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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审美自然观,将自然作为审美的基本对象与核心。康德通过将自然作为鉴赏对象,解决了存在于自然与自由之间的二律背反。在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中,人只有从合目的性尤其是道德合目的性的角度看待自然,才能成为自然的终极目的;只有在同自然非功利的和谐关系中,人的自由才能得以感性显现。康德道德哲学的自由命题正是通过对自然的审美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