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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检索网络学刊,还是查阅书籍文章,输入黑龙江官屯、官庄、官地之类的关键词,有关著作、论文实在少之又少。今天的学术界,与清代中后期移民招垦研究的火热相比,官屯研究明显冷清、滞后。实际上,清代黑龙江官屯与水师营、驿站性质是相同的,均隶属于黑龙江驻防八旗,大概相当于绿营兵身份吧。相较之下,水师营、驿站被学者关注的程度更高。如此状况,让我想到这样一个词一一寂寞官屯。
屯垦之初
黑龙江将军设立后,驻防屯垦与驿站设立相仿,计划曾经一变、再变、三变。康熙二十二年(1683)四月,着手筹备雅克萨战争的康熙皇帝下定了筑城永戍的决心,把筑城地点从旧瑷珲改为额苏里,派遣500名达斡尔壮丁屯垦。
然而,本年七月,达斡尔子弟尚未起程,额苏里漫天霜雪,粮谷绝产。康熙皇帝从长远考虑,再次调整筑城地点,在原托尔加城旧址筑建新黑龙江城。康熙二十三年(1684)春,索伦总管衙门征派的500名达斡尔子弟披甲,分编8佐,每佐设佐领一名、骁骑校一名,在副都统衔索伦总管孟额德(达斡尔族)率领下前往驻防屯垦,户部派遣侍郎萨海带领500名盛京兵丁监督屯垦事宜。文献显示,康熙皇帝对于黑龙江种植的农作物品种有研究,指示多种植可以预防早霜的春小麦、大麦、油麦等。
康熙二十三年(1684)黑龙江城粮食产量如何,史料未详。然而,康熙二十四年(1685)正月,黑龍江城佐领鄂色佐内出现“耕牛尽毙、农器损坏”的状况。为此,户部提出由理藩院如数购买耕牛送往黑龙江,由萨布素等营造农器。康熙皇帝认为,这是屯垦者不负责任,管理不力造成的,萨布素遭到严厉批评,鉴于征战在即,暂停对其处分。此际,索伦总管博吉勒岱、扎木苏先后休致,而索伦总管衙门却承担着参与筹备雅克萨战争的繁重任务。于是,康熙皇帝责成驻扎齐齐哈尔屯的钦差大臣、轻车都尉马拉提出候选人名单。不久,原任奉天将军安珠护,侦察英雄、达斡尔人倍勒尔被任命为索伦总管,安珠护成为负责黑龙江屯垦的第一位满族索伦总管。作为名噪一时的奉天将军被安置到黑龙江种地,安珠护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安珠护,史志文献中也写作安珠瑚,字介秋,瓜尔佳氏,满洲正黄旗。他曾入国子监读书,授翰林院检讨。承袭祖辈爵位,累晋轻车都尉。他曾任协领兼刑部郎中、宁古塔副都统、奉天将军等职。康熙二十二年(1683),安珠护因“沽名钓誉”,想当文官并且在同僚面前大肆宣讲,与将军佟宝闹矛盾不注意形象等问题被革职,发往宁古塔、乌喇效力。直到出任索伦总管,才算复出。
史料记载,从康熙二十四年(1685)至康熙三十三年(1694),安珠护一直在墨尔根、博尔多垦荒种地。安珠护在总管任上并没有令康熙满意。据《清圣祖实录》记载,康熙三十三年(1694)末,康熙再次大光其火,批评他“自为总管后,犹不改故辙,邀取虚名,不能约束所属之人”,最终被革去世职,不准子孙承袭。不久,安珠护去世,葬于吉林西团山。
