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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总结国内银行票据业务的发展历程和对国内银行票据业务现状,分析票据业务的风险表现现形式,提出了通过有效的审查制度、完善相关规定来其防范其风险的具体实施策略。
关键词:银行票据业务;风险;防范
票據业务作为银行信贷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快速发展对改善融资结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以及丰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手段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银行依法开办商业汇票的贴现、转贴现,回购等业务,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为票据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随着银行票据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应用程度的日益提高,传统意义上的票据业务风险(汇票风险、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等)以及新经济形势下的票据业务风险也随之扩大。
一、国内银行票据业务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票据是一种古老而又常用的金融工具(产品)。集汇兑、支付、结算、信用、融资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有汇票、本票和支票。从结构上看,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具有不同的发展特点: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发展已趋于成熟,呈平稳发展下行的趋势,而商业汇票呈上升的发展态势。
与其他票据不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一种远期付款工具,兼具支付、融资和投资功能。它不仅是一种企事业单位之间进行支付的工具,也是企事业单位和银行之间融通资金的工具。
2000年以来,我国商业汇票的—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均呈快速发展态势,规模迅速扩张。2001—2008年商业汇票年累计承兑量由1.2万亿元增加到7.1万亿元,年均增长29%;贴现量由1.4万亿元增加到13.5万亿元,年均增长41%;期末商业汇票未到期余额由0.5万亿元增加到3.2万亿元,贴现余额由0.3万亿元增加到1.9万亿元,贴现年均增幅远远高于同期贷款增幅。2008年,票据融资高达13.4Z万亿元,相当于2008年股票市场交易量(26.71万亿)的50.2%,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量(16万亿)的89%。2009年初,票据融资更是大幅增长,仅1月和2月,票据融资增加1.11万亿元,占到新增贷款的41.3%。
总体看,票据市场作为货币市场的组成部分,其快速发展对改善融资结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以及丰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手段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当今银行票据业务风险表现形式
1.传统意义上的票据业务风险
1)汇票风险
汇票风险是指汇票本身的格式规范以及关于汇票的相关法规条款等造成的风险,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由于票据法规不尽完善,现行的《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商业汇票所做出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导致银行工作人员在实际处理商业汇票业务时难以把握,主观性较强;其次,在票据业务的二级市场流通中,部分银行在实际处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采取票据回购的方式,并且票据的真实性由银行自己查询,却未能对查复书格式和签章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且查询程序简单、查询内容不详、格式样张繁杂、不统一,特别是当银行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较差时,票据风险将因此而随之产生;再次,票据风险的产生还在于金融结构内部控制不严。汇票属外部传递凭证,尽管各银行在汇票上已采用钢印、联行印章、密押等防伪措施,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法分子的造假水平越来越高,克隆票据以骗取银行资金的诈骗行为举不胜举。
2)信用风险
票据业务的信用风险是指票据承兑人或付款人的付款能力发生问题而使持票人资金受到损失以及转贴现业务中对手方不能履行远期合同导致损失的风险。票据业务涉及资金量大,一旦出现信用风险,导致守约方十分被动,会引起一系列问题,后果十分严重。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为银行之外的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信用环境有缺陷,经营水平参差不齐,经济效益有波动,其整体信用和偿债能力远不及银行承兑汇票的银行付款人,因此,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比较大。全球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的深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必将对部分行业企业的经营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并有可能影响到资金周转使用能力,即有可能产生基于财务困境的票据到期的支付违约,可能引起承兑行无理拒付或拖延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的信用,一旦签章承兑,银行必须到期无条件履行付款义务,《商业汇票办法》明确规定,“银行对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不得以交易纠纷和本身承承兑的责任拒付票款,并且对经背书转让取得汇票的权利人不得提出抗辩”。不可否认因为一些银行内部管理混乱、外部监管不力、资产状况恶化、流动性出现问题等。导致到期不能付款或者履行远期合同。也会形成信用风险。一般人认为,银行出现信用风险的可能性很小。但是,由于现代金融创新花样繁多,监管跟不上,一旦金融危机的迅速爆发,速度之快,后果之严重往往在人们的意料之外。
3)操作风险
