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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重要原因,已经不是土地、劳动力数量和资本存量的增加,而是人的知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生产的决定因素已经不是空间、能源和耕地,而是人口质量的改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战略部署,实现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必须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我国13亿人口,9亿在农村,从现实情况来看,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严重滞后,农村人力资本的积累非常薄弱,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农业劳动力的这种文化程度现状与农业科技发展特别是农业现代化要求相距甚远。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因此,加快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面向农业、立足农村、实用型、普及化、数量充足的农村人才队伍,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备条件。
一、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对策
1.建立完善的农村教育体系,挖掘农村潜在的人力资源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大多属于单干行为,处于封闭型生产与经营状态,获取知识和技术的渠道比较狭窄,技能提升的速度比较缓慢。因此,要把快速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技能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大培训力度。
(1)对有一定文化和技术的农民,要本着“能培训、能干事、能致富”的原则,对他们进行实用有效的系统性培训,提高其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
(2)对有科技意识的农民,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用型技术培训,提高其实际运用和推广的能力。
(3)对下地动手操作的农民,要以示范基地、农村党员电教为阵地,经常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进行现场示范,结合电教内容进行通俗讲解,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其实践操作能力。
2.合理使用现有农村实用人才
当前的农村实行产业结构调整,已基本形成了一村一品、数村一品的农业生产格局,要注重引导农村人才创业、立业、兴业。
(1)方向上“引”,要把战略性结构调整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线,因地制宜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资金、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通过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生产布局,调整农产品结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使农村实用人才创业。
(2)在发展上“扶”,要立足向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着力于市场的宏观引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为农民搜集市场信息,本着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选择发展方向,通过多种途径成立农业产业技术合作产业协会等形式,为农村实用人才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扶持农村实用人才立业。
(3)在服务上“促”,要建立农村人才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科技干部分期、分批下乡服务制度。
3.大力宣传农村实用人才
由于获取利益的独立性,在农村中拥有一技之长的人思想相对保守,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现象较为普遍。因此,需加大激励措施,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多做贡献。
(1)利用经济手段,采取积极的奖励、考核措施,鼓励农村人才发挥作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2)充分利用现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农村实用人才的业绩、经验、成果。通过选拔确认、冠名表彰等措施让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有影响、有地位、有荣誉,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尊重农村人才、人人争当优秀人才的社会氛围,鼓励农村人才大显其能,多贡献智慧,多创造财富。
二、加快小城镇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步伐,降低农民进镇“门槛”
充分发挥小城镇在转移、吸纳农业人口,解决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的有效载体作用,把小城镇建设与发展民营经济结合起来,让进入小城镇的农民真正安居乐业。大力发展公司制农业,变传统农民为农业工人,实现农民就地转移、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一方面要盘活存量,加大对原有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坚持民营化的改革取向,改制成混有民营或民有民营的公司制企业,搞好体制、机制、管理、技术等创新,进一步增强乡镇企业的生机与活力,扩大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引入增量,围绕农村特色资源,通过引入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公司制农业企业,培育一批新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就业的广阔空间。
三、搞好劳务输出与产业开发
劳务经济以农民跨区域流动就业为主要特征,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发展乡镇企业之后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亮点。劳务经济已成为贫困山区最具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是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增加农民现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是农村经济发展一个新的增长点。
要大力宣传劳务经济,特别要宣传开发劳务产业、培育劳务输出的典型和先进经验,重点宣传回乡创业的先进典型,高频率、多批次地发布劳务信息,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决策层的关注,形成重视劳动力转移,关注打工者生存状态的浓厚氛围。要总结交流打工经验,表彰回乡创业典型人物,使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转化为巨大的经济优势。建立外出打工和返乡创业双向流动机制,积极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平台,推出一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开辟“返乡创业园区(特区)”,鼓励返乡创业人员承包、建设和开发。建立创业服务联动机制,做到手续从简,收费从低,办事从快,服务从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增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能力。对外出打工人员提供信息,引进外资的,按照招商引资政策予以重奖。
加大引导力度,促进大循环,实现大转移。加大政府调控力度,提高劳务经济的组织化程度。建立专门的劳务输出管理机构,延伸管理服务网络,统筹“输出”和“回引”工作。巩固和完善市、县(市)、乡(镇)、村四级劳务输出工作体系,形成由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的劳务经济产业链条,实行目标、利益捆绑考核运作。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作用,同劳动力需求较大的地区建立劳务输出协作关系,根据需求输送合格的各类打工人员,加强劳务协作,建立信息网络。确定专人专施劳务信息搜集、传递,本地劳务人员管理、维权等事务,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建立覆盖面广、信息反馈灵、管理科学化的劳动力市场,尽快实现与全国劳动力市场的信息联网,为外出打工者提供容量大、反应快、全方位、多层面的信息服务,疏通全国范围内劳动力转移渠道。