康熙二十五年(1686)正月,时值第一次雅克萨战争结束后不久,原驻齐齐哈尔屯钦差大臣、副都统玛拉,原黑龙江驿路驿站负责人,户部侍郎包奇被派往“吉林乌喇至黑龙江”一线督理农务,耕种的主力是“蒙古、席北、打虎儿、索伦等人力”。临行前,康熙谕示:“农事关系兵饷,须积贮充足,其在驿递人夫,亦令合力播种屯田,尔等前往,务期农政修举,收获饶裕,年胜一年,懋著成效,以副朕意。”玛拉、包奇没有辜负康熙爷的期望,康熙二十五年(1686),黑龙江粮食取得大丰收。年末,康熙当着大学士们的面表扬道:“郎中博奇(包奇)所监种田地较诸处收获为多,足供驿站人役之口粮,又积贮其余谷。博奇效力,视众为优,其令注册。此遣去诸员,可互易其地,监视耕种。博奇又复大获,则加议叙。”(《清圣祖实录》)从目前所见资料看,孟额德、玛拉、包奇、萨海、安珠护等人是开拓黑龙江农业的先驱,而康熙皇帝应该说是黑龙江农业的奠基人。
官庄公田
查阅齐齐哈尔地名,在泰来县的大兴镇,有前官地村、后官地村,在铁锋区扎龙乡,有东官地村等与“官地”有关的地名。问当地人村名的来历,没有人能说得清楚。经过近些年的潜心研究,我才明白其中的奥秘。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清代的黑龙江将军辖区与其他地方一样,所有土地均属国家所有。但按照所有制形式划分,有官田、私田之允按生产产式划分,则有官屯、公田,旗田、民田的区别。
旗田是八旗兵丁“计丁授田”,每人30亩,被称为“份地”,供赡养家口以备行军资装之需。旗田所有者有使用权,但不得转让和买卖。由此,形成很多分布于各驻防城周边的旗屯。
民田是民人(不在旗籍的自由民)耕种之田。在黑龙江,因水师营人、站人、官屯人虽隶属八旗但非旗人,给予民田,出旗为民,或从水师营、驿站、官屯转为民人的,往往采取宽松政策,默许其自谋生路,垦荒种田。
官屯也被称为官庄,是与驻防相伴的戍边屯垦形式,所产粮食是为了满足公用性开支。黑龙江官屯正式设立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即玛拉、包奇、萨海曾经督耕的屯垦事业,目的是“征取粮食,以充军备”。至康熙三十四年(1695)五月,墨尔根城有哈达阳、哈力图等官屯20所,黑龙江城有官屯31所,共计官屯51所。康熙三十九年(1700)黑龙江将军把墨尔根20个官庄定额男丁移到齐齐哈尔开垦耕种,齐齐哈尔官屯由此诞生。
据史料记载。黑龙江将军辖区的官屯,呼兰最盛。雍正十三年(1735),黑龙江将军那苏图奏请在呼兰地方设立官屯,得到清廷批准。从乾隆二年(1737)开始,呼兰40所官屯正式耕种交粮。此后,黑龙江官屯陆续增设,至嘉庆朝,齐齐哈尔有官屯30个,领催3名,壮丁300名;墨尔根有官屯15个,领催1名,壮丁150名;黑龙江城有官40个,领催4名,壮丁400名;呼兰有50个,领催5名,壮丁510名。至道光五年(1825),官屯仍在添设,被称为新官屯。按照大清则例,旧官屯的庄丁属于军籍,新官屯庄丁则为民籍。到清末,黑龙江、墨尔根、齐齐哈尔及呼兰先后设立官屯160所,有新旧壮丁1700名,官牛1665只。 公田是紧急状态下由黑龙江将军抽调八旗力量为补充官仓集中开展的耕种活动,有不定时、耕种时长不确定等特点。前面提到的索伦总管安珠护的垦荒事业,就属于公田性质。从康熙三十一年(1692)开始,黑龙江城八旗官兵在黑龙江北岸高埠开辟1234垧公田,当年获粮1057石有余。随着公用性粮食开支的减少,官屯的大量建立,康熙三十三年(1694),黑龙江城公田与博尔多公田被取消。
