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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康德认识论的探讨中,有一种广为流传并且长期被认同的观点,那就是认为物自体是刺激人的感性产生“杂多”的最终成因。但这种观点却是在误解康德本意的基础上才被提出的,因为杂多真正的成因并不是物自体,而是作为最根本的直观形式的时间。而物自体在思辨理性的范围内只不过意味着一个单纯消极的、限制性的概念,是用来表明我们知识的界限的,并且是没有任何实在性可言的。因此它们是根本不可能成为诸直观杂多的一个现实的给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