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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书法是视觉,与作为听觉艺术的音乐有着密切的联系,从书法的线条、笔墨、章法上体现出了音乐的韵律、音色,曲式的审美意识,中国书法就是宣纸上无声、静止的音乐,具有音乐美。
关键词:书法;音乐;联系;音乐美
书法是用点、线造型的视觉艺术,它以线条、笔墨、章法等元素,具有高度的概括力和想象力;音乐是用音符塑造音乐形象的听觉艺术,它以节奏、旋律、调式等为基本手段,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中国书法与音乐的审美意识是一致的,他们在感情上是相互沟通互相作用、互相渗透的。中国书法就是宣纸上流动的音乐,无声之音,静止之乐,具有音乐美。
一、中国书法中线条的“韵律美”
中国书法是以“线”为主的线条艺术。通过墨色浓、淡、枯、润的不同,使书法和音乐一样,具有一种韵律感。虞世南《骨髓论》言:“鼓瑟伦音,妙响随意而生”。就表明书法史空间艺术,在空间里用线条完成,而音乐则是时间艺术,书法的意境也音乐有着很大的联系。书法的一笔一划就好比音乐中的音符在跳动,在行进中抒发不同的情感不同的线条在相互制约中产生了不同的节奏,衣·蔼·卓能亨在《节奏是什么》一书中提供了这样一个说法:“节奏是时间里的一串事件的一个性质,那特质能使观察者心上对于形成这串事件的一个个事件的质变续或一簇簇事件的持续,发生彼此之间有一个比例的现象。”这使我想到草书的节奏较之行书、楷书的节奏强烈。轻重缓急,提按顿挫的对比度肯定应是草书大于行、楷书。写的
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线条的节奏,力求变化,还要统一风格。线条的节奏可以表现出作品的韵律感,丰富的艺术效果就隐藏在线与线之间。犹如音乐中高低、长短和强弱不同的节奏组成的旋律线条时而悠扬、时而回旋,构成无声的旋律。
姜夔《八屋书谱》中曾经说:“余尝观右之各书,无不点画振动,如见其挥运之时”。一个优秀的书法家善于运用线条的节奏感来表现作品的韵律,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的线条都是有生命力的,是赋予书法家情感的,是情绪的宣泄,在书写过程中,表现书法家当时的情感心态,这是衡量作品好坏的非常重要的标准。将情感波动作艺术的控制,就能让笔下的线条像音乐一般流淌,富于节奏和韵律。在书写一幅作品的时候,如果不讲究对比(包括字的大小、伸缩、长短、欹正、揖让等,以及用墨的枯湿、浓淡、燥润),则写出来的字就会“状如布蒜”,只求统一而没有变化。明代大书法家王铎草书,忽正忽斜,忽粗忽细,忽大忽小,忽抑忽扬,如高山流水,时而低声吟唱,奔转于幽林深壑之间;时而引吭高歌,飞落万丈深渊。相反,如果只是一味地追求變化而不注意整体的统一性,则会搞得支离破碎而缺乏艺术品的内在张力。书法是一种一劳永逸,不能反复涂改的具有时值性的艺术,点画的快慢停顿正如音乐的延续与休止。
二、中国书法中笔墨的“音色美”
笔墨是中国书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书法的用色不是单一的黑色,而有着更丰富的色彩变化,墨法在书法创作中尤其重要。传统的书法绘画中有“墨分五色之说”,传统书论也有“墨分五彩之说”。“五彩”指的是“浓、淡、渴、润、白”。浓墨用笔沉实而厚重,墨不浮。“下笔用力。书法家林散之曾说“用墨要能深透,用力深厚,拙从工整出”。古人创作也喜欢用浓墨。”清代笪重光《评书帖》重说:“矾纸书小字墨宜浓,浓则彩生;生纸书大字墨稍淡,淡则笔利。润用笔要笔酣墨饱,清代周星莲《临池管见》说:“濡染大笔何淋漓’。'