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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进行了梳理,认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在改革开放后经历了从均衡到不均衡然后重新走向均衡的变化过程,下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应该坚持“同地同权同价”、用地管制与总量控制和正确处理土地增值收入分配等基本原则,并要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3条底线,从法制建设、用途管制、确权登记、市场管控、共同责任等方面整体设计、配套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