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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执法规范化活动开展以来,边检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但是,边检执法队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边检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关键词】边检队伍 法律素养 执法规范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7-0241-01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大力开展,边检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为边检机关切实履行好维稳职责,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提供了重要保障。2014年全国边防检查工作会议把“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作为边检执勤执法工作新“三大支柱”,对边检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的队伍除了必须训练有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作为一支执法队伍,还必须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顺利完成边防检查执勤执法工作。为进一步加快边检执法规范化建设,势必要加强边检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建设。
一、边检机关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现状
(一)执法理念不够牢固,法律意识有待加强
当前,各级边检机关执法人员已经充分认识到法律知识对于做好工作的重要性,也基本具备了相应的法律素养。但是,仍有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不够了解,没有深入思考;对信息化背景下执法技能的要求学习不够,没有很好掌握;对新推出的法律法规不够敏感,没有研究。因此,没有很好地做到在执法工作中融入服务理念,在服务群众中促进执法规范。
(二)公正执法的信念不够坚定,依法办事的原则性有待加强
法律信念是人们对现行法所持的一种尊重、信赖并积极认同的态度,实现法律公正有赖于实施法律的人们对这一价值的认识。对于边检执法人员而言,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不仅需要知识、观念,更需要信念。一般来说,绝大多数边检执法人员对法律的公正是信服和尊重的,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但也有一些执法人员,遇有朋友、同事说情、上级打招呼时,在执法过程中会出现打折扣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与边检执法人员缺乏对法律的信念有关,由于对法律缺乏应有的信念,缺乏为法律献身的精神,一旦遇到压力、干扰或利益冲突、矛盾时,其执法的坚定性大打折扣。
(三)执法综合素质有所欠缺,执法能力有待加强
边检执法队伍中,既精通法律条文、掌握法律基本精神,又具备实际经验的法制骨干比较缺乏。部分执法人员仅参加过一般的执法培训,而非法律专业,而且,近年来边检执法队伍向年轻化发展,具备专业法学知识的人员往往执法经验不足,有办案经验的人员专业素质却又不够,二者间短时间难以形成良性互补;一些边检站行政案件很少,执法人员得不到锻炼的机会,执法能力和素质始终得不到提高;一些边检站行政案件类型单一、情节简单明了,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居多,执法人员一旦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则不能有效解决;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片面认为只要执法依据准确,在执法程序中有点瑕疵无伤大雅,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仍旧存在。
二、对提高边检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几点思考
(一)把好选人用人关,配齐配强执法队伍
1.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在部队内部选拔中,建立执法人员任职资格准入制度,通过考核、面试等形式择优选用;在面向社会的选拔中,主要是从地方高等院校生员中择优录用法律专业人才。
2.保持执法队伍的相对稳定。降低执法队伍调整频率,尽量避免从执法队伍频繁调出人员,使执法人员能够深入钻研业务、积累经验;保障执法干部正当权益,对妨碍正当执法活动的各类不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为执法干部依法执法消除后顾之忧。
3.保证执法队伍的可持续发展。要结合执法形势分析工作,及时剖析执法队伍现状,把握队伍调整充实的提前量,及时做好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传帮带工作,避免因人员变动造成的执法工作、执法经验断层问题。
(二)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1.强化理论学习,使边检执法人员准确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端正执法思想,用正确先进的执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2.注重行为引导,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剖析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通过学习先进执法经验,吸取反面典型教训,积极引导边检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不断增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3.切实加强执法形势教育,使边检执法人员深刻认识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在工作中做到执法与服务、严格与热情的统一,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得到行政相对方和广大出入境旅客的理解与支持,共同构建和谐口岸。
(三)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
良好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是规范执法的关键,开展经常性的专业技能培训是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的有效途径。
1.根据执法工作需要设置教学培训课程。紧贴边检执法工作实际,坚持“用什么,学什么;学什么,练什么”,紧贴需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同时,着眼于提高专业执法素质和实战能力,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双管齐下,通过模拟演练、跟班作业、旁听法庭庭审等方式,突出实战技能的培养,提高边检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执法行为,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胜任边检执法工作的需要。
2.根据执法队伍实际调整教学内容。根据边检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执法能力方面的不同,所处不同地域对执法人员的要求不同,及时调整教学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解决好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执勤执法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更新和充实教育培训内容,逐步提高官兵的执法能力。
(四)善用技巧,执法中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边检工作具有较强的涉外性和外交对等性,执法不当容易引发矛盾,甚至造成国际影响。推行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既促进边检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彰显出边检机关优良的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1.树立执法服务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为出入境旅客提供更多的便利性服务,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的过程中推出人性化服务举措,提高满意度。
2.执法中体现人文关怀。对当事人在人格上给予尊重,坚持以人为本,注意执法细节,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便于消除出入境人员不同文化背景、风俗习惯造成的误解和分歧。
提高边检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此我们应该保持清醒认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力倡导法治精神,不断提高边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创造良好的内外部执法环境,以推动边检法制建设不断向前发展,进而全面提高边防检查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