淋漓’二字,正有讲究。濡染亦自有法。作书时须通开其笔,点入砚池,如篙之点水,使墨从笔尖入,则笔酣墨饱,挥洒之下,使墨从笔尖出,则墨泪而笔凝。”淡墨要清雅,古人潘伯鹰在《书法杂论》中说:“用淡墨最显著的要称明代董其昌。他喜欢用“宣德纸”或“泥金纸”或“高丽镜面笺”。淡墨颜色色浅而薄,要达到于和谐与协调的一致。渴在清代梁同书在《频罗庵论书》中说:“燥锋,即渴笔。画家双管有枯笔二字,判然不同。渴则不润,枯则死矣。”渴笔沾墨要少,涩笔前行,苍劲有力,要写出飞白的效果。”白是有色达到无色。书法用笔用墨,皆重一个“虚”字。这是是艺术中的最高境界。知白守黑,计白当黑。书法中的五彩就好比音乐不同音色,如长笛的悠扬、小提琴的柔美,古筝的风韵,马头琴的苍凉等等。古代很多大书家比如颜真卿、苏轼,他们都喜用浓墨。很厚重大气,具有“壮士佩剑”般的气势。和音乐一样,他们的作品就像一首曲子,一首革命或者英雄进行曲,如果用淡墨就表现不出来这种气势,音乐就会相应的选择可以表现出这种大气厚重的音色的一些乐器,如潼关乐而不是像长笛这样的乐器。明代董其昌喜欢用淡墨,能给人以清远淡雅的美感,就好像一首表达空灵幽静的乐曲,定音鼓、大镲肯定是不行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书法中的笔墨情趣和音乐音色特别的表现力有着相同的共性。
三、中国书法中章法的“曲式美”
书法章法和音乐一样,都需要把握住整体的美感,带给我们感官的感受是相通的。就书法而言章法要和谐;章法的和谐,则是一幅作品的整体和谐,达到和谐的整体效果首先是完整,如果不完整,有残缺,整体就不完美,那也达不到就不和谐。正文、落款、印章也是缺一不可。如果缺少就会影响整体的审美效果。所以,要达到和谐美,注意各个因素的全面。其次书法作品整体行气要贯通;书法作品中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这种气息,要上下连贯,气脉相通,融为整体,才能表现出内在的神和韵。第三要整体疏密有致;注意空间处理,书法家对章法的处理也不同。比如书法家郑板桥的书法很有特点,章法喜欢密。不同的是书法家董其昌,风格简淡,章法喜疏。整体的空间感觉就造成很大区别。和书法一样音乐艺术也同样讲究整体的和谐,完整和节奏感。因此,整体的旋律和调式与情感在审美关系上是和谐一致的。
书法和音乐在整体的的处理上有很多相似。如王羲之在《兰亭序》中出现了很多处的“之”字,但是没有一个是重复的,力求变化,但整体还是很和谐统一,整个基调是很柔和,好比音乐中的一首清快的奏鸣回旋曲式。书法作品和音乐就是这样,从整体上给我们一种情感。书法章法的整体风格大多取决于书法的第一个字,也就是首字的风格特点,可以说首字具有统领全篇字的作用,犹如奏乐的定音鼓,一首乐曲的第一个音,孙过庭《书谱》中说“字乃终篇之准”,可以看出第一个字是通篇的的标准·。张敬玄论书中说:“法成之后,字体各有管束,字管两字。两字管字,如此管行;行管两行,两行管行,如此管纸。”书法和音乐一样在整体的处理上法要一气呵成,书法是落笔成形,不能修改。因此,在创作前要意在笔先,只有这样才能气脉贯通,气韵生动。总之,书法的和音乐一样都有生命力的艺术。从书法的章法中可以感受到音乐中的曲式美。
叔本华说过:“一切艺术都在于追求音乐效果。”掌握书法中的音乐特征,并刻意地去研究和追求书法中线条、墨色和章法和音乐的联系,是每个书者通向艺术表现自由的必经之路。钢琴家傅聪也曾经说过说当他听到舒伯特和莫扎特或的音乐的时候,会在脑海中联系到中国书法,我们也可以在书法中体味音乐的韵律美、音色美、曲式美,进而听到时间吐息的美妙的音乐。(作者单位:营口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1] 书法编辑部编.美的沉思(美学篇)[M].上海书画出版社,2008.
