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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八”节来临之际,我们要赞美一位女性,她是咱们的信合人,是曾因抢救集体财产、不顾孩子生命的李思兰。1990年12月7日,李思兰在信用社遭受火灾时,积极抢救集体财产,公而忘私,甚至不顾自己孩子的生命拼命抢救信用社的资金和账本,使信用社的资金和账本未遭受任何损失。之后,她被授予全国学“二兰”先进工作者、中华全国先进女职工、成都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