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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是时空表现艺术和动态造型艺术,它以艺术化的人体动作,即通过人体富有协调性、韵律感、审美化的动作、姿势、造型、动作组合和动作过程来表达内心情感,是人类审美意识和情感表达在人体动态形式中的对象化,是舞蹈艺术劳动的具体成果。
动作是舞蹈艺术最基本的语言。在舞蹈艺象的特定情境中,构成动作的姿态、节奏、速度、空间走向、动作力度与情感强度的统一所体现的情感倾向,以及动作在运动中的“力效”,在音乐、舞美等多种手段的配合下,可以表现不同的情感,塑造不同的人物性格和形象,展示无数复杂的心境和情感冲突,使舞蹈艺术在连绵不断的起伏跌宕中展示内容,表现人物情感,创造各具特色、生动鲜明的舞蹈艺象,具有造型韵味、流动美感、情义动人的巨大欣赏价值。
舞蹈表演要求以简代繁,以少总多,讲究生动传神,即强调通过外在形象的塑造传达出内在的神韵,抒发主体的胸臆情怀。从整体追求上看,含蓄蕴藉,追求神似,注重当众展现人物的灵魂和情感,注重整体效果的传神写意。虚拟的动作表演重在动作的高度美化和感情的充分抒发,创造出剧情需要的舞台环境和氛围,使舞蹈表演更加自由,拓宽表现生活的领域,超越有限的“实境”,营构无限的“虚境”,创造出一种超脱、空灵、古朴、高雅的审美境界。表现手法的突出特点是夸张、变形,追求超乎常形之上的艺术真实,旨在调动观众的想象,共同完成审美意象的创造,因而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
《乐记.乐象篇》中说道:“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无论诗、歌或舞,都是由人的内心出发的,内心所指,然后才表露于外。艺术形象本于人的内心,然后才有乐舞的外在表现。舞蹈是一种浸透人们心田的美妙感受,感染着人们的思想、品质、情感。舞之美,是人的美。它所驾之物不是声、色、字,而是天生的,自然存在的人,因此它首先是一种自然美。它努力挖掘人的灵秀之气,给人一种高级的美感。我国第一个提倡使用人体模特的大师刘海粟说过:美的要素有二,一是形式,二是体现。人体便具备这二个要素,外有美妙的形式,内蕴有不可思议的灵感,这种内外的融合,为美中之至美。舞蹈除自然美外,更注重艺术美,于是便要讲究服饰。舞蹈的服饰不像戏曲那样模式化,也不像话剧那样写实。它是荷叶上的露珠,峭壁上的青藤,红花下的绿叶,是一种惟妙惟肖的附着。为的是展现舞者美的存在,像白云衬托出天空的蓝。在舞台上无论是先天的人体,后添的服饰,在形、体、色、质上都有极美的苛求,可谓“四美具,二难并”。从而汇成一种理想美的形。我们敦煌的飞天,窈窕美女,肩垂飘带升起于天空。使人体化为轻捷之叶,潇洒、舒展、轻盈、自如,满台生风。舞者用自己的外美之形,来创造内美之神。
古代学者们强调“乐声之入他深,其化人也速。”音乐舞蹈从内而外地对人进行全面的美感享受,影响和陶冶人们的性情与品格。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里把舞蹈列为青少年教育内容之一。他认为“神们被分派给我们做舞蹈的伴侣,他们就给我们和谐与节奏的快感”(《柏拉图文艺对话录》)由此可见,舞蹈表演中情神并貌韵味风雅是十分重要的。 “情”之一字犹为重要。由于舞蹈形象表演的局限性,要以外在美的感染力,做到“以情动情 以情动人的艺术效果,要做到以舞蹈舞曲的情感激发观众的感情。实际上,舞蹈自心生。舞蹈的本身就具有强烈的娱乐身心作用,无论观者或舞者,均能自娱于其中。唐代学者孔颖达在《礼记.乐记》中载道:“是乐出于人而感人,犹如雨出于山,而还于山;火出于木,而还燔木。”古人认为,音乐和舞蹈都产于人的自身,却又反过来感染着人类,象雨水出自山林,却淋漓于山林;火烧自木头却反过来燃烧着木头一样。大迁世界,风云变幻,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一切运动都在诱发着人的感知与美的追求。在这个意义上说,舞蹈的演出就是在调动人们的这种感知。让观众从审美活动开始,到对美的渴求结束。 眉目传情——中国古典舞蹈中,有“一身的戏在脸上,一脸的戏在眼上”一说,中国古典舞蹈演员们十分讲究眼部的传神与内涵。他们把常人的“看”艺术化,通过眼睛表达七情六欲,向观众展示人物的内心世界。若眼睛没任何内容,想必一个再优美的舞蹈动作,亦苍白如纸,难以吸引观众。《明心鉴》中说“凡作各种状态,必须用眼先行。昔人曰‘眼灵睛用力,面状心中生’”。京剧大师梅兰芳也说过:“……谁的脸上有表情,谁的脸上不会做戏。这中间的区别,就在眼睛的好坏……”。眼睛作为身体器官的部分,其作用不只是作为了解外部世界的一个媒介,仅仅把外部的所有信息反射入大脑,更重要的是反映内心世界的一面镜子,因此有“心灵窗户”之称。
