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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作出的重大决策,具有深远的政治和经济意义。农村税费改革从1998年开始调研、测算,2000年开始试点,至今已十年。这场伟大的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00年开始至2003年在全国逐步铺开;第二阶段是从2004年至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第三阶段是2006年以后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到农村综合改革。中国农村这场重大改革将继续向纵深发展,并必将继续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生深刻的变化。
农村税费改革的提出
1998年3月,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的工作目标,其中五项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住房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以及税费改革。原先,税费改革是想从车辆和道路税费改革入手,推行燃油税,取消公路上到处设立的收费站。这项改革的准备工作早在1997年就开始进行,初步草拟了方案。经国务院同意,1998年10月25日提交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始料不及的是,提案被人大常委会以一票之差否决,两个月以后再次送请审议,也没有通过。车辆和道路税费改革被迫暂时搁置。农村税费改革是在作为替代车辆和道路税费改革这样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大约在1998年5月,我随朱镕基总理去安徽调研。时任安徽省委书记的王太华同志和省长许中林同志建议说,现在农村各种收费既乱且多,影响干群关系,农民负担沉重,中央财政拿出80亿元分几年集中解决一下农村各种乱收费。通过税费改革集中解决农村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也是财政部内部议论的一种设想。王太华、许中林他们是经过测算的。他们分析,安徽农村的经济情况大体为全国农村的十分之一,解决安徽农村乱收费约需8亿,全国80亿的建议就是这样推算出来的。回到北京以后,我向朱镕基总理转述了王许两位的建议,朱总理认为,思路是对的,但80亿绝对不够。他对我说,你至少得准备200亿元。没过多久,有一次朱总理又说200亿也打不住,恐怕得300亿以上。后来,农村税费改革经中央研究决定作为一次重要的改革列入议事日程,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
王太华、许中林同志的建议是有政治远见的。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分析了国内外形势,研究农业和农村工作,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长期稳定农村基本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逐步改革税费制度。王许两位的建议符合党中央的精神。1998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决定,由我和时任农业部部长的陈耀邦、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組办公室主任段应碧组成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成立专门机构,集中精力研究和提出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包括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其配套措施等。在形成的过程中广泛听取了地方同志,特别是基层同志的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先后作出了许多指示,给予了亲切的关怀。
一是叮嘱我们一定要重视这项改革。时任党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曾指示我们:“农村税费改革事关九亿农民的切身利益,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一定要把这件大事办好。”在当时,我们根据领导的指示,把农村税费改革定位在事关九亿农民的切身利益,旨在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分配关系,涉及农村上层建设的中国农村第三次重大改革,不敢有丝毫懈怠。
二是改革的重点、出发点是减负。江泽民同志指示我们:“减轻还是加重负担,绝不是少拿多拿的几个钱的问题,而是保护还是挫伤农民积极性的问题,是促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问题,是增强还是丧失农民群众信任和拥护的问题。”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同志指示:“要改就要减轻农民负担,换汤不换药,不如不改。”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同志多次率领工作组到基层调查,亲自参加部署改革的工作会议,作报告,做工作。他在讲话中指出:“农村税费改革的首要和第一位目标是减轻农民负担,同时兼顾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不能不算财政平衡账,也不能光算财政的平衡账,更要算农民的负担账。”
三是先试点,后推开,改革要稳步扎实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涉及面广,事关国家发展、改革和稳定大局,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改革要先试点,是中央常委会决定的。2000年8月,我曾受国务院的委托,先后两次向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汇报改革方案。后来形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税费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主要内容及配套进行的思想都是党中央决策的。按照党中央的精神,农村税费改革的方针为“减轻、规范、稳定”,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简称:“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根据中央的精神,农村税费改革还要同时推进相关的配套改革,规范农村税费管理,精简机构和压缩人员,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教育经费统一归县财政管理,以及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等。
整个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是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由试点到部分省推开直至全面铺开,大体经历了四年时间。
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成效
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历时十年,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成效。一是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进一步理顺了农村分配关系,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近十年来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公共财政职能,加快了统筹城乡发展步伐。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兼顾各方面利益,权衡轻重利弊。针对当时最为重要的三件事,我提出了“三个确保”的要求: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不影响;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不低于改革前乡统筹费中的农村教育附加,不降低教师的待遇。三是带动了农村相关改革,促进了农村上层建筑深刻变革。中国农村的改革规模宏大,涉及面广,这场改革已经带动了部分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机构人员的精简,乡村区划的调整以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等改革,其影响所及可能还要广泛,还要深刻。四是有效舒缓了农村矛盾,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改革以来广大农村干群摩擦减少了,干群关系密切了,农村因收费、摊派造成了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了,促进了基层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对广大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农村税费改革无疑是成功的。在这项工作中,令我感动的是广大基层干部的支持和亿万农民的拥护。任何改革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理念,把为人民谋利益,为百姓争权利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立党建国的宗旨。
