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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必须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展开,并充分利用刑法解释方法。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虽然存在界限模糊的"灰色地带",但在多数情形下,解释对象是否在刑法语义通常的"射程"内是显而易见的。在处理网络犯罪时,要注意区分哪些是借助了网络这种工具的传统犯罪,哪些是传统犯罪行为方式的扩张形式,哪些是传统罪名通过各种解释方法根本无法涵盖的新型网络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