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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中商业秘密价值评估过程中存在的范围界定、相对性认定以及保密措施等难点,提出在价值评估的过程中应注意商业秘密的非公开性、企业商誉、企业运营方式的多样性等影响要素。
[关键词] 商业秘密 价值评估 高新技术企业
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是指在贸易的转让或许可、企业合并或者建立合资企业、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方式、企业破产清偿以及在侵权诉讼中涉及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等等过程中,对企业的商业秘密价值进行数额评估。商业秘密是依靠保密状态而衍生出专有性“法权”的一种特殊知识产品,其在时间性和专有性上的不确定性以及不公开性,均导致了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认定非常困难。同时,在实际情况中企业的商业秘密涉及范围亦相当广泛,且往往不可能和已有技术完全毫无联系,因此,很容易在经济贸易往来和执法过程中因认识模糊而做出错误的决定或司法裁判,致使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不利以及企业利益受损。
一、高新技术企业中商业秘密价值评估中存在的难点
高新技术企业往往技术含量高,信息量较大,且企业技术开发人员新老更替较快,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一般也没有专门设立商业秘密保护部门。因此,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影响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因素更为复杂多变。
1.高新技术企业中商业秘密范围界定困难。对企业的秘密信息进行判断,哪些属于公知领域,哪些属于企业自有的商业秘密,是对企业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也是企业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前提。高新技术企业中由于高新技术之间的重叠性,使得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工作较为困难。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主要依赖于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的技术含量较高,在某领域的技术开发过程中,企业之间的高新技术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交叉,甚至相似性。越是研发能力强,高新技术含量高的企业之间,这种重叠交叉性越明显。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过程中,由于高新技术的复杂性,往往难以清楚界定该项技术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是否属于企业商业秘密。
2.高新技术企业中商业秘密的相对性较为复杂。商业秘密并不是某技术或商业领域中的公开信息或一般知识,但商业秘密也并非完全由特定人完全控制丝毫不能泄露的。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不是指任何人都不知道,而是有限度地向“一定范围的人”公开。高新技术企业中,往往人员流动非常迅速,例如高新技术产业的IT业的人才流动率高达25%,有的企业甚至高达50%。这“一定范围的人”往往多变并且难以确定。而恰恰这部分难以确定的流动群体影响着商业秘密的相对性,更决定了商业秘密的垄断程度,这对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至关重要。因此,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秘密价值评估过程中,商业秘密的相对性的“度”应当怎样衡量非常重要,且在实际判断中亦较为复杂。
3、高新技术企业对于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的特殊性。为了维持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企业大多采取保密措施。这种为了保护其秘密状态的所做保密努力,在对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过程中有重要影响。一方面,是否采取保护措施是影响能否构成商业秘密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保密措施所付出的成本同样亦能构成商业秘密评估价值中的组成部分。我国1995一起较为成功的商业秘密评估案例“广东佛陶陶瓷研究所诉金昌陶瓷辊棒厂”中,佛陶所采取的各项保密措施,包括成立保密领导小组,制定保密细则,明确保密技术内容以及泄密责任等,均成为法院对其进行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关键要素。很多高新技术企业中,往往由于规模限制,并不设立专门的保密部门,或者建立保密规定,而是往往和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的合同,即要求员工在离开本企业后保守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并约定在一段时间内该员工不能从事相关竞争行业;或者装置身份认证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进行保护等等。因此,在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价值评估时,应当正确判断企业的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将企业的一些“隐形”保密措施计算在内。
二、影响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要素
高新技术企业往往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高发地,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也存在诸多难点,因此,在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高新技术企业中商业秘密的非公开性。高新技术的交叉性以及重叠性较为常见,因此在判断企业商业秘密价值的过程中对于其非公开性应灵活判断。虽然商业秘密要求呈现非公开性,但我们应当看到这种非公开性在具体技术的判断过程中应具体灵活应用。首先,原则上要求商业秘密信息全部内容均呈现非公开性,相对环境内保持天然的秘密性。其次,如果企业对商业秘密中的部分内容在专利申请文件或其他活动中已予以公开,注意区分已公开内容与未公开内容的区别。这些区别体现在多种方面,例如具体技术内容范畴不同或者已公开的仅为范围,而未公开的属于最优方案等等。第三,不同企业间,高新技术的交叉或者重叠部分不影响企业商业秘密的非公开性。
2.高新技术企业的商誉。 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基于各种经济资源或者优势而使得该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同类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比如,企业生产效率高,具有成本优势;企业产品质量好,具有竞争优势;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信誉良好,具有管理上的优势等等。商誉是一种由多种要素构成的综合的无形资产,商业秘密是要素的组成部分,同样也受到商誉整体走向的影响。因此,在对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这种由综合要素构成的商誉所带来的整体影响。
3.高新技术企业运营方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高新技术企业运营方式多样且较为灵活,在一个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里,可针对不同商业秘密的个体差异性和复杂程度进行科学评估。一方面,对于更新较快、存在期间较短的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可直接通过产生及保密成本来评估;另一方面,针对一些产生较慢,科技含量较高且与行业内其它竞争对手差距较大的高新技术可通过研发成本、应用前景、经济效益、社会及科研价值、保密成本等等众多因素来进行判断。同时,在具体数额的确定上,第一,技术直接转化成产品的,则可以根据产品数量和产品的平均利润进行综合评判得出这一商业秘密的资本化价值;第二,技术需进一步应用产生经济效益的,则可考虑根据技术应用领域之后产生的经济效益计算出总资本价值,在从中依次减去应用该技术的成本价值及销售该产品投入的资本价值,得出该商业秘密的价值。
参考文献:
郑成思: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的法律问题[M].法律出版社,1999,12
[关键词] 商业秘密 价值评估 高新技术企业
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是指在贸易的转让或许可、企业合并或者建立合资企业、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方式、企业破产清偿以及在侵权诉讼中涉及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等等过程中,对企业的商业秘密价值进行数额评估。商业秘密是依靠保密状态而衍生出专有性“法权”的一种特殊知识产品,其在时间性和专有性上的不确定性以及不公开性,均导致了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认定非常困难。同时,在实际情况中企业的商业秘密涉及范围亦相当广泛,且往往不可能和已有技术完全毫无联系,因此,很容易在经济贸易往来和执法过程中因认识模糊而做出错误的决定或司法裁判,致使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不利以及企业利益受损。
一、高新技术企业中商业秘密价值评估中存在的难点
高新技术企业往往技术含量高,信息量较大,且企业技术开发人员新老更替较快,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一般也没有专门设立商业秘密保护部门。因此,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影响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因素更为复杂多变。
1.高新技术企业中商业秘密范围界定困难。对企业的秘密信息进行判断,哪些属于公知领域,哪些属于企业自有的商业秘密,是对企业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也是企业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前提。高新技术企业中由于高新技术之间的重叠性,使得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工作较为困难。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主要依赖于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的技术含量较高,在某领域的技术开发过程中,企业之间的高新技术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交叉,甚至相似性。越是研发能力强,高新技术含量高的企业之间,这种重叠交叉性越明显。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过程中,由于高新技术的复杂性,往往难以清楚界定该项技术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是否属于企业商业秘密。
2.高新技术企业中商业秘密的相对性较为复杂。商业秘密并不是某技术或商业领域中的公开信息或一般知识,但商业秘密也并非完全由特定人完全控制丝毫不能泄露的。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不是指任何人都不知道,而是有限度地向“一定范围的人”公开。高新技术企业中,往往人员流动非常迅速,例如高新技术产业的IT业的人才流动率高达25%,有的企业甚至高达50%。这“一定范围的人”往往多变并且难以确定。而恰恰这部分难以确定的流动群体影响着商业秘密的相对性,更决定了商业秘密的垄断程度,这对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至关重要。因此,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秘密价值评估过程中,商业秘密的相对性的“度”应当怎样衡量非常重要,且在实际判断中亦较为复杂。
3、高新技术企业对于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的特殊性。为了维持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企业大多采取保密措施。这种为了保护其秘密状态的所做保密努力,在对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过程中有重要影响。一方面,是否采取保护措施是影响能否构成商业秘密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保密措施所付出的成本同样亦能构成商业秘密评估价值中的组成部分。我国1995一起较为成功的商业秘密评估案例“广东佛陶陶瓷研究所诉金昌陶瓷辊棒厂”中,佛陶所采取的各项保密措施,包括成立保密领导小组,制定保密细则,明确保密技术内容以及泄密责任等,均成为法院对其进行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关键要素。很多高新技术企业中,往往由于规模限制,并不设立专门的保密部门,或者建立保密规定,而是往往和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的合同,即要求员工在离开本企业后保守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并约定在一段时间内该员工不能从事相关竞争行业;或者装置身份认证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进行保护等等。因此,在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价值评估时,应当正确判断企业的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将企业的一些“隐形”保密措施计算在内。
二、影响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要素
高新技术企业往往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高发地,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也存在诸多难点,因此,在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高新技术企业中商业秘密的非公开性。高新技术的交叉性以及重叠性较为常见,因此在判断企业商业秘密价值的过程中对于其非公开性应灵活判断。虽然商业秘密要求呈现非公开性,但我们应当看到这种非公开性在具体技术的判断过程中应具体灵活应用。首先,原则上要求商业秘密信息全部内容均呈现非公开性,相对环境内保持天然的秘密性。其次,如果企业对商业秘密中的部分内容在专利申请文件或其他活动中已予以公开,注意区分已公开内容与未公开内容的区别。这些区别体现在多种方面,例如具体技术内容范畴不同或者已公开的仅为范围,而未公开的属于最优方案等等。第三,不同企业间,高新技术的交叉或者重叠部分不影响企业商业秘密的非公开性。
2.高新技术企业的商誉。 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基于各种经济资源或者优势而使得该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同类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比如,企业生产效率高,具有成本优势;企业产品质量好,具有竞争优势;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信誉良好,具有管理上的优势等等。商誉是一种由多种要素构成的综合的无形资产,商业秘密是要素的组成部分,同样也受到商誉整体走向的影响。因此,在对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这种由综合要素构成的商誉所带来的整体影响。
3.高新技术企业运营方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高新技术企业运营方式多样且较为灵活,在一个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里,可针对不同商业秘密的个体差异性和复杂程度进行科学评估。一方面,对于更新较快、存在期间较短的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可直接通过产生及保密成本来评估;另一方面,针对一些产生较慢,科技含量较高且与行业内其它竞争对手差距较大的高新技术可通过研发成本、应用前景、经济效益、社会及科研价值、保密成本等等众多因素来进行判断。同时,在具体数额的确定上,第一,技术直接转化成产品的,则可以根据产品数量和产品的平均利润进行综合评判得出这一商业秘密的资本化价值;第二,技术需进一步应用产生经济效益的,则可考虑根据技术应用领域之后产生的经济效益计算出总资本价值,在从中依次减去应用该技术的成本价值及销售该产品投入的资本价值,得出该商业秘密的价值。
参考文献:
郑成思: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的法律问题[M].法律出版社,19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