[2] 宋民.书法美的探索[M].中国旅游出版社,1997.
[3] 宗白华.艺境[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书法;音乐;联系;音乐美
书法是用点、线造型的视觉艺术,它以线条、笔墨、章法等元素,具有高度的概括力和想象力;音乐是用音符塑造音乐形象的听觉艺术,它以节奏、旋律、调式等为基本手段,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中国书法与音乐的审美意识是一致的,他们在感情上是相互沟通互相作用、互相渗透的。中国书法就是宣纸上流动的音乐,无声之音,静止之乐,具有音乐美。
一、中国书法中线条的“韵律美”
中国书法是以“线”为主的线条艺术。通过墨色浓、淡、枯、润的不同,使书法和音乐一样,具有一种韵律感。虞世南《骨髓论》言:“鼓瑟伦音,妙响随意而生”。就表明书法史空间艺术,在空间里用线条完成,而音乐则是时间艺术,书法的意境也音乐有着很大的联系。书法的一笔一划就好比音乐中的音符在跳动,在行进中抒发不同的情感不同的线条在相互制约中产生了不同的节奏,衣·蔼·卓能亨在《节奏是什么》一书中提供了这样一个说法:“节奏是时间里的一串事件的一个性质,那特质能使观察者心上对于形成这串事件的一个个事件的质变续或一簇簇事件的持续,发生彼此之间有一个比例的现象。”这使我想到草书的节奏较之行书、楷书的节奏强烈。轻重缓急,提按顿挫的对比度肯定应是草书大于行、楷书。写的
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线条的节奏,力求变化,还要统一风格。线条的节奏可以表现出作品的韵律感,丰富的艺术效果就隐藏在线与线之间。犹如音乐中高低、长短和强弱不同的节奏组成的旋律线条时而悠扬、时而回旋,构成无声的旋律。
姜夔《八屋书谱》中曾经说:“余尝观右之各书,无不点画振动,如见其挥运之时”。一个优秀的书法家善于运用线条的节奏感来表现作品的韵律,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的线条都是有生命力的,是赋予书法家情感的,是情绪的宣泄,在书写过程中,表现书法家当时的情感心态,这是衡量作品好坏的非常重要的标准。将情感波动作艺术的控制,就能让笔下的线条像音乐一般流淌,富于节奏和韵律。在书写一幅作品的时候,如果不讲究对比(包括字的大小、伸缩、长短、欹正、揖让等,以及用墨的枯湿、浓淡、燥润),则写出来的字就会“状如布蒜”,只求统一而没有变化。明代大书法家王铎草书,忽正忽斜,忽粗忽细,忽大忽小,忽抑忽扬,如高山流水,时而低声吟唱,奔转于幽林深壑之间;时而引吭高歌,飞落万丈深渊。相反,如果只是一味地追求變化而不注意整体的统一性,则会搞得支离破碎而缺乏艺术品的内在张力。书法是一种一劳永逸,不能反复涂改的具有时值性的艺术,点画的快慢停顿正如音乐的延续与休止。
二、中国书法中笔墨的“音色美”
笔墨是中国书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书法的用色不是单一的黑色,而有着更丰富的色彩变化,墨法在书法创作中尤其重要。传统的书法绘画中有“墨分五色之说”,传统书论也有“墨分五彩之说”。“五彩”指的是“浓、淡、渴、润、白”。浓墨用笔沉实而厚重,墨不浮。“下笔用力。书法家林散之曾说“用墨要能深透,用力深厚,拙从工整出”。古人创作也喜欢用浓墨。”清代笪重光《评书帖》重说:“矾纸书小字墨宜浓,浓则彩生;生纸书大字墨稍淡,淡则笔利。润用笔要笔酣墨饱,清代周星莲《临池管见》说:“濡染大笔何淋漓’。'淋漓’二字,正有讲究。濡染亦自有法。作书时须通开其笔,点入砚池,如篙之点水,使墨从笔尖入,则笔酣墨饱,挥洒之下,使墨从笔尖出,则墨泪而笔凝。”淡墨要清雅,古人潘伯鹰在《书法杂论》中说:“用淡墨最显著的要称明代董其昌。