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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的伟大成就。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因此新农村的建设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本文通过对一些实例的分析和借鉴,针对新形势下新农村的建设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财政支农;自主创新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以上的人口在农村。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虽然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的很大成就,但解决“三农”问题仍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早在战国时期,曹刿就总结说:“一而战,再而衰,三而竭”,要求在作战中审时度势,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夺取战斗的胜利。同样,在新形势下,新农村的建设也要上演“士兵突击”。
突击手段一:财政支农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困扰国家大政方针的一块拦路石。在党的“十五大” 、“十六大”等多次重要的大会上,“三农”问题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十七大”上,“三农”问题再次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关注的热点。近年来,全国各地先后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减免了农业税,并实施了给予财政补助等经济扶持措施,使连年萎靡不振的农业重新出现了生机,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希望。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三农”支出562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7亿元,要千方百计争取农业有个好收成,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告诉我们,解决“三农”问题,财政起到很大的支持作用。
实例借鉴:韩国在上世纪中遇到的诸多社会问题与当前我国遇到的问题极为相似,因而韩国的“新乡村运动”对当前我国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韩国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重点的“新乡村运动”,创造了发展中国家农村建设跨越式、超常规发展的成功模式。其主要做法是改善农村公路、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推动农村电气化、推广高产水稻品种、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农协组织和兴建村民会馆等八个方面。
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也离不开改村、改路、改水等基础建设,其中大部分工程是公益工程,自然需要政府投入;一些个人工程也需要政府财政的支持。因而,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虽然是农民,但投入的主体应该是政府,我们应学习韩国的做法,加大对农村建设的政策性支持。应在基础建设上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农村的公共设施;应在教育方面加大的投入,实现基础教育的平等;应在乡村卫生和医疗保障上进行大的投入,建立起能覆盖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加强小城镇规划和研究,使有限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收益;应加强农业科技和农村生产生活质量方面的研究,给“三农”注入科学技术的生产力。
突击手段二:城乡互动
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分割开来,更不是要把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对立起来,而是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使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上走农村城市化道路,实现城乡良性互动,逐步减少农村人口,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城镇人口,转变生产增长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缩小城镇收入差距。
实例借鉴:北京市已建立起了城乡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市长直接抓统筹,市级各职能部门把工作范围和重点向农村延伸,城乡统筹的合力初步形成。在财政资金投入向农村倾斜方面,北京市已经明确提出市政府建设资金中,用于郊区的比例不低于50%,重点投入郊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区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上海市也把城市发展的重心从中心城区扩大至整个郊区,加快郊区城镇建设,加快新市镇开发建设,加强中心村改造建设,逐步形成由1个中心城、9个新城、60个左右新市镇和600个左右中心村构成的城镇体系。
当然,新农村建设过程不仅仅是城市政府工作中心向农村的延伸,而是整个工作重心、职能设置、资金投入等的全面转移。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重点加快小城镇发展速度,避免人口过度向大中城市集中而造成的畸形城市化,关键是要消除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各种体制和政策性障碍。首先,应及早废止和改进户籍制度,确保公民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创建一个城乡人口既有自由流动权利、又有合理调控的体制,消除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障碍,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其次,要改革公共服务制度,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合理配置城乡公共资源,让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公民平等地享受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
突击手段三:因地制宜
根据经济地理学的一般规律,对于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通常有以下七项重要的影响因素:地理位置因素,交通运输因素,文化教育因素,产业结构因素,意识形态因素,政府工作因素和国家政策因素等。了解清楚这些重要因素,在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工作中,因地制宜,不仅可以扬长避短,还可以通过人为的干预改善各项条件,从而促进农村地区顺利地稳步发展。
