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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两位大人是不同朝代的公务员,卷到同一起婚外情、谋杀案里,纯属“罗城戏貂蝉”。再有……
陈世美不是负心郎
陈世美的形象是通过传统戏曲《铡美案》而广为人知的。在该剧中,陈世美欺君罔上、抛父弃母、杀妻灭子,最终为正义的化身包拯所正法。在后人心中,陈世美是一个符号,代表了天下所有薄幸负心的男人。
然而,真实的历史却是另外一番样子。据《均州志?进士篇》和《湖北历史人物辞典》记载:陈世美又名陈年谷、熟美,均州(即湖北均县,现十堰丹江口市)人,出身于仕宦之家。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1651)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康熙帝赏识,升为贵州省分守思仁府知府兼石道按察使,后任布政使参政。
在贵州为官时,同乡同学来投,他多次接待,并鼓励资助。后因来投奔者众多难以应付,陈世美乃嘱咐管家一律谢绝。
有两个家住均州城郊秦家坡的士子,昔日与陈世美一同进京赴考时,曾以钱物助陈,遭到了陈府管家回绝后,顿生报复之念。遂将社会上一些升官发财、忘恩负义而抛弃妻儿之事,捏在一起,加在了陈世美的身上,编成戏曲《秦香莲》,在陕西、河南等地演出。
相传,清末时有剧团在均州演出此戏时,陈世美的第八代传人组织家族众人,砸了该剧团衣箱,并殴打了演员。据说,现在当地仍有“北门街不唱陈世美,秦家楼不唱秦香莲”的俗话。
包拯也未当宰相
传统戏中,包公被称为“包相爷”,其实包拯从来没有做过宰相。
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联结各部分的中心环节。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其起源甚早,而且复杂多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萌芽期、创立期、鼎盛期、调整期、衰落期。
宋朝处于宰相制度的调整期,正副宰相同设,编制也不固定。很明显,其目的在于分散相权。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权力基本无差别。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但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彻底解决。因此,在宋朝文武百官心目里,宰相之职近于鸡肋,食之无味且有危险,弃之却心有不甘。
包拯是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景祐四年(1037),任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后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包拯曾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朝野为之震动。
嘉祐元年(1056)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把开封治理得井井有条,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和敬仰。嘉祐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到。
很显然,包拯担任过的最高行政职务是枢密副使,相当于国防部副部长。在宋朝,因为枢密使权力与宰相相若,枢密副使也可称为副宰相级别的官职,这就是后人称包拯为“包相爷”的原因。
[过客留言]
红蚂蚁:真的假的?
小龙女:历史确实是这样啊,生活中也有。一旦误会了,即使很多人知道了真相,也就纠正不过来了。
冰淇凌:文人们闲着没事,就编吧。
陈世美不是负心郎
陈世美的形象是通过传统戏曲《铡美案》而广为人知的。在该剧中,陈世美欺君罔上、抛父弃母、杀妻灭子,最终为正义的化身包拯所正法。在后人心中,陈世美是一个符号,代表了天下所有薄幸负心的男人。
然而,真实的历史却是另外一番样子。据《均州志?进士篇》和《湖北历史人物辞典》记载:陈世美又名陈年谷、熟美,均州(即湖北均县,现十堰丹江口市)人,出身于仕宦之家。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1651)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康熙帝赏识,升为贵州省分守思仁府知府兼石道按察使,后任布政使参政。
在贵州为官时,同乡同学来投,他多次接待,并鼓励资助。后因来投奔者众多难以应付,陈世美乃嘱咐管家一律谢绝。
有两个家住均州城郊秦家坡的士子,昔日与陈世美一同进京赴考时,曾以钱物助陈,遭到了陈府管家回绝后,顿生报复之念。遂将社会上一些升官发财、忘恩负义而抛弃妻儿之事,捏在一起,加在了陈世美的身上,编成戏曲《秦香莲》,在陕西、河南等地演出。
相传,清末时有剧团在均州演出此戏时,陈世美的第八代传人组织家族众人,砸了该剧团衣箱,并殴打了演员。据说,现在当地仍有“北门街不唱陈世美,秦家楼不唱秦香莲”的俗话。
包拯也未当宰相
传统戏中,包公被称为“包相爷”,其实包拯从来没有做过宰相。
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联结各部分的中心环节。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其起源甚早,而且复杂多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萌芽期、创立期、鼎盛期、调整期、衰落期。
宋朝处于宰相制度的调整期,正副宰相同设,编制也不固定。很明显,其目的在于分散相权。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权力基本无差别。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但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彻底解决。因此,在宋朝文武百官心目里,宰相之职近于鸡肋,食之无味且有危险,弃之却心有不甘。
包拯是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景祐四年(1037),任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后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包拯曾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朝野为之震动。
嘉祐元年(1056)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把开封治理得井井有条,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和敬仰。嘉祐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到。
很显然,包拯担任过的最高行政职务是枢密副使,相当于国防部副部长。在宋朝,因为枢密使权力与宰相相若,枢密副使也可称为副宰相级别的官职,这就是后人称包拯为“包相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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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蚂蚁:真的假的?
小龙女:历史确实是这样啊,生活中也有。一旦误会了,即使很多人知道了真相,也就纠正不过来了。
冰淇凌:文人们闲着没事,就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