他喜欢用“宣德纸”或“泥金纸”或“高丽镜面笺”。淡墨颜色色浅而薄,要达到于和谐与协调的一致。渴在清代梁同书在《频罗庵论书》中说:“燥锋,即渴笔。画家双管有枯笔二字,判然不同。渴则不润,枯则死矣。”渴笔沾墨要少,涩笔前行,苍劲有力,要写出飞白的效果。”白是有色达到无色。书法用笔用墨,皆重一个“虚”字。这是是艺术中的最高境界。知白守黑,计白当黑。书法中的五彩就好比音乐不同音色,如长笛的悠扬、小提琴的柔美,古筝的风韵,马头琴的苍凉等等。古代很多大书家比如颜真卿、苏轼,他们都喜用浓墨。很厚重大气,具有“壮士佩剑”般的气势。和音乐一样,他们的作品就像一首曲子,一首革命或者英雄进行曲,如果用淡墨就表现不出来这种气势,音乐就会相应的选择可以表现出这种大气厚重的音色的一些乐器,如潼关乐而不是像长笛这样的乐器。明代董其昌喜欢用淡墨,能给人以清远淡雅的美感,就好像一首表达空灵幽静的乐曲,定音鼓、大镲肯定是不行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书法中的笔墨情趣和音乐音色特别的表现力有着相同的共性。
三、中国书法中章法的“曲式美”
书法章法和音乐一样,都需要把握住整体的美感,带给我们感官的感受是相通的。就书法而言章法要和谐;章法的和谐,则是一幅作品的整体和谐,达到和谐的整体效果首先是完整,如果不完整,有残缺,整体就不完美,那也达不到就不和谐。正文、落款、印章也是缺一不可。如果缺少就会影响整体的审美效果。所以,要达到和谐美,注意各个因素的全面。其次书法作品整体行气要贯通;书法作品中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这种气息,要上下连贯,气脉相通,融为整体,才能表现出内在的神和韵。第三要整体疏密有致;注意空间处理,书法家对章法的处理也不同。比如书法家郑板桥的书法很有特点,章法喜欢密。不同的是书法家董其昌,风格简淡,章法喜疏。整体的空间感觉就造成很大区别。和书法一样音乐艺术也同样讲究整体的和谐,完整和节奏感。因此,整体的旋律和调式与情感在审美关系上是和谐一致的。
书法和音乐在整体的的处理上有很多相似。如王羲之在《兰亭序》中出现了很多处的“之”字,但是没有一个是重复的,力求变化,但整体还是很和谐统一,整个基调是很柔和,好比音乐中的一首清快的奏鸣回旋曲式。书法作品和音乐就是这样,从整体上给我们一种情感。书法章法的整体风格大多取决于书法的第一个字,也就是首字的风格特点,可以说首字具有统领全篇字的作用,犹如奏乐的定音鼓,一首乐曲的第一个音,孙过庭《书谱》中说“字乃终篇之准”,可以看出第一个字是通篇的的标准·。张敬玄论书中说:“法成之后,字体各有管束,字管两字。两字管字,如此管行;行管两行,两行管行,如此管纸。”书法和音乐一样在整体的处理上法要一气呵成,书法是落笔成形,不能修改。因此,在创作前要意在笔先,只有这样才能气脉贯通,气韵生动。总之,书法的和音乐一样都有生命力的艺术。从书法的章法中可以感受到音乐中的曲式美。
叔本华说过:“一切艺术都在于追求音乐效果。”掌握书法中的音乐特征,并刻意地去研究和追求书法中线条、墨色和章法和音乐的联系,是每个书者通向艺术表现自由的必经之路。钢琴家傅聪也曾经说过说当他听到舒伯特和莫扎特或的音乐的时候,会在脑海中联系到中国书法,我们也可以在书法中体味音乐的韵律美、音色美、曲式美,进而听到时间吐息的美妙的音乐。(作者单位:营口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1] 书法编辑部编.美的沉思(美学篇)[M].上海书画出版社,2008.
[2] 宋民.书法美的探索[M].中国旅游出版社,1997.
[3] 宗白华.艺境[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