实例借鉴:大别山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拥有良好的“红色”和“绿色”旅游资源。以前当地农民主要以种地为生,收入极其微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区域旅游市场的形成,大别山旅游业的发展为山区带来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通过旅游发展带动其他产业,最终实现大别山地区整体经济的发展。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的地理特点、社会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等方面都各具特色,所以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地区要根据自身特点,充分发挥和挖掘自身优势,因地制宜。
突击手段四:自主创新
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战略部署变为美好现实,除了国家政策和财政支持,更离不开各地农民的艰苦奋斗和自主创新。十七大报告曾指出:“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因为,农民致富最根本的还是要靠自己,要靠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实例借鉴:自2003年8月以来,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何慧丽多次来到开封市兰考县挂职。在她的引领下,兰考县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些不可忽视的成绩,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先后在很多乡村进行组建村庄经济合作社、文艺队和老年人协会的乡村建设试验,以“农民合作”的方式达到“农民自理”。以前兰考县只有4个合作社,现在已有40多个。2006年年初,南马庄大米生产者合作社,尝试引入股份制,并进行商业化运作,力争实现农业产业化。2006年12月,南马庄大米生产者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创建了大米加工厂,从山东、福建等地购买了价值80多万元的加工设备,建立了现代化的大米加工生产线。2007年,南马庄大米生产者合作社进行了土地入股试验,将各户零碎的土地以入股的方式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生产、机械化耕作,进行有机水稻种植。2007年10月前后,南马庄有机水稻成熟,合作社社员一起四面出击,分头联络,在保证北京市民“购米包地”需求的基础上,他们成功地与深圳市秦良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市米博士商贸公司、广东东莞海关等企事业单位达成供货协议。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城乡统筹,以城带农,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一方面,中央和各级政府应合理加大财政支出力度,以增加农村公共事务的开支,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等公益性开支。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鼓励农民参与建设。
【参考文献】
[1]周一萍,《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债务问题的思考》,[J]《理论月刊》,2003年第5期。
[2]陈凤荣,《坚持不懈地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J]《农村经营管理》,2005年第7期。
[3]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J] 2007年10月15日。
[4]张富良,《希冀与隐忧:河南省乡镇机构改革大回放》,[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年第3期。
作者简介:张美丽(1975.11--)女,,北京市中国防卫科技学院教师,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
【责任编辑:王明楠】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财政支农;自主创新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以上的人口在农村。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虽然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的很大成就,但解决“三农”问题仍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早在战国时期,曹刿就总结说:“一而战,再而衰,三而竭”,要求在作战中审时度势,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夺取战斗的胜利。同样,在新形势下,新农村的建设也要上演“士兵突击”。
突击手段一:财政支农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困扰国家大政方针的一块拦路石。在党的“十五大” 、“十六大”等多次重要的大会上,“三农”问题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十七大”上,“三农”问题再次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关注的热点。近年来,全国各地先后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减免了农业税,并实施了给予财政补助等经济扶持措施,使连年萎靡不振的农业重新出现了生机,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希望。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三农”支出562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7亿元,要千方百计争取农业有个好收成,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告诉我们,解决“三农”问题,财政起到很大的支持作用。
实例借鉴:韩国在上世纪中遇到的诸多社会问题与当前我国遇到的问题极为相似,因而韩国的“新乡村运动”对当前我国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韩国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重点的“新乡村运动”,创造了发展中国家农村建设跨越式、超常规发展的成功模式。其主要做法是改善农村公路、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推动农村电气化、推广高产水稻品种、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农协组织和兴建村民会馆等八个方面。
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也离不开改村、改路、改水等基础建设,其中大部分工程是公益工程,自然需要政府投入;一些个人工程也需要政府财政的支持。因而,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虽然是农民,但投入的主体应该是政府,我们应学习韩国的做法,加大对农村建设的政策性支持。应在基础建设上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农村的公共设施;应在教育方面加大的投入,实现基础教育的平等;应在乡村卫生和医疗保障上进行大的投入,建立起能覆盖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加强小城镇规划和研究,使有限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收益;应加强农业科技和农村生产生活质量方面的研究,给“三农”注入科学技术的生产力。