在银行金融业务恶性竞争条件下,银行在实际处理票据贴现业务时,片面追求客户量与表层业绩,仅仅要求客户提供增值税发票和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缺乏对汇票及合同的真实性、相关业务的交易背景以及客户资信和客户实际资金需求的必要性考核,从而引发风险。同时操作风险还包括部门银行员工在票据贴现业务中“投机取巧”、钻业务操作中的空挡,与客户窜谋而骗取资金等风险。
2.新经济形势下的票据业务风险
虽然就商业汇票本身的属性而言,其信用程度较高、衍生交易杠杆不大,且随着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机制的转变、管理日益加强,传统意义上的票据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在当前形势下,值得高度关注是该项业务对宏观经济分析和决策产生的不利影响。
1)要重视贷款总量大幅增长可能掩盖的存、贷款虚增和实体经济领域可能存在的有效贷款需求不足的矛盾问题。
企业存入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后,持票人向银行申请贴现,表现为贷款总量的增加,如果企业将贴现所得资金存入银行,而不投入实体经济,表现为存款总量的增加,甚至有可能将贴现资金作为保证金再次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反复操作,进行滚动承兑和贴现。这样,就会造成存、贷款虚增,信贷资金只在金融企业体内循环,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并未充分配置到实体经济所需要的地方。尽管出现了贷款总量大幅增长,但其中较大的部分是票据融资。由于实体经济收缩,企业生产和投资积极性不高,有可能出现了有效贷款需求不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只靠简单地增加信贷资金供给,可能难以有效促进经济增长。
2)要重视票据融资大幅增加可能造成银行业整体盈利空间缩小和带来金融风险的问题。
由于目前贴现利率大大低于贷款利率,票据融资过度增加,银行赚取的存贷款利差将会收 窄。特别是银行存、贷款同时虚增的情况下,定期存款利率高于贴现利率,这将影响银行业整体盈利水平。
3)须警惕竞争加剧和票据资产快速扩张背后隐藏的合规风险。个别商业银行买票心切,可能存在放松对买入标准的审查,从而增大了风险隐患。特别应注意的是,在票据市场快速扩张时,应防范部分金融机构和企业办理不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性票据带来的政策性风险。
三、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
1.坚持传统的风险防范措施不放松
银行应尽可能对企业票据业务真实性、资金需求合理性、票据有效性的详细审查,以防止部门企业的恶意欺诈行为。特别是在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等交易活动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在形式上缺少相应的跟单资料证明其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以致不利于贴现业务的開展这一形势下,审查制度的健全与实施显得尤其必要和重要。
2.严格遵守票据业务的准入标准
把好准入关把信用风险控制在发生之前是最好的防范方法。这就要求我们做票据业务时,制定严格可行的准入和授信标准。
1)对手方的准入标准
在选择交易对手的时候,应该考查其市场信用、成员口碑,要求提供存款余额、存贷比、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相关数据,争取达到能够量化其信用水平。对于初次做业务的同业对手方,应该多方面了解其经营情况。对于业务不规范的金融机构予以屏蔽。不可因为对方利率的优惠,而贪小失大。
2)商业承兑汇票准入标准
制定买入哪些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标准至关重要,普通企业的信用水平不比金融机构。标准应该锁定大型国有范围内企业承兑的汇票。虽然这样会削弱普通企业签发承兑的汇票的流动性,不符合票据法促进票据流动性的本意。不过,在目前中国企业整体信用水平不是很高的客观条件下,不得不忍痛弃之。
3)银行承兑汇票准入标准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虽然是金融机构,但如前所述,不能否认有信用风险的存在。为了控制此类风险,有必要对承兑行范围和对手方范围做一定限制。第一,承兑行应该尽量限制在资质较好的银行范围内,对于处在偏远地区,签发汇票金额远远超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自身承受能力的银行,应该排除在外;第二,对手方范围应该排除经营业绩较差、管理不严格、操作不规范的金融机构。
准入标准可以灵活对待。买断业务侧重承兑行的信用,即对承兑行准入严格控制,回购业务侧重对手方的信用,即对对手方的信用水平严格把关。
(4)制定对手方授信额度标准
根据不同对手方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授信额度。比如,一家注册资本只要1000万元的小金融机构,买入其5个亿的汇票,或者与之签订5个亿的远期卖出合同,业务量与资本实力差距巨大,如果其到期出现影响履行远期合同的不利情形,即使采取法律手段也显然超出其承受的赔偿能力范围。因此,有必要对其做限额授信管理。这就要求,对于不同的承兑行和对手方,根据其情况,制定符合客观情况的授信额度。
3.加强央行的监管力度
可以看到进入2009年,随着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人民银行也加强了对票据业务和票据市场的监管力度,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票据业务的统计调查,对票据业务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了新的监管措施,加强了窗口指导,杜绝通过票据融资银行资金违规进股市和房市、强化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防止企业套利行为等多项整治票据市场的措施。
结束语:目前关于票据业务的法规制度并不健全,而信用机制仍有待加强,导致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因此很有必要通过企业,银行、监管部门通过完善制度创新和法制建设来解决目前银行票据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其具体对策建议如下:—是在现行的有关汇票法律法规框架内,积极完成《票据法》的修订工作;二是银行票据业务的发展已成为银行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和进行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手段,对此银行业界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监管力度以及行业自律的同时,同时亦应该注重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与合作竞争制度;三是大力发展票据市场,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Shibor率,充分发挥市场中介作用,提高票据业务效率,健康的票据业务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正常的市场秩序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银行票据业务;风险;防范
