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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制度设计是围绕着行政复议的功能展开的。行政复议的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化的,是权利救济、内部监督和解决纠纷的有机集合,这三种功能在地位上存在主次之分。以行政复议的价值目标、权力属性以及面临的实践问题为出发点加以分析,权利救济应当被定位为行政复议的主导功能,在此基础之上,兼顾强化内部监督功能和解决纠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