康熙三十九年(1700)前后,黑龙江连年逢灾。萨布素因“捏报屯种,浮支仓谷”获罪,还粮入仓的任务交给了下一任将军沙纳海。康熙四十年(1701),黑龙江将军衙门抽调齐齐哈尔城400名、墨尔根城100名,共计500名官兵,带160套牛具前往伯都讷(今松原市)垦种公田。康熙四十二年(1703),齐齐哈尔仓储满额,公田停撤。这件事,方式济《龙沙纪略》记载说:“卜魁初立城,值岁饥,将军沙纳海尽发仓谷以赈,并拨附采珠船以济布塔哈、乌喇。引罪入奏。议于来岁屯种还仓,请敕蒙古助牛力。上允其请,温语褒之。边人至今感述其事。”
康熙四十九年(1710),齐齐哈尔、墨尔根两城抽派官兵500名,分赴乌涅恩、克勒哲尔痕(乌宁克尔、珠尔亨)耕种。此次组建的公田开垦最终演变为常设公田。因距离齐齐哈尔城遥远,成本高且不方便,乾隆三十九年(1774),将军傅玉呈请将屯田改在齐齐哈尔附郭地方,由此,种地官兵始撤回,分布在今泰来县前官地、后官地、依里巴等地。嘉庆九年(1804),黑龙江将军观明将屯田者由马甲改为养育兵,以一增二,于是出现专门从事公田生产的八旗“养育兵”。至道光朝,齐齐哈尔340名(包括水师营兵20名),墨尔根180名,黑龙江300名。规定,每名养育兵每年交粮22石,粮食入備用仓。
官屯体系
黑龙江驻防八旗的每一部分都有各自的体系,官屯也不例外。
《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显示,康熙三十四年(1695)之际,官屯仍由仓官管理,没有专门的屯官。《黑龙江外记》也有“先是,齐齐哈尔、墨尔根、黑龙江、呼兰既立官屯,事皆仓官兼理”的记载。
屯官,正七品,设置年份不详。雍正十二年(1734)前,黑龙江屯官仅设一名。本年,户部郎中达善奏请朝廷在黑龙江各城均设屯官,任期满5年,在任候升。乾隆朝恒秀将军在任时,改为每4年候升,并且“诸部人皆可为之。”这里所说的诸部人,指的是黑龙江驻防各族八旗人员。因此,屯官为旗人额缺。据徐宗亮《黑龙江述略》记载,“屯官无衙署,就家为治。屯户一应大小事宜,归其综理,犹民户之有州县,四年一更,由八旗骁骑校笔帖式拣补,期满以主事用。愿就武者,以防御用。仓官亦同,不准以主事用。”黑龙江将军文绪曾奏请朝廷变通办理,但被吏部驳回。
屯官虽小也是官。按照大清条例,屯官一般从黑龙江各城的笔帖式中产生,为“土缺”,也是不世袭的公缺。屯官任满4年后可升为武职的骁骑校。若做文官,经考核为一等的任用为京城各部或盛京各部的主事,考核为二等的用为小京官。屯官有饷银,每年45两,俸米每年20石多一点。乾隆年间,黑龙江将军都尔嘉认为“旗人本业在骑射,若虽文,有转武时”,于是规定屯官按例参加春、秋季操演、骑射。
官屯收粮、存储、出粮有规制。据《黑龙江述略》记载: “各屯交粮,则惟以縻为主。收分既定,由各屯官按丁催纳,就各城官仓,车运交数,各仓官监司其事。遇有拨用,各城副都统咨商将军核行,岁终报部,着为定例。”这个程序,一直维持了200余年。
屯官之下设领催,齐齐哈尔城3名,黑龙江城4名,墨尔根城1名,呼兰城5名,年俸24两。按规定,官屯领催的产生,由黑龙江将军、各城副都统查验,选择能拉开满弓的八旗兵丁补充。领催之下的“贴写”等差使,则由黑龙江将军衙门各司“指名咨取,兵司注册”,不用请示将军、副都统。官屯的屯丁不充当番子(类似警察)、仵作(类似法医),也不参加军事训练。