作为一名观众,纵使无任何音乐,都可从舞者身上感受到舞者所表达的情感。而达到这种效果最直接的方式,是通过舞者的面部表情,直接感受其中感情。所谓“观其舞,看其功,查其色,鉴其貌。”舞者在舞蹈过程中,面部表情始终贯穿其中,是整个舞蹈艺术形象动作美感凝聚的焦点,舞者因此而根据舞蹈所表现的内容,进行春夏秋冬四季的面部表情更替。然而,人们对舞蹈的感觉,只有舞蹈才能唤醒。正如《文心雕龙.知音》中所说那样:“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舞蹈亦然。舞者只有完全投入舞蹈当中,理解动作要领,对舞蹈的整体风格进行合理拿捏,把握分寸,揣摩角色特点,才能做到,它是舞者艺术修养与审美能力的集中体现。这样的要求,毕竟面部表情技巧,无论是理论或实践,都无答案可寻。如何使一个纯粹的舞蹈模仿者正确地表现出情感,这就要求教师本身先要成为一个成功的表演者,传神地演绎所要教授的每一个动作,在教授动作的同时如何将人的情感体验与艺术表现融合在一起。舞蹈动作是为舞蹈主题服务的,而舞蹈的面部表情,则是为舞蹈的整个灵魂所服务的。
飘动的舞者,绝不是静止的雕塑,除外形美更注重情感。借助音乐,演员体内储满的一汪情感,随着乐声的熙风拂来,摇 荡漾、粼粼生辉。当观众耳闻乐声目观舞者,体味的是情、是韵、是一种深幽朦胧的美,是一种逆接千古、延绵未来、辽阔久长的美。在斗牛士乐曲下的西班牙舞,令人冲动、激昂;卡他梅林悲壮的乐曲,伴着矫健的舞步,激起人们的英雄情结;康定情歌飘然而来,冉冉的舞影,让观众的心头一片安谧。舞者所内蕴外观的美,随着乐声溶为一股情感的浪潮,在观众的内心世界流荡人云:“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情满于海。”少儿舞蹈教育,必须“以情动情”,然后才能“舞在其中”。舞蹈的“情”,不是单纯加在已经出来的动作外表之上的,而是用感情,发展动作,再产生感情——以情动情。
动作是舞蹈艺术最基本的语言。在舞蹈艺象的特定情境中,构成动作的姿态、节奏、速度、空间走向、动作力度与情感强度的统一所体现的情感倾向,以及动作在运动中的“力效”,在音乐、舞美等多种手段的配合下,可以表现不同的情感,塑造不同的人物性格和形象,展示无数复杂的心境和情感冲突,使舞蹈艺术在连绵不断的起伏跌宕中展示内容,表现人物情感,创造各具特色、生动鲜明的舞蹈艺象,具有造型韵味、流动美感、情义动人的巨大欣赏价值。
舞蹈表演要求以简代繁,以少总多,讲究生动传神,即强调通过外在形象的塑造传达出内在的神韵,抒发主体的胸臆情怀。从整体追求上看,含蓄蕴藉,追求神似,注重当众展现人物的灵魂和情感,注重整体效果的传神写意。虚拟的动作表演重在动作的高度美化和感情的充分抒发,创造出剧情需要的舞台环境和氛围,使舞蹈表演更加自由,拓宽表现生活的领域,超越有限的“实境”,营构无限的“虚境”,创造出一种超脱、空灵、古朴、高雅的审美境界。表现手法的突出特点是夸张、变形,追求超乎常形之上的艺术真实,旨在调动观众的想象,共同完成审美意象的创造,因而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
《乐记.乐象篇》中说道:“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无论诗、歌或舞,都是由人的内心出发的,内心所指,然后才表露于外。艺术形象本于人的内心,然后才有乐舞的外在表现。舞蹈是一种浸透人们心田的美妙感受,感染着人们的思想、品质、情感。舞之美,是人的美。它所驾之物不是声、色、字,而是天生的,自然存在的人,因此它首先是一种自然美。它努力挖掘人的灵秀之气,给人一种高级的美感。我国第一个提倡使用人体模特的大师刘海粟说过:美的要素有二,一是形式,二是体现。人体便具备这二个要素,外有美妙的形式,内蕴有不可思议的灵感,这种内外的融合,为美中之至美。舞蹈除自然美外,更注重艺术美,于是便要讲究服饰。舞蹈的服饰不像戏曲那样模式化,也不像话剧那样写实。它是荷叶上的露珠,峭壁上的青藤,红花下的绿叶,是一种惟妙惟肖的附着。为的是展现舞者美的存在,像白云衬托出天空的蓝。在舞台上无论是先天的人体,后添的服饰,在形、体、色、质上都有极美的苛求,可谓“四美具,二难并”。从而汇成一种理想美的形。我们敦煌的飞天,窈窕美女,肩垂飘带升起于天空。使人体化为轻捷之叶,潇洒、舒展、轻盈、自如,满台生风。舞者用自己的外美之形,来创造内美之神。