[1]《加强执法规范化的几点思考》,李根敬[J],武警学院学报,2011年。
【关键词】边检队伍 法律素养 执法规范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7-0241-01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大力开展,边检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为边检机关切实履行好维稳职责,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提供了重要保障。2014年全国边防检查工作会议把“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作为边检执勤执法工作新“三大支柱”,对边检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的队伍除了必须训练有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作为一支执法队伍,还必须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顺利完成边防检查执勤执法工作。为进一步加快边检执法规范化建设,势必要加强边检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建设。
一、边检机关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现状
(一)执法理念不够牢固,法律意识有待加强
当前,各级边检机关执法人员已经充分认识到法律知识对于做好工作的重要性,也基本具备了相应的法律素养。但是,仍有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不够了解,没有深入思考;对信息化背景下执法技能的要求学习不够,没有很好掌握;对新推出的法律法规不够敏感,没有研究。因此,没有很好地做到在执法工作中融入服务理念,在服务群众中促进执法规范。
(二)公正执法的信念不够坚定,依法办事的原则性有待加强
法律信念是人们对现行法所持的一种尊重、信赖并积极认同的态度,实现法律公正有赖于实施法律的人们对这一价值的认识。对于边检执法人员而言,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不仅需要知识、观念,更需要信念。一般来说,绝大多数边检执法人员对法律的公正是信服和尊重的,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但也有一些执法人员,遇有朋友、同事说情、上级打招呼时,在执法过程中会出现打折扣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与边检执法人员缺乏对法律的信念有关,由于对法律缺乏应有的信念,缺乏为法律献身的精神,一旦遇到压力、干扰或利益冲突、矛盾时,其执法的坚定性大打折扣。
(三)执法综合素质有所欠缺,执法能力有待加强
边检执法队伍中,既精通法律条文、掌握法律基本精神,又具备实际经验的法制骨干比较缺乏。部分执法人员仅参加过一般的执法培训,而非法律专业,而且,近年来边检执法队伍向年轻化发展,具备专业法学知识的人员往往执法经验不足,有办案经验的人员专业素质却又不够,二者间短时间难以形成良性互补;一些边检站行政案件很少,执法人员得不到锻炼的机会,执法能力和素质始终得不到提高;一些边检站行政案件类型单一、情节简单明了,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居多,执法人员一旦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则不能有效解决;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片面认为只要执法依据准确,在执法程序中有点瑕疵无伤大雅,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仍旧存在。
二、对提高边检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几点思考
(一)把好选人用人关,配齐配强执法队伍
1.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在部队内部选拔中,建立执法人员任职资格准入制度,通过考核、面试等形式择优选用;在面向社会的选拔中,主要是从地方高等院校生员中择优录用法律专业人才。
2.保持执法队伍的相对稳定。降低执法队伍调整频率,尽量避免从执法队伍频繁调出人员,使执法人员能够深入钻研业务、积累经验;保障执法干部正当权益,对妨碍正当执法活动的各类不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为执法干部依法执法消除后顾之忧。
3.保证执法队伍的可持续发展。要结合执法形势分析工作,及时剖析执法队伍现状,把握队伍调整充实的提前量,及时做好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传帮带工作,避免因人员变动造成的执法工作、执法经验断层问题。
(二)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1.强化理论学习,使边检执法人员准确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端正执法思想,用正确先进的执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2.注重行为引导,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剖析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通过学习先进执法经验,吸取反面典型教训,积极引导边检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不断增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3.切实加强执法形势教育,使边检执法人员深刻认识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在工作中做到执法与服务、严格与热情的统一,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得到行政相对方和广大出入境旅客的理解与支持,共同构建和谐口岸。
(三)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
良好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是规范执法的关键,开展经常性的专业技能培训是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的有效途径。
1.根据执法工作需要设置教学培训课程。紧贴边检执法工作实际,坚持“用什么,学什么;学什么,练什么”,紧贴需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同时,着眼于提高专业执法素质和实战能力,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双管齐下,通过模拟演练、跟班作业、旁听法庭庭审等方式,突出实战技能的培养,提高边检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执法行为,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胜任边检执法工作的需要。
2.根据执法队伍实际调整教学内容。根据边检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执法能力方面的不同,所处不同地域对执法人员的要求不同,及时调整教学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解决好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执勤执法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更新和充实教育培训内容,逐步提高官兵的执法能力。
(四)善用技巧,执法中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边检工作具有较强的涉外性和外交对等性,执法不当容易引发矛盾,甚至造成国际影响。推行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既促进边检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彰显出边检机关优良的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1.树立执法服务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为出入境旅客提供更多的便利性服务,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的过程中推出人性化服务举措,提高满意度。
2.执法中体现人文关怀。对当事人在人格上给予尊重,坚持以人为本,注意执法细节,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便于消除出入境人员不同文化背景、风俗习惯造成的误解和分歧。
提高边检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此我们应该保持清醒认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力倡导法治精神,不断提高边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创造良好的内外部执法环境,以推动边检法制建设不断向前发展,进而全面提高边防检查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
[1]《加强执法规范化的几点思考》,李根敬[J],武警学院学报,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