领催之下,就是屯丁了,齐齐哈尔壮丁300名,墨尔根150名,黑龙江官400名,呼兰510名。与台站壮丁相同的是,旧官屯壮丁虽然入兵籍,但没有俸饷,主要生活来源是种地所得。西清《黑龙江外记》说屯丁“无仕进之例。不应役,则自食其力。而屯丁请还籍,听之”,说明屯丁有一定的自由度。关于屯丁来源,除原来迁移而来的官屯人及其后裔,流人也是来源之一。据《黑龙江外记》记载:“流人遇赦,不归,例入官地安插。不则,自入伯都讷民籍,然后可居境内。非是者,谓之浮民,境内不留也。”安插官地的流人,未必全部进入官屯体系。更多的人自谋生路,成为浮民。
官屯风俗
在史志学家笔下,官屯与站人相仿,也形成一定的风俗习惯。《黑龙江述略》记载, “盖四城之有屯丁,由盛京吉林省移徙时,风气朴厚,习劳耐苦,不以耕凿为艰”,保持了创业本色。“百余年来,世服其业,不特有资公用,亦且取盈蓄,较之索伦诸部落游猎、采捕,转为利多害少。”在移民浪潮的大环境中,有地的官屯依赖资源出租,坐收渔利,不再苦苦经营。
比如,在婚俗方面。《黑龙江外记》记载:“满洲、汉军皆与蒙古通婚姻。然娶蒙古者多达斡尔,巴尔呼自相婚姻,或与蒙古通。营、站、官屯则满洲、汉军娶其女者,有之。”这一情况说明,在黑龙江,尽管营、站、官屯属于八旗驻防体系的一部分,也一定程度通婚,但实际距离相差还是很大。 《黑龙江外记》记述了一则故事。“管屯女,殊色者,某协领欲娶之为二房,女不可,父母逼之,以死誓日:‘儿生官屯至贱,嫁三品至贵,特未必相安。且若家既有妻,而又娶妇,礼耶?’闻者莫不訾女福薄”。西清为之慨叹:“噫!此独非巾帼中有丈夫气者欤?惜佚其姓氏。”官屯地位,于此可知大概。
到光绪年间,屯丁的成分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除旧官屯屯丁外,有流人改为民籍入屯者,有出征官兵由南方兵营带来各省民户续入者,又有官宅奴婢有功主人、居三世以上准入官屯充丁者。另外还有闯关东难民避地出关到官屯租地生活者。由于官屯汉人的膨胀,到清末民初,黑龙江原官屯汉族姓氏,除常见的张、王、李、赵者之外,罕见的姓氏有战、朴、闯、创、拱、菅、唱、揣、逯等诸姓。
清廷设立官屯的初衷是固本实边。因此,对于黑龙江官屯给予涵养政策。清前期,黑龙江驻防体系,包括官屯等各方面均得到长足进展。然而,在清王朝逐渐走向衰败的历史大趋势之下,官屯也日渐萎靡。据《黑龙江述略》记载:“将军派员会同仓屯站官以有作无,以少报多,己不能免。及至分散银两,银库、户司上下其手,各该管官从而侵蚀,其真得接济实惠,十不及五。上损于国,下损于民,独利归于中饱,固不独黑龙江省为然矣。”这一问题曾经演化成一场官司。嘉庆八年(1803)秋后,在向清廷奏报年终收成时,黑龙江将军那奇泰主张多报,与齐齐哈尔城副都统玉恒、额勒德善等5名协领主张少报的意见发生严重分歧。后者联合告发那奇泰。最终,对立双方全部被革职查办。
光绪三十一年(1905),署理黑龙江将军程德全向清廷呈《统筹善后十四条折》,对黑龙江官屯弊病条分缕析,建议革除,得到清廷准允。程德全的改革,对原官屯屯丁给予了相应数量的土地,维持生计绰绰有余。多余的官地则被放荒卖出,就此,官屯变为民地,不复存在。黑龙江官屯起源于屯垦戍边,是清廷的防务政策在黑龙江将军辖区的体现。从总体上看,黑龙江官屯在历任将军主导下,呈现发展壮大的趋势,在解决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至1917年(民国六年)二月,在齐齐哈尔砖城外东南隅,尚有管省垣官庄档册房旧址。当时己成为龙江县立女子高等小学校址。