突击手段二:城乡互动
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分割开来,更不是要把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对立起来,而是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使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上走农村城市化道路,实现城乡良性互动,逐步减少农村人口,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城镇人口,转变生产增长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缩小城镇收入差距。
实例借鉴:北京市已建立起了城乡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市长直接抓统筹,市级各职能部门把工作范围和重点向农村延伸,城乡统筹的合力初步形成。在财政资金投入向农村倾斜方面,北京市已经明确提出市政府建设资金中,用于郊区的比例不低于50%,重点投入郊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区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上海市也把城市发展的重心从中心城区扩大至整个郊区,加快郊区城镇建设,加快新市镇开发建设,加强中心村改造建设,逐步形成由1个中心城、9个新城、60个左右新市镇和600个左右中心村构成的城镇体系。
当然,新农村建设过程不仅仅是城市政府工作中心向农村的延伸,而是整个工作重心、职能设置、资金投入等的全面转移。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重点加快小城镇发展速度,避免人口过度向大中城市集中而造成的畸形城市化,关键是要消除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各种体制和政策性障碍。首先,应及早废止和改进户籍制度,确保公民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创建一个城乡人口既有自由流动权利、又有合理调控的体制,消除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障碍,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其次,要改革公共服务制度,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合理配置城乡公共资源,让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公民平等地享受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
突击手段三:因地制宜
根据经济地理学的一般规律,对于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通常有以下七项重要的影响因素:地理位置因素,交通运输因素,文化教育因素,产业结构因素,意识形态因素,政府工作因素和国家政策因素等。了解清楚这些重要因素,在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工作中,因地制宜,不仅可以扬长避短,还可以通过人为的干预改善各项条件,从而促进农村地区顺利地稳步发展。
实例借鉴:大别山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拥有良好的“红色”和“绿色”旅游资源。以前当地农民主要以种地为生,收入极其微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区域旅游市场的形成,大别山旅游业的发展为山区带来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通过旅游发展带动其他产业,最终实现大别山地区整体经济的发展。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的地理特点、社会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等方面都各具特色,所以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地区要根据自身特点,充分发挥和挖掘自身优势,因地制宜。
突击手段四:自主创新
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战略部署变为美好现实,除了国家政策和财政支持,更离不开各地农民的艰苦奋斗和自主创新。十七大报告曾指出:“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因为,农民致富最根本的还是要靠自己,要靠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实例借鉴:自2003年8月以来,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何慧丽多次来到开封市兰考县挂职。在她的引领下,兰考县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些不可忽视的成绩,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先后在很多乡村进行组建村庄经济合作社、文艺队和老年人协会的乡村建设试验,以“农民合作”的方式达到“农民自理”。以前兰考县只有4个合作社,现在已有40多个。2006年年初,南马庄大米生产者合作社,尝试引入股份制,并进行商业化运作,力争实现农业产业化。2006年12月,南马庄大米生产者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创建了大米加工厂,从山东、福建等地购买了价值80多万元的加工设备,建立了现代化的大米加工生产线。2007年,南马庄大米生产者合作社进行了土地入股试验,将各户零碎的土地以入股的方式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生产、机械化耕作,进行有机水稻种植。2007年10月前后,南马庄有机水稻成熟,合作社社员一起四面出击,分头联络,在保证北京市民“购米包地”需求的基础上,他们成功地与深圳市秦良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市米博士商贸公司、广东东莞海关等企事业单位达成供货协议。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城乡统筹,以城带农,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一方面,中央和各级政府应合理加大财政支出力度,以增加农村公共事务的开支,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等公益性开支。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鼓励农民参与建设。
【参考文献】
[1]周一萍,《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债务问题的思考》,[J]《理论月刊》,2003年第5期。
[2]陈凤荣,《坚持不懈地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J]《农村经营管理》,2005年第7期。
[3]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J] 2007年10月15日。
[4]张富良,《希冀与隐忧:河南省乡镇机构改革大回放》,[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年第3期。
作者简介:张美丽(1975.11--)女,,北京市中国防卫科技学院教师,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
【责任编辑:王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