古代学者们强调“乐声之入他深,其化人也速。”音乐舞蹈从内而外地对人进行全面的美感享受,影响和陶冶人们的性情与品格。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里把舞蹈列为青少年教育内容之一。他认为“神们被分派给我们做舞蹈的伴侣,他们就给我们和谐与节奏的快感”(《柏拉图文艺对话录》)由此可见,舞蹈表演中情神并貌韵味风雅是十分重要的。 “情”之一字犹为重要。由于舞蹈形象表演的局限性,要以外在美的感染力,做到“以情动情 以情动人的艺术效果,要做到以舞蹈舞曲的情感激发观众的感情。实际上,舞蹈自心生。舞蹈的本身就具有强烈的娱乐身心作用,无论观者或舞者,均能自娱于其中。唐代学者孔颖达在《礼记.乐记》中载道:“是乐出于人而感人,犹如雨出于山,而还于山;火出于木,而还燔木。”古人认为,音乐和舞蹈都产于人的自身,却又反过来感染着人类,象雨水出自山林,却淋漓于山林;火烧自木头却反过来燃烧着木头一样。大迁世界,风云变幻,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一切运动都在诱发着人的感知与美的追求。在这个意义上说,舞蹈的演出就是在调动人们的这种感知。让观众从审美活动开始,到对美的渴求结束。 眉目传情——中国古典舞蹈中,有“一身的戏在脸上,一脸的戏在眼上”一说,中国古典舞蹈演员们十分讲究眼部的传神与内涵。他们把常人的“看”艺术化,通过眼睛表达七情六欲,向观众展示人物的内心世界。若眼睛没任何内容,想必一个再优美的舞蹈动作,亦苍白如纸,难以吸引观众。《明心鉴》中说“凡作各种状态,必须用眼先行。昔人曰‘眼灵睛用力,面状心中生’”。京剧大师梅兰芳也说过:“……谁的脸上有表情,谁的脸上不会做戏。这中间的区别,就在眼睛的好坏……”。眼睛作为身体器官的部分,其作用不只是作为了解外部世界的一个媒介,仅仅把外部的所有信息反射入大脑,更重要的是反映内心世界的一面镜子,因此有“心灵窗户”之称。
作为一名观众,纵使无任何音乐,都可从舞者身上感受到舞者所表达的情感。而达到这种效果最直接的方式,是通过舞者的面部表情,直接感受其中感情。所谓“观其舞,看其功,查其色,鉴其貌。”舞者在舞蹈过程中,面部表情始终贯穿其中,是整个舞蹈艺术形象动作美感凝聚的焦点,舞者因此而根据舞蹈所表现的内容,进行春夏秋冬四季的面部表情更替。然而,人们对舞蹈的感觉,只有舞蹈才能唤醒。正如《文心雕龙.知音》中所说那样:“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舞蹈亦然。舞者只有完全投入舞蹈当中,理解动作要领,对舞蹈的整体风格进行合理拿捏,把握分寸,揣摩角色特点,才能做到,它是舞者艺术修养与审美能力的集中体现。这样的要求,毕竟面部表情技巧,无论是理论或实践,都无答案可寻。如何使一个纯粹的舞蹈模仿者正确地表现出情感,这就要求教师本身先要成为一个成功的表演者,传神地演绎所要教授的每一个动作,在教授动作的同时如何将人的情感体验与艺术表现融合在一起。舞蹈动作是为舞蹈主题服务的,而舞蹈的面部表情,则是为舞蹈的整个灵魂所服务的。
飘动的舞者,绝不是静止的雕塑,除外形美更注重情感。借助音乐,演员体内储满的一汪情感,随着乐声的熙风拂来,摇 荡漾、粼粼生辉。当观众耳闻乐声目观舞者,体味的是情、是韵、是一种深幽朦胧的美,是一种逆接千古、延绵未来、辽阔久长的美。在斗牛士乐曲下的西班牙舞,令人冲动、激昂;卡他梅林悲壮的乐曲,伴着矫健的舞步,激起人们的英雄情结;康定情歌飘然而来,冉冉的舞影,让观众的心头一片安谧。舞者所内蕴外观的美,随着乐声溶为一股情感的浪潮,在观众的内心世界流荡人云:“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情满于海。”少儿舞蹈教育,必须“以情动情”,然后才能“舞在其中”。舞蹈的“情”,不是单纯加在已经出来的动作外表之上的,而是用感情,发展动作,再产生感情——以情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