屯垦之初
黑龙江将军设立后,驻防屯垦与驿站设立相仿,计划曾经一变、再变、三变。康熙二十二年(1683)四月,着手筹备雅克萨战争的康熙皇帝下定了筑城永戍的决心,把筑城地点从旧瑷珲改为额苏里,派遣500名达斡尔壮丁屯垦。
然而,本年七月,达斡尔子弟尚未起程,额苏里漫天霜雪,粮谷绝产。康熙皇帝从长远考虑,再次调整筑城地点,在原托尔加城旧址筑建新黑龙江城。康熙二十三年(1684)春,索伦总管衙门征派的500名达斡尔子弟披甲,分编8佐,每佐设佐领一名、骁骑校一名,在副都统衔索伦总管孟额德(达斡尔族)率领下前往驻防屯垦,户部派遣侍郎萨海带领500名盛京兵丁监督屯垦事宜。文献显示,康熙皇帝对于黑龙江种植的农作物品种有研究,指示多种植可以预防早霜的春小麦、大麦、油麦等。
康熙二十三年(1684)黑龙江城粮食产量如何,史料未详。然而,康熙二十四年(1685)正月,黑龍江城佐领鄂色佐内出现“耕牛尽毙、农器损坏”的状况。为此,户部提出由理藩院如数购买耕牛送往黑龙江,由萨布素等营造农器。康熙皇帝认为,这是屯垦者不负责任,管理不力造成的,萨布素遭到严厉批评,鉴于征战在即,暂停对其处分。此际,索伦总管博吉勒岱、扎木苏先后休致,而索伦总管衙门却承担着参与筹备雅克萨战争的繁重任务。于是,康熙皇帝责成驻扎齐齐哈尔屯的钦差大臣、轻车都尉马拉提出候选人名单。不久,原任奉天将军安珠护,侦察英雄、达斡尔人倍勒尔被任命为索伦总管,安珠护成为负责黑龙江屯垦的第一位满族索伦总管。作为名噪一时的奉天将军被安置到黑龙江种地,安珠护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安珠护,史志文献中也写作安珠瑚,字介秋,瓜尔佳氏,满洲正黄旗。他曾入国子监读书,授翰林院检讨。承袭祖辈爵位,累晋轻车都尉。他曾任协领兼刑部郎中、宁古塔副都统、奉天将军等职。康熙二十二年(1683),安珠护因“沽名钓誉”,想当文官并且在同僚面前大肆宣讲,与将军佟宝闹矛盾不注意形象等问题被革职,发往宁古塔、乌喇效力。直到出任索伦总管,才算复出。
史料记载,从康熙二十四年(1685)至康熙三十三年(1694),安珠护一直在墨尔根、博尔多垦荒种地。安珠护在总管任上并没有令康熙满意。据《清圣祖实录》记载,康熙三十三年(1694)末,康熙再次大光其火,批评他“自为总管后,犹不改故辙,邀取虚名,不能约束所属之人”,最终被革去世职,不准子孙承袭。不久,安珠护去世,葬于吉林西团山。
康熙二十五年(1686)正月,时值第一次雅克萨战争结束后不久,原驻齐齐哈尔屯钦差大臣、副都统玛拉,原黑龙江驿路驿站负责人,户部侍郎包奇被派往“吉林乌喇至黑龙江”一线督理农务,耕种的主力是“蒙古、席北、打虎儿、索伦等人力”。临行前,康熙谕示:“农事关系兵饷,须积贮充足,其在驿递人夫,亦令合力播种屯田,尔等前往,务期农政修举,收获饶裕,年胜一年,懋著成效,以副朕意。”玛拉、包奇没有辜负康熙爷的期望,康熙二十五年(1686),黑龙江粮食取得大丰收。年末,康熙当着大学士们的面表扬道:“郎中博奇(包奇)所监种田地较诸处收获为多,足供驿站人役之口粮,又积贮其余谷。博奇效力,视众为优,其令注册。此遣去诸员,可互易其地,监视耕种。博奇又复大获,则加议叙。”(《清圣祖实录》)从目前所见资料看,孟额德、玛拉、包奇、萨海、安珠护等人是开拓黑龙江农业的先驱,而康熙皇帝应该说是黑龙江农业的奠基人。
