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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涉外情报监控活动监督机制由行政监督、国会监督、法院监督和情报机构内部监督四个部分组成,对于引导、制约情报机构的活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棱镜门”事件也暴露出了其中的诸多问题。分析美国现行涉外情报监控活动监督机制的优势与缺陷,对美国涉外情报监控活动监督机制进行了深入思考:法律规制是情报监督的基础;强化法院审批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最为有力防线;国家利益既是情报监督的驱动力,也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