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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态之基。针对我国生态用水政策法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借鉴域外经验,完善保障机制。建议从九个方面健全和完善我国生态用水保障制度,即,明确生态环境的用水法律主体地位、建立重要生态系统或其所处流域(区域)名录、完善水资源配置体制、确定最低用水程序规则或者方法、发挥许可(证)类审批制度的保障作用、运用激励措施、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建立应急机制以及重建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