官庄公田
查阅齐齐哈尔地名,在泰来县的大兴镇,有前官地村、后官地村,在铁锋区扎龙乡,有东官地村等与“官地”有关的地名。问当地人村名的来历,没有人能说得清楚。经过近些年的潜心研究,我才明白其中的奥秘。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清代的黑龙江将军辖区与其他地方一样,所有土地均属国家所有。但按照所有制形式划分,有官田、私田之允按生产产式划分,则有官屯、公田,旗田、民田的区别。
旗田是八旗兵丁“计丁授田”,每人30亩,被称为“份地”,供赡养家口以备行军资装之需。旗田所有者有使用权,但不得转让和买卖。由此,形成很多分布于各驻防城周边的旗屯。
民田是民人(不在旗籍的自由民)耕种之田。在黑龙江,因水师营人、站人、官屯人虽隶属八旗但非旗人,给予民田,出旗为民,或从水师营、驿站、官屯转为民人的,往往采取宽松政策,默许其自谋生路,垦荒种田。
官屯也被称为官庄,是与驻防相伴的戍边屯垦形式,所产粮食是为了满足公用性开支。黑龙江官屯正式设立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即玛拉、包奇、萨海曾经督耕的屯垦事业,目的是“征取粮食,以充军备”。至康熙三十四年(1695)五月,墨尔根城有哈达阳、哈力图等官屯20所,黑龙江城有官屯31所,共计官屯51所。康熙三十九年(1700)黑龙江将军把墨尔根20个官庄定额男丁移到齐齐哈尔开垦耕种,齐齐哈尔官屯由此诞生。
据史料记载。黑龙江将军辖区的官屯,呼兰最盛。雍正十三年(1735),黑龙江将军那苏图奏请在呼兰地方设立官屯,得到清廷批准。从乾隆二年(1737)开始,呼兰40所官屯正式耕种交粮。此后,黑龙江官屯陆续增设,至嘉庆朝,齐齐哈尔有官屯30个,领催3名,壮丁300名;墨尔根有官屯15个,领催1名,壮丁150名;黑龙江城有官40个,领催4名,壮丁400名;呼兰有50个,领催5名,壮丁510名。至道光五年(1825),官屯仍在添设,被称为新官屯。按照大清则例,旧官屯的庄丁属于军籍,新官屯庄丁则为民籍。到清末,黑龙江、墨尔根、齐齐哈尔及呼兰先后设立官屯160所,有新旧壮丁1700名,官牛1665只。 公田是紧急状态下由黑龙江将军抽调八旗力量为补充官仓集中开展的耕种活动,有不定时、耕种时长不确定等特点。前面提到的索伦总管安珠护的垦荒事业,就属于公田性质。从康熙三十一年(1692)开始,黑龙江城八旗官兵在黑龙江北岸高埠开辟1234垧公田,当年获粮1057石有余。随着公用性粮食开支的减少,官屯的大量建立,康熙三十三年(1694),黑龙江城公田与博尔多公田被取消。
康熙三十九年(1700)前后,黑龙江连年逢灾。萨布素因“捏报屯种,浮支仓谷”获罪,还粮入仓的任务交给了下一任将军沙纳海。康熙四十年(1701),黑龙江将军衙门抽调齐齐哈尔城400名、墨尔根城100名,共计500名官兵,带160套牛具前往伯都讷(今松原市)垦种公田。康熙四十二年(1703),齐齐哈尔仓储满额,公田停撤。这件事,方式济《龙沙纪略》记载说:“卜魁初立城,值岁饥,将军沙纳海尽发仓谷以赈,并拨附采珠船以济布塔哈、乌喇。引罪入奏。议于来岁屯种还仓,请敕蒙古助牛力。上允其请,温语褒之。边人至今感述其事。”