要强化劳务输出市场管理,坚持劳动力市场审批制度,净化劳务输出程序,规范劳动力市场、社会中介组织的运作行为。加强劳动力输出服务保障,改进服务模式。及时调整服务重点,扩大服务范围,由单一的劳务输出向劳动力就业全方位一体化服务延伸,开展打工人员社保工作,切实做到输出有组织、流动有保障。实行扶贫式培育劳务经济,鼓励扶持劳务输出。对无力支付外出务工基本费用的特困人口,各级政府要在資金、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职业和技能培训是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农村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要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教育形式,加强在职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视开展职业技术培训,逐步形成完善的职业培训体系,为促进地区均衡发展提供动力。
(作者单位:秦皇岛市医保中心)
一、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对策
1.建立完善的农村教育体系,挖掘农村潜在的人力资源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大多属于单干行为,处于封闭型生产与经营状态,获取知识和技术的渠道比较狭窄,技能提升的速度比较缓慢。因此,要把快速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技能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大培训力度。
(1)对有一定文化和技术的农民,要本着“能培训、能干事、能致富”的原则,对他们进行实用有效的系统性培训,提高其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
(2)对有科技意识的农民,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用型技术培训,提高其实际运用和推广的能力。
(3)对下地动手操作的农民,要以示范基地、农村党员电教为阵地,经常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进行现场示范,结合电教内容进行通俗讲解,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其实践操作能力。
2.合理使用现有农村实用人才
当前的农村实行产业结构调整,已基本形成了一村一品、数村一品的农业生产格局,要注重引导农村人才创业、立业、兴业。
(1)方向上“引”,要把战略性结构调整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线,因地制宜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资金、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通过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生产布局,调整农产品结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使农村实用人才创业。
(2)在发展上“扶”,要立足向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着力于市场的宏观引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为农民搜集市场信息,本着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选择发展方向,通过多种途径成立农业产业技术合作产业协会等形式,为农村实用人才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扶持农村实用人才立业。
(3)在服务上“促”,要建立农村人才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科技干部分期、分批下乡服务制度。
3.大力宣传农村实用人才
由于获取利益的独立性,在农村中拥有一技之长的人思想相对保守,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现象较为普遍。因此,需加大激励措施,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多做贡献。
(1)利用经济手段,采取积极的奖励、考核措施,鼓励农村人才发挥作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2)充分利用现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农村实用人才的业绩、经验、成果。通过选拔确认、冠名表彰等措施让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有影响、有地位、有荣誉,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尊重农村人才、人人争当优秀人才的社会氛围,鼓励农村人才大显其能,多贡献智慧,多创造财富。
二、加快小城镇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步伐,降低农民进镇“门槛”
充分发挥小城镇在转移、吸纳农业人口,解决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的有效载体作用,把小城镇建设与发展民营经济结合起来,让进入小城镇的农民真正安居乐业。大力发展公司制农业,变传统农民为农业工人,实现农民就地转移、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一方面要盘活存量,加大对原有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坚持民营化的改革取向,改制成混有民营或民有民营的公司制企业,搞好体制、机制、管理、技术等创新,进一步增强乡镇企业的生机与活力,扩大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引入增量,围绕农村特色资源,通过引入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公司制农业企业,培育一批新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就业的广阔空间。
三、搞好劳务输出与产业开发
劳务经济以农民跨区域流动就业为主要特征,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发展乡镇企业之后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亮点。劳务经济已成为贫困山区最具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是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增加农民现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是农村经济发展一个新的增长点。
要大力宣传劳务经济,特别要宣传开发劳务产业、培育劳务输出的典型和先进经验,重点宣传回乡创业的先进典型,高频率、多批次地发布劳务信息,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决策层的关注,形成重视劳动力转移,关注打工者生存状态的浓厚氛围。要总结交流打工经验,表彰回乡创业典型人物,使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转化为巨大的经济优势。建立外出打工和返乡创业双向流动机制,积极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平台,推出一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开辟“返乡创业园区(特区)”,鼓励返乡创业人员承包、建设和开发。建立创业服务联动机制,做到手续从简,收费从低,办事从快,服务从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增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能力。对外出打工人员提供信息,引进外资的,按照招商引资政策予以重奖。
加大引导力度,促进大循环,实现大转移。加大政府调控力度,提高劳务经济的组织化程度。建立专门的劳务输出管理机构,延伸管理服务网络,统筹“输出”和“回引”工作。巩固和完善市、县(市)、乡(镇)、村四级劳务输出工作体系,形成由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的劳务经济产业链条,实行目标、利益捆绑考核运作。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作用,同劳动力需求较大的地区建立劳务输出协作关系,根据需求输送合格的各类打工人员,加强劳务协作,建立信息网络。确定专人专施劳务信息搜集、传递,本地劳务人员管理、维权等事务,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建立覆盖面广、信息反馈灵、管理科学化的劳动力市场,尽快实现与全国劳动力市场的信息联网,为外出打工者提供容量大、反应快、全方位、多层面的信息服务,疏通全国范围内劳动力转移渠道。
要强化劳务输出市场管理,坚持劳动力市场审批制度,净化劳务输出程序,规范劳动力市场、社会中介组织的运作行为。加强劳动力输出服务保障,改进服务模式。及时调整服务重点,扩大服务范围,由单一的劳务输出向劳动力就业全方位一体化服务延伸,开展打工人员社保工作,切实做到输出有组织、流动有保障。实行扶贫式培育劳务经济,鼓励扶持劳务输出。对无力支付外出务工基本费用的特困人口,各级政府要在資金、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职业和技能培训是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农村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要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教育形式,加强在职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视开展职业技术培训,逐步形成完善的职业培训体系,为促进地区均衡发展提供动力。
(作者单位:秦皇岛市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