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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标志着案例指导制度的建构初步形成.案例指导制度具有填补法律空白、解决法律模糊问题及协调法律矛盾的价值.但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存在可以进行规范调整的法律规定不明确、司法实践还没有形成有序的体系、如何具体运用案例并没有进行规定或者说明、案例指导制度的制定主体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监督机制尚待完善等问题.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过程中,需要从以上方面进行完善,同时也要注意案例的推陈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