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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场合应激性自杀事件的现场干预是警方不可回避的职责,更是对警方警务技能专业化的考验。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置,警方应在不放弃强力营救的前提下,尽量采用谈判方式进行。即警方应在把握应激性自杀者基本心理特点的情况下,灵活运用现场干预的基本策略与技巧,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置。为了应对现场干预中的各种情况,处置人员还必须熟练掌握此类事件现场处置的预知对话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