票據业务作为银行信贷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快速发展对改善融资结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以及丰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手段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银行依法开办商业汇票的贴现、转贴现,回购等业务,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为票据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随着银行票据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应用程度的日益提高,传统意义上的票据业务风险(汇票风险、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等)以及新经济形势下的票据业务风险也随之扩大。
一、国内银行票据业务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票据是一种古老而又常用的金融工具(产品)。集汇兑、支付、结算、信用、融资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有汇票、本票和支票。从结构上看,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具有不同的发展特点: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发展已趋于成熟,呈平稳发展下行的趋势,而商业汇票呈上升的发展态势。
与其他票据不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一种远期付款工具,兼具支付、融资和投资功能。它不仅是一种企事业单位之间进行支付的工具,也是企事业单位和银行之间融通资金的工具。
2000年以来,我国商业汇票的—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均呈快速发展态势,规模迅速扩张。2001—2008年商业汇票年累计承兑量由1.2万亿元增加到7.1万亿元,年均增长29%;贴现量由1.4万亿元增加到13.5万亿元,年均增长41%;期末商业汇票未到期余额由0.5万亿元增加到3.2万亿元,贴现余额由0.3万亿元增加到1.9万亿元,贴现年均增幅远远高于同期贷款增幅。2008年,票据融资高达13.4Z万亿元,相当于2008年股票市场交易量(26.71万亿)的50.2%,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量(16万亿)的89%。2009年初,票据融资更是大幅增长,仅1月和2月,票据融资增加1.11万亿元,占到新增贷款的41.3%。
总体看,票据市场作为货币市场的组成部分,其快速发展对改善融资结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以及丰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手段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当今银行票据业务风险表现形式
1.传统意义上的票据业务风险
1)汇票风险
汇票风险是指汇票本身的格式规范以及关于汇票的相关法规条款等造成的风险,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由于票据法规不尽完善,现行的《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商业汇票所做出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导致银行工作人员在实际处理商业汇票业务时难以把握,主观性较强;其次,在票据业务的二级市场流通中,部分银行在实际处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采取票据回购的方式,并且票据的真实性由银行自己查询,却未能对查复书格式和签章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且查询程序简单、查询内容不详、格式样张繁杂、不统一,特别是当银行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较差时,票据风险将因此而随之产生;再次,票据风险的产生还在于金融结构内部控制不严。汇票属外部传递凭证,尽管各银行在汇票上已采用钢印、联行印章、密押等防伪措施,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法分子的造假水平越来越高,克隆票据以骗取银行资金的诈骗行为举不胜举。
2)信用风险
票据业务的信用风险是指票据承兑人或付款人的付款能力发生问题而使持票人资金受到损失以及转贴现业务中对手方不能履行远期合同导致损失的风险。票据业务涉及资金量大,一旦出现信用风险,导致守约方十分被动,会引起一系列问题,后果十分严重。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为银行之外的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信用环境有缺陷,经营水平参差不齐,经济效益有波动,其整体信用和偿债能力远不及银行承兑汇票的银行付款人,因此,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比较大。全球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的深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必将对部分行业企业的经营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并有可能影响到资金周转使用能力,即有可能产生基于财务困境的票据到期的支付违约,可能引起承兑行无理拒付或拖延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的信用,一旦签章承兑,银行必须到期无条件履行付款义务,《商业汇票办法》明确规定,“银行对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不得以交易纠纷和本身承承兑的责任拒付票款,并且对经背书转让取得汇票的权利人不得提出抗辩”。不可否认因为一些银行内部管理混乱、外部监管不力、资产状况恶化、流动性出现问题等。导致到期不能付款或者履行远期合同。也会形成信用风险。一般人认为,银行出现信用风险的可能性很小。但是,由于现代金融创新花样繁多,监管跟不上,一旦金融危机的迅速爆发,速度之快,后果之严重往往在人们的意料之外。
3)操作风险
在银行金融业务恶性竞争条件下,银行在实际处理票据贴现业务时,片面追求客户量与表层业绩,仅仅要求客户提供增值税发票和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缺乏对汇票及合同的真实性、相关业务的交易背景以及客户资信和客户实际资金需求的必要性考核,从而引发风险。同时操作风险还包括部门银行员工在票据贴现业务中“投机取巧”、钻业务操作中的空挡,与客户窜谋而骗取资金等风险。
