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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构想,是一个充满着辩证法思想的科学构想。邓小平创造性地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对立同一规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从而提出了“一国两制”伟大构想。“一国两制”构想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即坚持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具体地分析具体的事物的产物。“一国两制”构想是在解决港澳台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问题上,对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原理的创造性运用。“一国两制”构想的辩证法还体现在他关于“一国两制”.政策“变”与“不变”问题的论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