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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模式’的林改工作思路创新、措施多样且成体系,非常有创造性,我们要把遂昌林改中新颖的管理模式、成功的先进经验带回去,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推进黄山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这是不久前,安徽黄山市林改考察团来到遂昌时给出的评价。至今,遂昌已经接待全国各地60多批次的林改考察学习团。
2007年,遂昌县启动以森林资源流转、林权抵押贷款为重点的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试点;2008年3月,浙江省深化林改经验交流会在遂昌县召开,国家林业局林改办也对遂昌林改给予充分肯定。如今,“遂昌模式”已经成为省内外关注的焦点,众多县市取经的对象。“遂昌模式”林改缘何受热捧?从启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到成为被学习的对象,浙江省遂昌县只用了不到两年时间,“遂昌模式”林改何以发展如此迅速?
着眼明晰产权,稳定山林承包责任制。自2006年开展山林承包期延长工作,遂昌全县共发放林权证65285本,换发率97%,签订责任山承包合同31988份,签订率达98%。通过开展山林延包,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山林承包期延长了50年,使广大林农吃下了“定心丸”,为促进林权配套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着眼创新机制,提高山林变现和融资能力。2007年,遂昌县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以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实施林权抵押贷款为重点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和操作办法,组建了林业服务管理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绿谷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三个林改工作机构。针对农民的多样化需求和现有资产的实际,探索创建了林权小额循环贷款、林权抵押担保贷款、林权直接抵押贷款三种森林资源抵押贷款模式。同时,该县还出台了一系列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优惠政策,进一步让利于民。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600多户农户抵押山林5万亩,获得了林权抵押贷款8342万元,用于发展农家乐、生态种养殖、竹木经营生产等项目。这项惠及遂昌广大林农的林权改革,有效激活了林区生产力,使过去只能通过砍树、卖木材获取收益的资源运作变成了资本运作。
着眼依法规范,实现森林资源合理流转。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遂昌就出现了一些自发式的森林资源流转现象,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流转市场及完善的管理机制,农民的森林资产往往不能实现效益最大化,且矛盾纠纷隐患较多。2006年,遂昌作为浙江省森林资源流转工作试点县,出台了《关于推进森林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规范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从而使分散在千家万户的林地逐步向经营大户、加工企业、合作组织聚集,林业集约化、组织化程度显著提高,林地生产力充分释放。随着林业生产要素配置的优化,大量富余林农从粗放的山林生产经营中解放出来,转入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来料加工等其他产业和行业。同时为确保资产增值增效,规定国有、集体森林资源资产的交易必须全部进入县森林资源交易流转平台,积极引导个体林农的林权交易进入平台。2006年至今,全县招标、拍卖国有林木经营权共计37起,总面积7477亩,成交金额2335.5万元,实现资产增值50.8%,极大激发了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通过森林资源的合理流转,“人人有山,但不需要人人经营山”、“不是人人经营山林,但人人都可从中受益”的格局已在该县初步形成,真正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不伐木、不让林农减收又能盘活林地,遂昌把林权证变成贷款凭证,真正让座座青山变成了“银行”。遂昌创新推出的“信用+林权反担保=林农小额循环贷款”的林权抵押贷款新模式,不仅简化了林业资产评估程序,还降低了评估中的人力物力成本、林农贷款成本,并有效降低了风险。至今,全县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无一例发生风险。
遂昌以规范森林资源合理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为重点,完善林权动态管理,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路子,形成了独特的林改“遂昌模式”。2008年3月,浙江省深化林改经验交流会在遂昌召开,国家林业局林改办也对遂昌林改给予充分肯定,“遂昌模式”成为全国林改关注的对象。
(责编:郑婷)
2007年,遂昌县启动以森林资源流转、林权抵押贷款为重点的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试点;2008年3月,浙江省深化林改经验交流会在遂昌县召开,国家林业局林改办也对遂昌林改给予充分肯定。如今,“遂昌模式”已经成为省内外关注的焦点,众多县市取经的对象。“遂昌模式”林改缘何受热捧?从启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到成为被学习的对象,浙江省遂昌县只用了不到两年时间,“遂昌模式”林改何以发展如此迅速?
着眼明晰产权,稳定山林承包责任制。自2006年开展山林承包期延长工作,遂昌全县共发放林权证65285本,换发率97%,签订责任山承包合同31988份,签订率达98%。通过开展山林延包,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山林承包期延长了50年,使广大林农吃下了“定心丸”,为促进林权配套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着眼创新机制,提高山林变现和融资能力。2007年,遂昌县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以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实施林权抵押贷款为重点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和操作办法,组建了林业服务管理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绿谷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三个林改工作机构。针对农民的多样化需求和现有资产的实际,探索创建了林权小额循环贷款、林权抵押担保贷款、林权直接抵押贷款三种森林资源抵押贷款模式。同时,该县还出台了一系列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优惠政策,进一步让利于民。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600多户农户抵押山林5万亩,获得了林权抵押贷款8342万元,用于发展农家乐、生态种养殖、竹木经营生产等项目。这项惠及遂昌广大林农的林权改革,有效激活了林区生产力,使过去只能通过砍树、卖木材获取收益的资源运作变成了资本运作。
着眼依法规范,实现森林资源合理流转。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遂昌就出现了一些自发式的森林资源流转现象,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流转市场及完善的管理机制,农民的森林资产往往不能实现效益最大化,且矛盾纠纷隐患较多。2006年,遂昌作为浙江省森林资源流转工作试点县,出台了《关于推进森林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规范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从而使分散在千家万户的林地逐步向经营大户、加工企业、合作组织聚集,林业集约化、组织化程度显著提高,林地生产力充分释放。随着林业生产要素配置的优化,大量富余林农从粗放的山林生产经营中解放出来,转入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来料加工等其他产业和行业。同时为确保资产增值增效,规定国有、集体森林资源资产的交易必须全部进入县森林资源交易流转平台,积极引导个体林农的林权交易进入平台。2006年至今,全县招标、拍卖国有林木经营权共计37起,总面积7477亩,成交金额2335.5万元,实现资产增值50.8%,极大激发了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通过森林资源的合理流转,“人人有山,但不需要人人经营山”、“不是人人经营山林,但人人都可从中受益”的格局已在该县初步形成,真正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不伐木、不让林农减收又能盘活林地,遂昌把林权证变成贷款凭证,真正让座座青山变成了“银行”。遂昌创新推出的“信用+林权反担保=林农小额循环贷款”的林权抵押贷款新模式,不仅简化了林业资产评估程序,还降低了评估中的人力物力成本、林农贷款成本,并有效降低了风险。至今,全县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无一例发生风险。
遂昌以规范森林资源合理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为重点,完善林权动态管理,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路子,形成了独特的林改“遂昌模式”。2008年3月,浙江省深化林改经验交流会在遂昌召开,国家林业局林改办也对遂昌林改给予充分肯定,“遂昌模式”成为全国林改关注的对象。
(责编: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