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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德占青岛初期胶澳总督府按照当时世界领先的统计学和城市规划理念对胶州占领区进行城市区划并制定了《德国胶澳行政区及其人口》《建筑法规》《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收费标准》和《关于崂山区建设开发的规定》等系统性法定规章制度,对中国早期城市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和意义.1899年胶澳总督府出版发行的《胶澳行政区及其人口》的研究报告是最早提出青岛市城市区划名称和边界的官方文献,为今天青岛市城市分区的基本格局提供了最早的文献依据;1898年第一版《建筑法规》对城市不同分区内的建筑工程制定了严格、规范和详尽的法定性规定,涉及建筑工程开发建设整个周期的完整流程,为青岛市历史城区城市肌理、风貌形成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所涉及到的合院式建筑“设计规范”也是对青岛特色民居“里院”的溯源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