康熙四十九年(1710),齐齐哈尔、墨尔根两城抽派官兵500名,分赴乌涅恩、克勒哲尔痕(乌宁克尔、珠尔亨)耕种。此次组建的公田开垦最终演变为常设公田。因距离齐齐哈尔城遥远,成本高且不方便,乾隆三十九年(1774),将军傅玉呈请将屯田改在齐齐哈尔附郭地方,由此,种地官兵始撤回,分布在今泰来县前官地、后官地、依里巴等地。嘉庆九年(1804),黑龙江将军观明将屯田者由马甲改为养育兵,以一增二,于是出现专门从事公田生产的八旗“养育兵”。至道光朝,齐齐哈尔340名(包括水师营兵20名),墨尔根180名,黑龙江300名。规定,每名养育兵每年交粮22石,粮食入備用仓。
官屯体系
黑龙江驻防八旗的每一部分都有各自的体系,官屯也不例外。
《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显示,康熙三十四年(1695)之际,官屯仍由仓官管理,没有专门的屯官。《黑龙江外记》也有“先是,齐齐哈尔、墨尔根、黑龙江、呼兰既立官屯,事皆仓官兼理”的记载。
屯官,正七品,设置年份不详。雍正十二年(1734)前,黑龙江屯官仅设一名。本年,户部郎中达善奏请朝廷在黑龙江各城均设屯官,任期满5年,在任候升。乾隆朝恒秀将军在任时,改为每4年候升,并且“诸部人皆可为之。”这里所说的诸部人,指的是黑龙江驻防各族八旗人员。因此,屯官为旗人额缺。据徐宗亮《黑龙江述略》记载,“屯官无衙署,就家为治。屯户一应大小事宜,归其综理,犹民户之有州县,四年一更,由八旗骁骑校笔帖式拣补,期满以主事用。愿就武者,以防御用。仓官亦同,不准以主事用。”黑龙江将军文绪曾奏请朝廷变通办理,但被吏部驳回。
屯官虽小也是官。按照大清条例,屯官一般从黑龙江各城的笔帖式中产生,为“土缺”,也是不世袭的公缺。屯官任满4年后可升为武职的骁骑校。若做文官,经考核为一等的任用为京城各部或盛京各部的主事,考核为二等的用为小京官。屯官有饷银,每年45两,俸米每年20石多一点。乾隆年间,黑龙江将军都尔嘉认为“旗人本业在骑射,若虽文,有转武时”,于是规定屯官按例参加春、秋季操演、骑射。
官屯收粮、存储、出粮有规制。据《黑龙江述略》记载: “各屯交粮,则惟以縻为主。收分既定,由各屯官按丁催纳,就各城官仓,车运交数,各仓官监司其事。遇有拨用,各城副都统咨商将军核行,岁终报部,着为定例。”这个程序,一直维持了200余年。
屯官之下设领催,齐齐哈尔城3名,黑龙江城4名,墨尔根城1名,呼兰城5名,年俸24两。按规定,官屯领催的产生,由黑龙江将军、各城副都统查验,选择能拉开满弓的八旗兵丁补充。领催之下的“贴写”等差使,则由黑龙江将军衙门各司“指名咨取,兵司注册”,不用请示将军、副都统。官屯的屯丁不充当番子(类似警察)、仵作(类似法医),也不参加军事训练。
领催之下,就是屯丁了,齐齐哈尔壮丁300名,墨尔根150名,黑龙江官400名,呼兰510名。与台站壮丁相同的是,旧官屯壮丁虽然入兵籍,但没有俸饷,主要生活来源是种地所得。西清《黑龙江外记》说屯丁“无仕进之例。不应役,则自食其力。而屯丁请还籍,听之”,说明屯丁有一定的自由度。关于屯丁来源,除原来迁移而来的官屯人及其后裔,流人也是来源之一。据《黑龙江外记》记载:“流人遇赦,不归,例入官地安插。不则,自入伯都讷民籍,然后可居境内。非是者,谓之浮民,境内不留也。”安插官地的流人,未必全部进入官屯体系。更多的人自谋生路,成为浮民。