2.新经济形势下的票据业务风险
虽然就商业汇票本身的属性而言,其信用程度较高、衍生交易杠杆不大,且随着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机制的转变、管理日益加强,传统意义上的票据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在当前形势下,值得高度关注是该项业务对宏观经济分析和决策产生的不利影响。
1)要重视贷款总量大幅增长可能掩盖的存、贷款虚增和实体经济领域可能存在的有效贷款需求不足的矛盾问题。
企业存入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后,持票人向银行申请贴现,表现为贷款总量的增加,如果企业将贴现所得资金存入银行,而不投入实体经济,表现为存款总量的增加,甚至有可能将贴现资金作为保证金再次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反复操作,进行滚动承兑和贴现。这样,就会造成存、贷款虚增,信贷资金只在金融企业体内循环,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并未充分配置到实体经济所需要的地方。尽管出现了贷款总量大幅增长,但其中较大的部分是票据融资。由于实体经济收缩,企业生产和投资积极性不高,有可能出现了有效贷款需求不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只靠简单地增加信贷资金供给,可能难以有效促进经济增长。
2)要重视票据融资大幅增加可能造成银行业整体盈利空间缩小和带来金融风险的问题。
由于目前贴现利率大大低于贷款利率,票据融资过度增加,银行赚取的存贷款利差将会收 窄。特别是银行存、贷款同时虚增的情况下,定期存款利率高于贴现利率,这将影响银行业整体盈利水平。
3)须警惕竞争加剧和票据资产快速扩张背后隐藏的合规风险。个别商业银行买票心切,可能存在放松对买入标准的审查,从而增大了风险隐患。特别应注意的是,在票据市场快速扩张时,应防范部分金融机构和企业办理不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性票据带来的政策性风险。
三、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
1.坚持传统的风险防范措施不放松
银行应尽可能对企业票据业务真实性、资金需求合理性、票据有效性的详细审查,以防止部门企业的恶意欺诈行为。特别是在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等交易活动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在形式上缺少相应的跟单资料证明其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以致不利于贴现业务的開展这一形势下,审查制度的健全与实施显得尤其必要和重要。
2.严格遵守票据业务的准入标准
把好准入关把信用风险控制在发生之前是最好的防范方法。这就要求我们做票据业务时,制定严格可行的准入和授信标准。
1)对手方的准入标准
在选择交易对手的时候,应该考查其市场信用、成员口碑,要求提供存款余额、存贷比、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相关数据,争取达到能够量化其信用水平。对于初次做业务的同业对手方,应该多方面了解其经营情况。对于业务不规范的金融机构予以屏蔽。不可因为对方利率的优惠,而贪小失大。
2)商业承兑汇票准入标准
制定买入哪些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标准至关重要,普通企业的信用水平不比金融机构。标准应该锁定大型国有范围内企业承兑的汇票。虽然这样会削弱普通企业签发承兑的汇票的流动性,不符合票据法促进票据流动性的本意。不过,在目前中国企业整体信用水平不是很高的客观条件下,不得不忍痛弃之。
3)银行承兑汇票准入标准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虽然是金融机构,但如前所述,不能否认有信用风险的存在。为了控制此类风险,有必要对承兑行范围和对手方范围做一定限制。第一,承兑行应该尽量限制在资质较好的银行范围内,对于处在偏远地区,签发汇票金额远远超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自身承受能力的银行,应该排除在外;第二,对手方范围应该排除经营业绩较差、管理不严格、操作不规范的金融机构。
准入标准可以灵活对待。买断业务侧重承兑行的信用,即对承兑行准入严格控制,回购业务侧重对手方的信用,即对对手方的信用水平严格把关。
(4)制定对手方授信额度标准
根据不同对手方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授信额度。比如,一家注册资本只要1000万元的小金融机构,买入其5个亿的汇票,或者与之签订5个亿的远期卖出合同,业务量与资本实力差距巨大,如果其到期出现影响履行远期合同的不利情形,即使采取法律手段也显然超出其承受的赔偿能力范围。因此,有必要对其做限额授信管理。这就要求,对于不同的承兑行和对手方,根据其情况,制定符合客观情况的授信额度。
3.加强央行的监管力度
可以看到进入2009年,随着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人民银行也加强了对票据业务和票据市场的监管力度,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票据业务的统计调查,对票据业务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了新的监管措施,加强了窗口指导,杜绝通过票据融资银行资金违规进股市和房市、强化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防止企业套利行为等多项整治票据市场的措施。
结束语:目前关于票据业务的法规制度并不健全,而信用机制仍有待加强,导致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因此很有必要通过企业,银行、监管部门通过完善制度创新和法制建设来解决目前银行票据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其具体对策建议如下:—是在现行的有关汇票法律法规框架内,积极完成《票据法》的修订工作;二是银行票据业务的发展已成为银行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和进行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手段,对此银行业界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监管力度以及行业自律的同时,同时亦应该注重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与合作竞争制度;三是大力发展票据市场,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Shibor率,充分发挥市场中介作用,提高票据业务效率,健康的票据业务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正常的市场秩序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