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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苏联共产主义社会的建设,是苏联人民在共产党及其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天才领袖和导师——列宁的计划和指示进行的。共产党遵循列宁所指出的道路,动员了苏联人民的强大力量去实现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改造,保证了社会主义的胜利。这一胜利,已由1936年通过的苏联宪法以立法手续固定下来。苏维埃国家的宪法,巩固了社会主义的胜利,同时也表明我国进入了新的时期,即完成社会主义的建设并由社会主义逐渐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通过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逐渐过渡而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已做为共产党和苏联人民奋斗和建设的首要纲领性任务规定在苏联共产党党章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