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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尽管在国际上已经不是一个新问题,但在我国现在的法律现状下,仍然有讨论和分析的必要性。尤其是在新的法律制度和条文不断出台的今天,我们要实现扩张经济利益与健全法制的双赢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能正确运用它,使得我国的企业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立足。
一、税收筹划的界定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对于税收筹划,国际上尚没有统一、权威的定义。但是,可以列出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在其编著的《国际税收辞汇》中下的定义是“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美国南加州大学的WB梅格斯博士在于RF梅格斯合著的,已发行多版的《会计学》中写到“人们合理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交税和递延缴纳税收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有关税收筹划的定义有许多种,笔者理解是: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并且合理的,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去争取的税收利益,使企业本身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的活动。
(二)税收筹划的特征
税收筹划的内涵我们已经阐述过了,要进一步把握它的本质,需要对税收筹划和一些相关概念避税、逃税、偷税进行比较,得出它的外在特征。
第一,税收筹划要体现国家政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这是税收筹划有别于企业避税和逃税的根本特征。
第二,税收筹划要具有前瞻性的特征。税收筹划不同于一般的会计处理。一般的会计处理是在经济活动之前或执行之前就开始筹划。
第三,税收筹划具有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直接目的是减轻税负,少缴税款。但是在筹划税收时不应该只是一味地考虑税款的减少而忽视了该方案引起的其他方面费用的增加或者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该方案给企业带来的收益,要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二、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一)组织形式的筹划策略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策略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内资企业的税收筹划。内资企业是设立成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如公司制企业还是设立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其税收负担明显不同。
(二)总分支机构的筹划策略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二条进一步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企业在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需要设立新的营业机构时,采取设立分支机构就会较为有利。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就可以与总机构合并纳税,可以享受盈亏互补的好处,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少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或者至少可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计税依据的筹划策略
计税依据的确定较复杂,其筹划空间较大,也是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重点。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因此,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筹划又可以分为收入的筹划、扣除的筹划和亏损的筹划。
1、收入的筹划
收入的筹划包括两个方面:(1)推迟收入的实现时间,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2)减少收入额,以降低计税依据。
2、扣除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扣除的筹划空间较大,也是计税依据筹划的重点。扣除的筹划策略也主要包括两点:1.增加扣除。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这些规定,为职工安排好福利方案。2.合理安排扣除的时间。
3、亏损的筹划
按照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四)税率的筹划
税率的筹划无外乎尽量降低企业适用的税率。这就要求企业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低税率优惠来进行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低税率优惠包括对小型微利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低税率优惠。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科技企业适用15%的税率优惠。因此,当企业的规模刚刚要超过小企业标准时,就要注意进行筹划,尽量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特别是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筹划,还存在一个临界点的问题。
(五)税收优惠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将原来以地区性优惠为主,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
(六)关联交易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许多先进的规定,主要包括:预约定价、国际反避税条款、独立交易原则、合理商业目的原则、关联交易的报告义务、关联交易补税同时要加收利息的惩罚规定等。在这些新规定下,企业一方面要规避这些新措施所带来的风险,同时要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关联交易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充分利用预约定价,达到降低纳税风险和减少纳税额的目的;2.对关联交易应进行有利的核算,并提供清晰、完整的资料;3.在进行国外子公司设置时,既要考虑投资目的国的低税率,同时也应考虑投资目的国的税率太低所造成的不利处境;4.企业在进行关联交易税收筹划时,要充分考虑是否违反合理商业目的原则。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3]李峻岭.不是偷逃税是合法节税税收筹划获双认[J].会计研究,1998.
[4]何建堂,邹国金.坏账转消的筹划方法.财经时报[J].1999(4).
[5] 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6] 黄黎明.税收筹划及其法律问题研究.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4).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
一、税收筹划的界定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对于税收筹划,国际上尚没有统一、权威的定义。但是,可以列出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在其编著的《国际税收辞汇》中下的定义是“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美国南加州大学的WB梅格斯博士在于RF梅格斯合著的,已发行多版的《会计学》中写到“人们合理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交税和递延缴纳税收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有关税收筹划的定义有许多种,笔者理解是: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并且合理的,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去争取的税收利益,使企业本身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的活动。
(二)税收筹划的特征
税收筹划的内涵我们已经阐述过了,要进一步把握它的本质,需要对税收筹划和一些相关概念避税、逃税、偷税进行比较,得出它的外在特征。
第一,税收筹划要体现国家政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这是税收筹划有别于企业避税和逃税的根本特征。
第二,税收筹划要具有前瞻性的特征。税收筹划不同于一般的会计处理。一般的会计处理是在经济活动之前或执行之前就开始筹划。
第三,税收筹划具有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直接目的是减轻税负,少缴税款。但是在筹划税收时不应该只是一味地考虑税款的减少而忽视了该方案引起的其他方面费用的增加或者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该方案给企业带来的收益,要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二、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一)组织形式的筹划策略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策略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内资企业的税收筹划。内资企业是设立成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如公司制企业还是设立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其税收负担明显不同。
(二)总分支机构的筹划策略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二条进一步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企业在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需要设立新的营业机构时,采取设立分支机构就会较为有利。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就可以与总机构合并纳税,可以享受盈亏互补的好处,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少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或者至少可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计税依据的筹划策略
计税依据的确定较复杂,其筹划空间较大,也是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重点。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因此,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筹划又可以分为收入的筹划、扣除的筹划和亏损的筹划。
1、收入的筹划
收入的筹划包括两个方面:(1)推迟收入的实现时间,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2)减少收入额,以降低计税依据。
2、扣除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扣除的筹划空间较大,也是计税依据筹划的重点。扣除的筹划策略也主要包括两点:1.增加扣除。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这些规定,为职工安排好福利方案。2.合理安排扣除的时间。
3、亏损的筹划
按照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四)税率的筹划
税率的筹划无外乎尽量降低企业适用的税率。这就要求企业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低税率优惠来进行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低税率优惠包括对小型微利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低税率优惠。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科技企业适用15%的税率优惠。因此,当企业的规模刚刚要超过小企业标准时,就要注意进行筹划,尽量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特别是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筹划,还存在一个临界点的问题。
(五)税收优惠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将原来以地区性优惠为主,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
(六)关联交易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许多先进的规定,主要包括:预约定价、国际反避税条款、独立交易原则、合理商业目的原则、关联交易的报告义务、关联交易补税同时要加收利息的惩罚规定等。在这些新规定下,企业一方面要规避这些新措施所带来的风险,同时要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关联交易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充分利用预约定价,达到降低纳税风险和减少纳税额的目的;2.对关联交易应进行有利的核算,并提供清晰、完整的资料;3.在进行国外子公司设置时,既要考虑投资目的国的低税率,同时也应考虑投资目的国的税率太低所造成的不利处境;4.企业在进行关联交易税收筹划时,要充分考虑是否违反合理商业目的原则。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3]李峻岭.不是偷逃税是合法节税税收筹划获双认[J].会计研究,1998.
[4]何建堂,邹国金.坏账转消的筹划方法.财经时报[J].1999(4).
[5] 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6] 黄黎明.税收筹划及其法律问题研究.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4).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