中国农村改革正方兴未艾,农村税费改革只是在新的历史阶段走出了农村改革的第一步,它只能部分地、阶段性地解决在农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部分问题。农村改革的历史重任将由新一代人来推进,并逐步完成。
农村税费改革的提出
1998年3月,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的工作目标,其中五项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住房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以及税费改革。原先,税费改革是想从车辆和道路税费改革入手,推行燃油税,取消公路上到处设立的收费站。这项改革的准备工作早在1997年就开始进行,初步草拟了方案。经国务院同意,1998年10月25日提交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始料不及的是,提案被人大常委会以一票之差否决,两个月以后再次送请审议,也没有通过。车辆和道路税费改革被迫暂时搁置。农村税费改革是在作为替代车辆和道路税费改革这样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大约在1998年5月,我随朱镕基总理去安徽调研。时任安徽省委书记的王太华同志和省长许中林同志建议说,现在农村各种收费既乱且多,影响干群关系,农民负担沉重,中央财政拿出80亿元分几年集中解决一下农村各种乱收费。通过税费改革集中解决农村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也是财政部内部议论的一种设想。王太华、许中林他们是经过测算的。他们分析,安徽农村的经济情况大体为全国农村的十分之一,解决安徽农村乱收费约需8亿,全国80亿的建议就是这样推算出来的。回到北京以后,我向朱镕基总理转述了王许两位的建议,朱总理认为,思路是对的,但80亿绝对不够。他对我说,你至少得准备200亿元。没过多久,有一次朱总理又说200亿也打不住,恐怕得300亿以上。后来,农村税费改革经中央研究决定作为一次重要的改革列入议事日程,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
王太华、许中林同志的建议是有政治远见的。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分析了国内外形势,研究农业和农村工作,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长期稳定农村基本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逐步改革税费制度。王许两位的建议符合党中央的精神。1998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决定,由我和时任农业部部长的陈耀邦、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組办公室主任段应碧组成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成立专门机构,集中精力研究和提出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包括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其配套措施等。在形成的过程中广泛听取了地方同志,特别是基层同志的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先后作出了许多指示,给予了亲切的关怀。
一是叮嘱我们一定要重视这项改革。时任党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曾指示我们:“农村税费改革事关九亿农民的切身利益,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一定要把这件大事办好。”在当时,我们根据领导的指示,把农村税费改革定位在事关九亿农民的切身利益,旨在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分配关系,涉及农村上层建设的中国农村第三次重大改革,不敢有丝毫懈怠。
二是改革的重点、出发点是减负。江泽民同志指示我们:“减轻还是加重负担,绝不是少拿多拿的几个钱的问题,而是保护还是挫伤农民积极性的问题,是促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问题,是增强还是丧失农民群众信任和拥护的问题。”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同志指示:“要改就要减轻农民负担,换汤不换药,不如不改。”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同志多次率领工作组到基层调查,亲自参加部署改革的工作会议,作报告,做工作。他在讲话中指出:“农村税费改革的首要和第一位目标是减轻农民负担,同时兼顾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不能不算财政平衡账,也不能光算财政的平衡账,更要算农民的负担账。”
三是先试点,后推开,改革要稳步扎实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涉及面广,事关国家发展、改革和稳定大局,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改革要先试点,是中央常委会决定的。2000年8月,我曾受国务院的委托,先后两次向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汇报改革方案。后来形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税费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主要内容及配套进行的思想都是党中央决策的。按照党中央的精神,农村税费改革的方针为“减轻、规范、稳定”,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简称:“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根据中央的精神,农村税费改革还要同时推进相关的配套改革,规范农村税费管理,精简机构和压缩人员,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教育经费统一归县财政管理,以及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等。
整个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是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由试点到部分省推开直至全面铺开,大体经历了四年时间。
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成效
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历时十年,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成效。一是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进一步理顺了农村分配关系,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近十年来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公共财政职能,加快了统筹城乡发展步伐。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兼顾各方面利益,权衡轻重利弊。针对当时最为重要的三件事,我提出了“三个确保”的要求: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不影响;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不低于改革前乡统筹费中的农村教育附加,不降低教师的待遇。三是带动了农村相关改革,促进了农村上层建筑深刻变革。中国农村的改革规模宏大,涉及面广,这场改革已经带动了部分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机构人员的精简,乡村区划的调整以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等改革,其影响所及可能还要广泛,还要深刻。四是有效舒缓了农村矛盾,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改革以来广大农村干群摩擦减少了,干群关系密切了,农村因收费、摊派造成了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了,促进了基层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对广大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农村税费改革无疑是成功的。在这项工作中,令我感动的是广大基层干部的支持和亿万农民的拥护。任何改革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理念,把为人民谋利益,为百姓争权利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立党建国的宗旨。
中国农村改革正方兴未艾,农村税费改革只是在新的历史阶段走出了农村改革的第一步,它只能部分地、阶段性地解决在农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部分问题。农村改革的历史重任将由新一代人来推进,并逐步完成。