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香港地区的社区矫正主要由社会服务令和缓刑监督两大块组成。在独特的社会文化和法治背景下,社区矫正基本模式为政府引导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内地社区矫正已进入全面推开阶段,不宜全盘否定现有司法实践和立法中的合理成分,其完善不能脱离中国本土化思考,应当客观分析当下社区结构、社会力量,其立法模式必须与刑罚体系和刑罚权执行方式相适应。从长远看,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密切配合的同时,应当引入更多专业力量实施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