务
过去私企想要获取外贸信息,难;想要获取及时有效的外贸信息,更是难上加难。信息源的分散、信息流通渠道的不畅、信息内容的延误缺失,使得私企未能在信息方面掌握先机,在与其他企业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也失去了很多外贸出口的机会。国家政府发布的文件、法规经过多重的烦琐环节才下落到私企手中,私企往往从媒体上更快地了解到同等内容的信息,但是有些时候它从媒体获取的信息也不够全面,而且这种获取信息的方法缺少主动性,私企是被动接收信息,在接收信息后产生了疑问又不能得到反馈,对国家和私企而言都造成了影响。但是随着“民营企业出口促进网”(pep.mofcom.gov.cn)的建立和投入运营,困扰私企的信息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这个由商务部规划司主管的网站设有八大栏目,自从2003年6月建站以来,为私营企业提供了大量的有效信息,同时汇集企业信息,帮助政府决策,成为政府与企业间一座沟通的桥梁。同样为私企提供信息的,还有由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和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联合设立的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www.cacs.gov.cn),它为私企提供的,更多的是倾向于贸易保护、救济的信息。
国家为私企出口提供便利的服务是国家作为的最直观表现,国家在外汇、税务上给出口私企以实惠,扩大了出口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贷款额度和保险门类,降低贷款和保险的准入门槛,让企业能享受金融服务,对中小型出口企业更给予一定扶持。对于政局不稳或汇率变动较为频繁的出口对象国及某些特殊出口商品更加强了贷款和投保力度,确保了出口企业的利益。
广东作为:地方特色,贴近贴心
论私企出口,当然不能少了广东。2004年,广东省私企出口达187.8亿美元,占全国私企出口总额的27.1%,对广东外贸贡献良多,并且逐步成为广东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
与国内其他私企一样,一个个在国际市场上牌子叫得响当当的广东私企同样是依靠自身作为和国家作为为自己的外贸出口提速。同时,广东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作为是另一股推动广东私企出口发展的新动力,它的全情投入,使得广东私企的狂飙更有冲击力、更富持久力,在国内私企中脱颖而出,傲视群雄。
与其他省份地区的作为不同,广东作为在政策和服务等方面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紧贴当地民企。
政策作为:贴近私企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关于促进私企出口政策措施,是广东政府私企工作的首要作为,而且它还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有广东地方特色贴近私企的政策:2003年6月公布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提出民企发展“四不限”(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五个环境(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三个创新(体制、科技、管理)、重点扶持四类民企(民营科技型、出口型、就业型、农产品加工型);同年10月,又出台了12个配套政策文件,实现了包括经营领域、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人才吸纳、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对外交流、做强做大八大方面的政策突破;随后制定并实施《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与《广东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这些贴近广东私企的政策法规既有利于广东作为的出色发挥,也利于广东私企的顺利执行,因而得到广东私企的充分肯定,广东私企对政策环境的满意度也由40%迅速上升到了80%,极大地刺激了私企发展外贸出口的积极性。
服务作为:贴心私企
如果说广东政府贴近私企的政策作为为广东私企带去的是便利,那么它的服务作为带给它们的则是温暖。这份温暖使广东私企的融资困难、通关困难的坚冰逐渐融化:从2003年开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专门向商业银行下发了支持民企、解决其融资难的指导意见;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提出不搞“惟成分论、惟规模论”,对民营企业的授信以贷款回笼、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潜力为主要内容进行客观评估,在原来扶持民企的基础上,又向民企新增贷款100亿元;广东发展银行继3月底向民营企业授信150亿元外,又决定三年内向民企融资1000多亿元,其中珠三角占800亿元;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提出要把民企贷款所占比重从原来的75%提高到85%;广州市商业银行将在增量资金中拿出50%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民营企业发展;工行、中行、建行广东省分行对民企的支持也都制订了目标。
同时,海关广东分署对民营企业视同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其注册登记、货物通关、征免税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把原先办理进出口的注册、备案审批手续从三日缩减为一日。对民营企业符合有关规定的减免税货物,有特殊情况的优先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给予便利优惠。海关还将把守法经营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民营进出口企业评为A类企业,为其开通现场通关绿色通道;对符合有关条件的高新技术和大型出口企业,给予享受提前报关、联网报关、快速通关、上门验放、加急通关、担保验放等六项便捷通关措施。海关还承诺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统计数據咨询服务和专业的海关统计指标解释。
从中国外贸出口的过去,我们看到:
2004年中国私企一路狂飙,势不可挡;
2004年广东私企一路狂飙,高歌猛进;
对中国外贸出口的未来,我们期待:
2005年中国私企飙得更勇、更猛;
2005年广东私企飙得更快、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