官屯风俗
在史志学家笔下,官屯与站人相仿,也形成一定的风俗习惯。《黑龙江述略》记载, “盖四城之有屯丁,由盛京吉林省移徙时,风气朴厚,习劳耐苦,不以耕凿为艰”,保持了创业本色。“百余年来,世服其业,不特有资公用,亦且取盈蓄,较之索伦诸部落游猎、采捕,转为利多害少。”在移民浪潮的大环境中,有地的官屯依赖资源出租,坐收渔利,不再苦苦经营。
比如,在婚俗方面。《黑龙江外记》记载:“满洲、汉军皆与蒙古通婚姻。然娶蒙古者多达斡尔,巴尔呼自相婚姻,或与蒙古通。营、站、官屯则满洲、汉军娶其女者,有之。”这一情况说明,在黑龙江,尽管营、站、官屯属于八旗驻防体系的一部分,也一定程度通婚,但实际距离相差还是很大。 《黑龙江外记》记述了一则故事。“管屯女,殊色者,某协领欲娶之为二房,女不可,父母逼之,以死誓日:‘儿生官屯至贱,嫁三品至贵,特未必相安。且若家既有妻,而又娶妇,礼耶?’闻者莫不訾女福薄”。西清为之慨叹:“噫!此独非巾帼中有丈夫气者欤?惜佚其姓氏。”官屯地位,于此可知大概。
到光绪年间,屯丁的成分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除旧官屯屯丁外,有流人改为民籍入屯者,有出征官兵由南方兵营带来各省民户续入者,又有官宅奴婢有功主人、居三世以上准入官屯充丁者。另外还有闯关东难民避地出关到官屯租地生活者。由于官屯汉人的膨胀,到清末民初,黑龙江原官屯汉族姓氏,除常见的张、王、李、赵者之外,罕见的姓氏有战、朴、闯、创、拱、菅、唱、揣、逯等诸姓。
清廷设立官屯的初衷是固本实边。因此,对于黑龙江官屯给予涵养政策。清前期,黑龙江驻防体系,包括官屯等各方面均得到长足进展。然而,在清王朝逐渐走向衰败的历史大趋势之下,官屯也日渐萎靡。据《黑龙江述略》记载:“将军派员会同仓屯站官以有作无,以少报多,己不能免。及至分散银两,银库、户司上下其手,各该管官从而侵蚀,其真得接济实惠,十不及五。上损于国,下损于民,独利归于中饱,固不独黑龙江省为然矣。”这一问题曾经演化成一场官司。嘉庆八年(1803)秋后,在向清廷奏报年终收成时,黑龙江将军那奇泰主张多报,与齐齐哈尔城副都统玉恒、额勒德善等5名协领主张少报的意见发生严重分歧。后者联合告发那奇泰。最终,对立双方全部被革职查办。
光绪三十一年(1905),署理黑龙江将军程德全向清廷呈《统筹善后十四条折》,对黑龙江官屯弊病条分缕析,建议革除,得到清廷准允。程德全的改革,对原官屯屯丁给予了相应数量的土地,维持生计绰绰有余。多余的官地则被放荒卖出,就此,官屯变为民地,不复存在。黑龙江官屯起源于屯垦戍边,是清廷的防务政策在黑龙江将军辖区的体现。从总体上看,黑龙江官屯在历任将军主导下,呈现发展壮大的趋势,在解决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至1917年(民国六年)二月,在齐齐哈尔砖城外东南隅,尚有管省垣官庄档册房旧址。当时己成为龙江县立女子高等小学校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